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5 15:05:4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院法警履職報告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黨委監督撐起藍天
省級貧困縣吳橋需要發展經濟,也很需要良好的軟環境。經過調研發現,“當時,干部隊伍中存在著有礙發展的不利因素,光靠懲治解決不了。而當地老百姓的監督意識強但法律意識薄弱,一有不滿就上訪告狀,形成不穩定因素。”據此,剛上任的檢察長竇清曉提出了落實“構建預防大格局,優化發展軟環境”的大預防工作思路。
這一思路得到了吳橋縣委領導的高度重視,并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全縣反腐敗斗爭與綜合治理的總體格局。為加強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領導,縣里專門成立了預防職務犯罪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縣預指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將此項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目標考核體系。
上醫治未病。為努力構建“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的預防體系,吳橋縣院依靠縣預指委辦公室牽頭,成立了職務犯罪預警信息中心,負責查找相關單位崗位風險點,統一建立崗位廉政風險點信息檔案庫。他們率先在縣國稅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民政局等六家單位試行預防職務犯罪風險評估機制,將相關單位關鍵崗位的工作職責劃分為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公共服務和內部管理六大類,對擁有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以及人財物等處置權的關鍵崗位確定崗位人員,根據職務犯罪風險發生的概率高低、危害嚴重程度和行為性質,合理確定風險等級,建立崗位廉政和職務犯罪風險信息檔案庫,實行集中管理,并根據動態變化及時調整充實,為廉政風險分析、預測和防控提供參考依據。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規范權力能有效防范廉政風險;再大的權力都要明確適用界限,再小的公權也要套上“籠頭”。日常工作中,吳橋縣預指委實時監控、跟蹤,及時開出有效的藥方。2012年8月,查處某局職務犯罪窩案后,縣院及時啟動預警機制,對三名重點風險崗位人員進行了易崗交流,有效避免了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
超市、大篷車送法進基層
預防職務犯罪不僅是黨和政府的事,也不單是檢察機關自己的事,而是全社會的事,沒有旁觀者,沒有局外人——只有依靠群眾,建立起預防職務犯罪的人民防線,預防工作才能真正扎實開展。
2012年3月,吳橋縣院與全縣73個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共同組建了預防職務犯罪協會(現已發展到76家)。這個協會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由檢察長擔任協會會長,返聘了五名具有豐富工作經驗和較強辦事能力的老檢察官和老法官,還招聘了四名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校畢業生,具體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協會下設法律服務科、綜合協調科和宣傳教育科,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規章制度,構建起“以預防協會為主導、檢察院業務指導為依托、會員單位共同參與、重點領域專項預防”的工作常態機制。
在縣政府對面(與縣局相鄰),他們開辦了“吳橋縣預防職務犯罪協會法律超市”,作為法律服務的固定窗口,為群眾提供各類法律咨詢、法律訴狀、出具法律處方、代辦疑難案件、接受群眾舉報等一系列無償法律服務,引導群眾依法理性維權;實行訴求交辦制度,在協調協會會員單位合理解決群眾訴求的同時,規范干部依法履職。桑園鎮民張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罰,自己感到顯失公平,來到“法律超市”咨詢,揚言如得不到公正解決就到北京上訪。“超市”工作人員詳細了解情況,發現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當即告訴張某此事可通過法律途徑公平解決,并馬上與檢察院民行科負責人聯系,使張某信服地走上了通過再審解決問題之路,進而化解了一起上訪苗頭。“法律大篷車”作為法律服務的流動窗口,巡回到全縣各農村集市和鄉鎮政府駐地,發放宣傳材料、播放法律宣傳短片、現場解答法律咨詢、接受舉報、控告和申訴等。
2012年12月6日,吳橋縣預防職務犯罪協會“廉花京劇社”掛牌成立,他們以20余名京劇愛好者為班底,通過反腐倡廉的傳統劇目和編排反腐倡廉新劇目,演繹群眾身邊出現過的職務犯罪真實案例,讓老百姓在享受文藝之余,也受到警示和啟發。此外,一批精品廉政公益廣告,使廉政文化達到了家喻戶曉、全民關注的預期效果。
文化潤其內,養德固其本。結合“法律超市”、“法律大篷車”以及檢察機關執法辦案中發現的政府機關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區別不同情況,他們采取法制講堂進機關、警示教育進基地、廉政文化進社區等多種以案釋法形式,有針對性地提出治理對策,基本實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全覆蓋。預防協會一手連著人民群眾,一手連著政府部門,根據群眾訴求,協調政府部門解決的同時,向政府部門發出預防職務犯罪預警,提示其自動預防,形成了自律預警機制。此舉既實現了會員單位與基層群眾的“親密接觸”,又避免了機關單位與群眾的“直接沖撞”。
關口前置,檢察官接地氣
一年多來,吳橋縣院把履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作為提高執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堅持檢力下沉,將法律監督的觸角向基層一線延伸。圍繞“群眾訴求、三農、民生、企業、商業、工程項目”等六個領域,他們設立了涉訴、涉農、涉民、涉企、涉商、涉工六個檢察工作隊,分別掛靠在民行、法警、控申、監所、辦公室、預防部門,實行一人雙崗。通過開展“檢察官走基層”活動,深入千家萬戶,到居民家中訪民聲、聽民情。每個工作隊每月走訪群眾不少于50人,及時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多方搜集職務犯罪信息,重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深入調查,形成訪查報告,對帶有職務犯罪苗頭的問題以檢察建議的形式交有關部門處理。如今,走訪已經成為了干警們的常態。
2012年6月,在檢察工作隊訪查中,有群眾反映縣民政局對個別已經死亡的優撫對象仍然發放撫恤金問題。縣院立即展開專項調查,發現民政局在發放撫恤金過程中,存在監管力度不到位、優撫對象自然減員底數不清、撫恤補助資金長期不處理等問題,及時提出檢察建議,民政局很快進行了具體整改,有效防止了國家資金的流失。
“檢察官走基層”使得服務群眾工作模式由以往的“坐堂式”向“上門式”轉變,而過去群眾對檢察干警的陌生和隔閡也變成了現在的面對面、心貼心。結合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通過相關途徑收集的職務犯罪信息,吳橋縣檢察院開展預防調查,深入分析相關單位在人員、制度、風氣、習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揭示職務犯罪原因、特點及其規律,提出預防對策,促其整改。2012年以來,通過各種走訪活動,吳橋縣院共開展預防訪查12次,發現了一系列影響經濟發展、有礙社會穩定的問題,先后對農業合作社運營、深耕資金管理使用、吳橋縣革命老區道路修建工程、建筑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供領導參閱,為縣委、政府掌控職務犯罪動向提供了參考依據。
與此同時,他們還結合辦案,把發生職務犯罪案件的部門作為重點整治對象,通過梳理建立健全一案一回訪、一案一總結機制,加強對突出問題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消除隱患、堵塞漏洞、強化管理的建議,督促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認真整改。2012年,吳橋縣發生一起涉及四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案件,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深入剖析發案原因和特點,提出整改意見五條,警示誡勉重點人員四人,起到了查辦一案、整治一方的作用。
大預防益處多
吳橋縣院構建大格局下的社會預防機制,出現了主動咨詢、主動查詢現象。國土、交通等部門主動要求為其干部職工開展職務犯罪知識講座。針對教師、醫生索取、收受錢財并對此存在罪與非罪模糊認識問題,部分學校和醫院主動要求為其解讀有關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