貴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本刊有修改刪節(jié)文章的權(quán)力,凡投本刊者視為認同這一規(guī)則。不同意刪改者,請務(wù)必在文中聲明。
②標題可使用一個主要名詞或名詞短語,加上適當?shù)亩ㄕZ或修飾詞,以確保足夠的準確性和描述性。
③引用的圖表必須注明資料來源,格式參照參考文獻的格式。詳情見《GB/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
④摘要必須是獨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說,摘要應當是獨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現(xiàn)“本文論述了”、“筆者”等字樣。
⑤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應姓前名后,姓氏全部字母為大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雙名中間不加連字符不間隔;漢語拼音的作者姓名寫在英文表示的工作單位之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以逗號隔開;不同單位的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序號。
⑥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guān)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⑦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⑧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nèi)某一特定內(nèi)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⑨圖表應少而精,能用文字說明的不用表,能用表說明的不用圖。圖表的標題及文字說明均用中文。表用三橫線表,表內(nèi)同一項目(指標)數(shù)據(jù)要求小數(shù)點后位數(shù)一致。
⑩研究報告類文章按照引言、材料與方法、結(jié)果與分析、結(jié)論與討論的順序編排。
貴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