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3 15:16:40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股權分配論文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本文在這樣的背景下,首先總結了國內外學者關于股利分配的政策理論,接著列示了我國的股利分配方式及關于股利分配的政策。然后主要通過對A股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加以分析找出尚存問題,進一步深入找出了影響股利分配的因素,并根據影響因素提出了改進意見,為股利市場的穩定提供依據。
【關鍵詞】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現金股利;問題及建議
一、 國內外股利相關理論文獻綜述
(一) 國外股利相關理論文獻綜述
1.股利無關論
股利無關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條件下,股利政策與企業價值不相關,即在公司投資政策給定的條件下,股利政策不會對企業價值產生任何影響。企業的投資政策決定著企業的市場價值以及盈利與否,企業的市場價值取決于它所在的行業的平均成本和未來的期望報酬,而與企業的資本結構無關。
2.股利相關論
股利相關論認為股利政策與企業價值是相關的,在現實生活中,并不存在股利無關論所所說的完善的資本市場,實際的市場中總會有這樣或長那樣的情況不滿足完善的資本市場的條件,這種種的制約因素影響著股利分配,股票的價格或者公司的價值與股利政策就不是無關的。
(二)國內股利相關理論文獻綜述
1.信號傳遞理論
劉志君[1] (2012)提出穩定、持續的股利政策,包括穩定的支付數量、分配方式等方面,是一種展示公司良好、穩定的業務發展前景,減少信息不對稱,弱化激勵問題的財務行為。并指出,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無論在支付數量還是分配形式方面都表現出相當的波動性和隨意性。是一種信號傳遞理論。
2.利潤相關理論
張春穎,劉巖(2013)[2]認為,盈利狀況是公司決定股利政策時首先應當考慮的因素,只有當盈利狀況良好時,公司才有可能采用高股利或穩定增長的股利政策,而我國上市公司中一部分企業業績卻不盡人意,上市公司業績不佳是造成股利政策不穩定的重要原因。
3."隧道效應"理論
"隧道效應"理論認為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想股東輸送利益的"隧道"。大股東控股的企業股利的分配受大股東的影響,由于大股東流通受限股份較高,短期內難以獲得資本利得,因而大多數大股東選擇現金股利的方式來發放股利,通過分紅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現狀及問題
1. 不派現公司所占的比例仍較大
據調查,直至2014年我國上市公司不派現公司數達到了945家。公司之所以不派現大多是因為盈利狀況不好,但是也有很多當年盈利情況較好的上市公司并未分配現金股利,可能與其成長周期有關。
2. 股利分配以現金股利為主
2004年《關于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中,明確將再融資與分紅掛鉤,掀起了派現的。上市公司選擇以現金股利的方式來分發股利,對于大多數投資者來說,是實實在在的可以看得到的回報,可以減少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會給股東反饋一個經營良好的信息。
3.股利分配政策缺乏穩定性
根據統計數據(新浪財經),從2004-2010年間, 從未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數為366家,達到上市公司總數的27.0%;4年連續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數則降為100家;而連續7年發放的公司數目增到302家,但仍只占所有上市公司數的22.3%,進一步可以看出我國的上市公司連續派現行為有波動性,其現金股利政策連續性較差,缺乏穩定性。
三、 對上市公司現存股利分配政策的再思考
1.市場法制尚未完善,缺乏普遍約束力
我國規范股利分配的文件主要由證監會制定,屬于較低層次的部門規章,因此具有存在權威性不足的現象,很多上市公司并沒有嚴格遵循規范股利分配的政策法規。
2.股權結構不合理,上市公司治理缺陷
上市公司的股權主要集中在少數股東手中,導致很多上市公司中大股東的意志就是公司的決策。大股東的股權不流通,就只能通過現金股利來實現自身利益,于是很多上司公司派發現金股利,甚至有些上市公司高額派現。
3.企業缺乏融資渠道,主要依靠內源融資
上市公司的利潤在留存收益和利潤分配之間進行權衡,如果企業缺乏外部融資渠道,無法及時獲得外部有效融資,那么企業只能將企業利潤大部分用在再投資中,使得股利分配資金減少,因此企業的股利政策往往與融資能力成正比。
四、 對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議
1、加強法律效力與市場監管力度
法律監管者要制定出有威懾力的法律,并且嚴格執法,依法行事。市場當局要加強對股市環境的監管,防止上市公司侵害投資者的權益,預防上市公司的圈錢行為,從而減少股利市場的投機者,為公司的籌資和個人的投資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實施股權分置,規范股權結構,
加大股權改革力度,通過現金股利、送股、增股、擴股對廣大流通股股東進行補償,通過實施股份全流通使得大股東和小股東的利益趨于一致,減弱大股東對中小股東的侵占。
3、擴大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擴大資本市場規模,提高金融工具的多樣性,降低直接融資成本,改善市場供求,使各種融資方式成本趨于平衡,使企業能夠從多渠道獲取低成本資金。
五、結語
本文主要對我國上市公司現金股利分配情況加以研究,在對國內外研究現狀及傳統股利理論介紹后,總結了我國A股上市公司現金股利分配的現狀和問題,并給出相應建議。目前,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對于企業管理者、控股股東、各中小股東以及關于證券市場的知識相較于西方國家還有較大的差距,在股利政策探究這條路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只有根據股利政策的特點,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才能走出適合我國現狀的股利政策。
【參考文獻】
[1] 劉志君. 中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穩定性分析[J].公司治理研究,2010,(8):78-88.
[2] 張春穎,劉巖.股利研究回顧及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評析[J].會計之友,2013,(7):100-103.
[3] 胡國柳,李偉銘,蔣順才.利益相關者與股利政策_沖突與博弈[J].財經學,2011,(6):72-80.
[4] 劉澤榮,黃文杰.股權分置改革對上市公司現金股利支付行為的影響[J].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2,(4):126-130.
總論點:正確理解與處置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具有重要意義
提綱:
一.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概述
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所涵蓋的期間
三.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內容
(1)調整事項
(一)已證實資產發生了減損;
(二)銷售退回;
(三)已確定獲得或支付的賠償。
(四)資產負債表日后與財務報告所屬期間有關的利潤分配(不包括分配方案中的股票股利);
(五)在資產負債表日以前提起的訴訟,以不同于資產負債表中登記的金額而結案
(六)新的證據表明,在資產負債袁日對長期合同應計收益的估計存在重大誤差;
(七)解決在資產負債表日正在商議的債務重組協議。
(2)非調整事項
(一)股票和債券的發行;
(二)對一個企業的巨額投資;
(三)自然災害導致的資產損失;
(四)外匯匯率發生較大的變動
(五)資產負債表日后董事會制訂的利潤分配方案中包含的股票股利;
(六)企業合并或企業控制的股權出售;
(七)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了事項導致的索賠訴訟的結案;
(八)資產負債表日后董事會作出的債務重組的決定;
(九)資產負債表日后出現的情況引起的固定資產或投資上的減值。
四.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處理原則
(1)調整事項的處理原則
(2)非調整事項的處理原則
五.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處理方法
(1)資產負債表日后發生的調整事項
(一)涉及損益的事項
(二)涉及利潤分配的事項
(三)不涉及損益及利潤分配的事項
論文摘要:本文試圖分析中國上市公司現金股利的影響因素,以滬深A300成分股為樣本來探尋股票市場現金股利規律。回歸結果表明現金股利與每股凈收益正相關;與凈利潤增長率相關性因股權集中度而不同,股權集中度高企業追逐長期利益故兩者呈現負相關;而股權分散企業因情況各異而未顯示普遍規律。現金股利與每股現金流量不顯著相關。這些特征有助于預期現金股利派發
一、引言
股利政策是對公司盈余進行分配或留存用于再投資的策略,其和投資政策、籌資策略并作為公司理財的三大核心內容。由于我國特殊的股權結構和不流通股的存在,股利政策呈現三多一少的現象,即股票股利多、轉增股本多、不分配多和現金股利少。隨著全流通順利完成,股利政策悄然發生了改變,現金股利分配的公司增加不少。本文將探析影響現金股利的影響因素。
二、有關股利政策的理論回顧
1961年,Millerand Modigliani提出了:在一個信息對稱的資本市場,股利無關論即股利政策并不影響股票價值,股票價值完全由企業的盈利資產所決定。其認為股東的股利收益將恰好被資本損失沖銷。比如公司運用外部融資替代了內源融資進行分紅,此時盡管股東的紅利增加了,但其持有股票的價格卻下降了,因而資本損失恰好沖抵紅利收益,因此股東的價值并無變化。是在現實股票市場上,無關論的假設前提很難滿足,于是股利有關論理論:
①股利具有信號作用。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中,紅利政策被外人理解為公司經營狀況良好,而現金股利較股票股利更受歡迎
②現金股利的成本理論。Rozzeff認為現金股利對降低成本具有重要的作用,因為支付現金股利會給管理者帶來壓力,為保證支付紅利的企業流動資金,企業管理者會降低資金流向非盈利項目的比例,并積極利用債務杠桿來實現公司盈利目標。這一作用的發揮會受到企業的股權結構和市場監督能力的制約。研究表明:在股權集中的企業中,現金股利會造成大股東對小股東利益的侵害。
三、數據和樣本描述
(一)樣本數據和數據來源由于滬深A300指數成分股是各行業的代表性企業,比較早地完成全流通改革,公司治理結構比較完善,大部分都利用現金分配股利,方便數據采集。另外,由于現金股利有信號作用,這就不排除其對公司股利政策的干擾。但是,這個干擾對于滬深A300指數成分股的影響較小。本文選取了滬深A300股票的2007年年報數據,有效樣本數為300個,來源于聚源數據網。
(二)變量的選擇以及預期公司的現金紅利政策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
(1)財務方面。股利是股東對公司經營利潤的獲取,因此利潤是紅利的來源。我們可以利用每股凈收益和和凈資產收益來描述盈利能力,但是這兩個指標具有高度的共線性,因此,本文使用每股凈收益指標(NETINCOME),預期兩者成正比例相關
(2)投資機會。公司的投資機會和融資成本高低會影響公司股利政策。如果公司公司的投資機會很多或者較難得到資本,則公司采取較低的現金紅利,把留存用于再投資中。本文用凈利潤增長率代表投資機會(NETGRO),預期兩者成負比例相關
(3)資產流動性影響。現金股利直接減少公司現金,因此把每股現金流量也納入模型中(CASHF),預期兩者成正比例相關
(4)股權集中程度。這個變量對現金股利影響具有爭議性。根據股權理論解釋,股權集中度越集中,成本越低,對現金股利要求越低。另一方面,股權集中的企業有動機獲得高現金股利這一無風險資產。本文將用CONSEN代表股權集中度來研究股權結構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影響。當公司第一大股東比例與第二大股東比例差大于30%,CONSEN=1,否則C0NSEN=0
四、結果分析
(1)現金股利與公司每股凈利潤呈正比,因為股利來自公司經營利潤。證監會可根據此結論判斷一些公司的異常紅利政策,加強監督企業的經營行為和控制風險。因為一些公司為了達到增股標準,強行推出現金紅利政策。
(2)現金股利與凈利潤增長率相關性與股權集中程度有關,股權集中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與凈利潤增長率負相關。
股份集中公司的大股東利益與公司經營業績密切攸關,制定現金股利比較理性,更加追逐企業的長期利益。據此,監管部門加強異常的現金股利政策的風險防范。由于在信息不對稱和低風險成本的情況下,企業家會傷害小股東利益以謀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追逐短期利益。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經濟管理體制的逐步完善,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都遵循著經濟發展規律,制定了參與激烈競爭的發展戰略,有的順勢而為,有的借勢擴張,有的潛心積累、蓄勢待發。于是就有了企業之間的聯合與滲透、收購與兼并。本文就一般企業兼并過程中股權轉讓的法律問題進行探討。
一、企業兼并的概念
一個企業被另一個企業所吞并,一般有兩種形式:一是兼并(Merger);二是收購(Acquisition),兼并與收購,又通常簡稱為并購。
企業兼并是指通過轉移企業所有權的形式,一家或多家企業的全部資產與責任不需經過清算都轉移為另一企業所有,而接受全部資產與責任的另一企業仍然完全以自身名義繼續運行。收購則是指一家企業通過收購另一企業的股票或股份等方式,取得該另一企業的控制權或管理權。
在我國當前的資產經營和重組中,經濟學界經常將兼并與收購不加區別的使用,給人們的印象是兼并與收購是一回事,但要從追求法律概念嚴謹的態度上來理解,就應該按照兼并與收購不同的內涵合理地加以區分。其實,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具體表現在:
1.法律行為的主體不同。兼并行為的行為主體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即兼并公司與被兼并公司,且兼并方的實力明顯強于被兼并方,通常是特定的兩個主體進行“一對一”的談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場進行。而公司收購的行為主體為收購者和目標公司的股東,股份收購是在證券交易所這個公開市場上進行的,收購主體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主體為非特定的。
2.適用的法律范圍不同。兼并行為屬于公司的重大經營行為,因此,公司法規定必須經過股東大會的批準。公司收購是任何有能力的投資人通過收買目標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公司的證券、股票,從而獲得目標公司控制權。
3.目標不同。一般來說,兼并一個上市企業的代價太高,所以,兼并的目標公司主要選擇一些有限責任公司和兩合股份公司。而收購的目標公司一般是上市公司。
4.法律后果不同。兼并的法律后果是兼并方及其法人資格存續,被兼并方及其法人資格撤銷。而公司收購則是收購人獲得了目標公司的控制權,目標公司的法人地位并未改變。很多學者將企業兼并稱之為整體收購,就是把兼并當成一種特殊的收購方式,但從法律后果來看,即使是全面整體收購,成為收購投資人的子公司,但被收購企業的法人資格和法人地位并未喪失,如果收購投資人在收購之后將被收購企業拆分解散或合并,也并不是收購行為的直接后果,而是收購人在取得被收購企業控制權后的經營行為,是控制權的作用結果。
所以,我們可以認為企業兼并是在市場競爭機制環境中,劣勢企業將企業產權有償轉讓給優勢企業,同時劣勢企業法人資格隨之消亡的一種市場行為。在我國新《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就是兼并。
二、企業兼并的形式
企業兼并的形式主要有:縱向兼并(同一生產過程中的相關環節的企業兼并。其主要的經濟目的是為了保證供應和銷路,同時也能保證對產品質量的控制)、橫向兼并(同一環節上的相關企業的兼并。其主要的經濟目的是消除或減少競爭,并因此增加兼并企業的市場份額)和綜合兼并(指跨行業、跨產品、的綜合性的企業兼并,又稱為一體化兼并,目的是經營多樣化)。
我們著重從操作方式上來區分,其兼并形式應該分為:購買兼并:即兼并方通過對被兼并方所有債權債務的清理和清產核資,協商作價,支付產權轉讓費,取得被兼并方的產權。接收兼并:這種兼并方式是以兼并方承擔被兼并方的所有債權、債務、人員安排以及退休人員的工資等為代價,全面接收被兼并企業,取得對被兼并方資產的產權。控股兼并:即兩個或兩上以上的企業在共同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某一企業以其在股份比例上的優勢,吸收其他企業的股份份額形成事實上的控制關系,從而達到兼并的目的。行政合并:行政合并,即通過國家行政干預將經營不善、虧損嚴重的企業,劃歸為本系統內或行政地域管轄內最有經營優勢的企業,不過這種兼并形式不具備嚴格法律意義上的企業兼并。
而1989年,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第1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企業兼并,是指一個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他企業失去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一種行為。不通過購買方式實行的企業之間的合并,不屬本辦法規范。”也就是說不通過購買方式實現的兼并是非正常兼并,鑒此,我們只討論購買兼并。
三、企業兼并中的股權轉讓
(一)兼并中產權轉移的一般過程企業兼并中股權的轉讓是整個產權轉移的一部分。公司在吸收合并過程中,被兼并的公司將被注銷或消滅。任何一個公司,其組成三要素是:公司的資產、公司的法人資格(人格)和公司的股權。公司被吸收合并的最終表現為公司人格的消滅,兼并公司一般是以收購資產和收購股權的方式來實現兼并的,但無論是收購資產還是收購股權,吸收兼并公司都要按對價以現金或公司股份做有償交易來實現資產和股權的轉移。
首先,資產收購。通過對被兼并公司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評估作價后,兼并公司出資收購。這其中有兩種選擇,第一種選擇是以現金購買資產的方式。兼并公司以現金購買被兼并公司的全部資產包括全部的債權和債務,被兼并公司將會失去原有的全部資產、權利和義務,換來的只是兼并公司所支付的現金。然后被兼并公司解散,因債券和債務已經全部轉移到兼并公司,無需清算,被兼并公司的股東按其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分配現金。第二種選擇是以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兼并公司以自身的股份購買被兼并公司的全部資產同樣也包括債權和債務,被兼并公司失去原有的全部資產而僅僅擁有一定比例的兼并公司的股份,被兼并公司解散,因債券和債務全部轉移,也無需清算,被兼并公司的股東按原有股權比例分配兼并公司支付的兼并公司的股份,從而成為兼并公司的股東,被兼并公司注銷。
其次是股權收購。通過對被兼并公司的所有股份進行市值評估,兼并公司收購所有股份。這也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以現金購買股份的方式。兼并公司以現金購買被兼并公司股東的股份,使其成為兼并公司的一部分。之后,解散被兼并公司,因為是整體收購,無需清算,被兼并公司注銷。第二種是以股份購買股份的方式。兼并公司以自身的股份換取被兼并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被兼并公司的股份,而使得被兼并公司的股東成為兼并公司的新股東。之后解散被兼并公司。因被兼并公司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將由兼并公司所接受,無需清算,被兼并公司注銷。
(二)公司兼并中股權轉讓的問題無論是資產收購還是股權收購,被兼并公司的股權都將轉讓給兼并公司。一般意義上的轉讓,是指股權持有人以等價有償交換的方式向其他人轉移股權。然而,在公司兼并過程中,股權的轉讓又有其特殊性。
第一,等價的界定。公司兼并的定義,決定了公司與公司之間要面對面談判,直接確定兼并合約的所有內容,被兼并公司的價值是主要內容,雙方接受即為等價。當然,價值的確定可以經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評估,但不作為最終定價,只作為參考依據,雙方可據此討價還價,最終還是要以雙方都能接受為準。
第二,股東優先購買權的主張。所謂股東優先購買權,是指在有限責任公司內,某一股東對外轉讓出售股權時,同一公司的其他股東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于非本公司股東的認購人而認購該股權的權利。我國《公司法》第72條第3款中,確立了股東優先購買權,并限定適用于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
一個公司兼并另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時,被兼并公司往往不是所有股東都同意被兼并,為達到阻撓兼并的目的,少數股東甚至主張優先購買權這一法定權利。股東優先購買權就是為了保護優先權股東的利益,但是,這不意味著就可以損害同意轉讓股東的利益。在司法實踐中,經常有優先權股東只要求判定對外股權轉讓合同無效或撤銷股權轉讓合同,阻止股權對外轉讓,但不主張購買股權。為此,《公司法》第72條作了明確規定:“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要一個時間點來分隔,被兼并公司要保障少數股東的法定權利,可為此召開股東大會,限定時間讓主張優先購買權的股東行使購買權。如果時間已過,仍不行使購買權,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放棄購買,按法律規定即視為同意轉讓,此時,在征得大多數股東同意的前提下,正式啟動兼并程序,一旦啟動股東優先購買權不成立。
如果在啟動兼并程序后,少數股東仍決意阻撓,不轉讓股權,我們就要引入領售權(dragalongright)制度,強制收購其股權。
第三,兼并公司惡意不完全收購。在公司兼并中,尤其在股權收購的兼并中,兼并公司如果只想取得對被兼并公司的控制權,然后再對被兼并公司進行拆分、注銷等,為此,兼并企業通常只收購大股東的股權,把少數小股東的股權排除在收購之外,形成不完整交易,此時,我們有兩種選擇:
一是根據《公司法》對吸收合并(兼并)的定義,兼并公司無權注銷被兼并公司,被兼并公司的名稱、法人地位仍得以保留,兼并公司只是控股公司,被兼并公司的主體仍按原有模式運營,未被收購股權的股東仍作為公司股東享有原有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另一種選擇是引入跟賣權(tagalongright)制度,強制兼并企業將少數股東的股權與大股東、多數小股東的股權一并收購。以完成所有吸收合并的整體收購程序,形成真正的兼并。
沈陽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摘要]2004年,深交所在主板市場內設立中小企業板塊,本篇論文通過分析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狀況及特點,指出了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有很多不規范之處,公司要以科學理性的態度實施股利分配政策,從根本上改善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治理情況,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走可以持續發展的道路。
[
關鍵詞 ]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截止2015年9月,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達有767家;同期的滬、深主板市場上市公司為1071、478家,中小板在我國資本市場具有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
1.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特點
1.1普遍進行股利分配
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更加重視對股東的回報,普遍采用股利分配,如果不考慮買賣價差和股票價格變動,持有中小板股票的股東,可獲得遠遠高于滬深兩市主板的股利收益。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每年進行股利分配的比例都在80%以上,明顯高于滬深兩市的主板市場進行分紅的比重。
1.2股利分配以派現為主
相對我國主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偏愛派現,尤其是在中小板運行的第一年。2004年38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全部采用現金股利,平均每股現金股利為0.249元,流通股股利發放現金總量為29.87億元;同期,滬、深主板平均每股現金股利為0.108元、0.152元。目前,現金股利是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股利分配方式。
1.3股利分配形式多樣化
我國股份公司股利分配可采用現金股股利和股票股利。在實踐中,我國股利分配以派現為主,在此基礎上還有派現轉增股本、派現加送股、派現加轉增以及派、送、轉三者結合等。
1.4現金股利率較高
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不僅以派現為主,而且,現金股利率很高。見下表1:
2.完善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議
2.1管理層要強化對股利政策的監管
近幾年,資本市場的管理層出臺了一些關于股利政策方面法規政策,規定上市公司再融資要與是否發放現金股利掛鉤。但政策規定相對簡單,沒有考慮不同上市公司具體情況。上市公司股利,尤其現金股利,一定要符合公司具體情況。管理層應該引導中小板上市公司,根據股利發放的資金來源,制定中長期的股利政策,在公司上市招股說明書或在公司年報中披露,使投資者獲得更多的信息。
2.2發展機構投資者
與主板市場類似,我國中小板市場的投資者,絕大多數是散戶,機構投資者所占比例非常小。另一方面,中小板上市公司大多是家族企業,股權結構中家族湊成員持股比重高。2014年,我國中小板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約36%。股權結構單一,也不利于公司的長期發展。機構投資者不僅資金雄厚,有專業的管理團隊,有操作計劃。
2.3提高中小板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
影響中小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因素很多,其中盈利水平無疑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中小板上市公司大部分是所在行業中佼佼者,具有比較強的競爭力,最終才得以上市成功;很多地方政府往往對上市公司給予優惠政策。這些上市公司盈利水平要高于行業的平均水平,具有高成長的特征,有能力向股東支付比較高水平的股利,作為投資者的投資回報。中小板上市公司必須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使得公司盈利能力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這樣才能向股東支付較高的股利,為股東帶來豐厚的回報。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只能依靠生產經營的發展,而不能依賴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
2.4強化對民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監管
民營企業是中小板的主力軍,占總量的70%,國民營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具有特殊性,股權初始獲得成本比較低,流通股股東在二級市場上往往要付出的比較高的成本,存在“同股同權不同價”的特殊現象。要加大對民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監管,對其違規行為進行從重處罰,加大其違規成本,尤其是要避免實際控制人掏空公司的行為。特別要嚴格審查其兼并其他上市公司行為,完善股權質押制度,規范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限制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利益輸送途徑,有效地保障中小股東的利益。
2.5股利政策必須與公司發展周期相吻合
根據生命周期理論,在公司發展在不同的階段,所需要的資金是不同的。當公司處于成長期時,對資金需求比較大。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時,要考慮到這些因素,采用低水平的股利政策,尤其是現金股利率不宜高。這樣才能保證公司的資金需求。相反,當公司處于穩定期,可以采用實行比較高的股利支付率,向投資者傳遞公司良好的預期。
參考文獻
[1]吳國鼎,魯桐.機構投資者與上市公司治理——基于2012年度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分析[J].經濟論壇,2013.12:100~103
【關鍵詞】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與權益法;相互轉換;會計處理
一、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以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作為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并在此基礎上比較該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確定是否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一)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在自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核算時,應區分原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新增長期股權投資兩部分分別處理。
1.原持股比例部分
(1)原取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大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原取得投資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小于應享有原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2)對于原取得投資后至新取得投資的交易日之間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屬于在此之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損益中應享有份額的,一方面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對于原取得投資時至新增投資當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應調整留存收益,對于新增投資當期期初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應計入當期損益;屬于其他原因導致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中應享有的份額,在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同時,應當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新增持股比例部分
新增的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新增的投資成本小于應享有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調整長期股權投資和營業外收入。
商譽、留存收益和營業外收入的確定應于投資整體有關。
[例1]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0%股權,成本為500萬元,取得投資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60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重大影響且無法可靠確定該項投資的公允價值,A公司對其采用成本法核算。A公司按照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2011年1月1日,A公司又以1450萬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權,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7500萬元。取得該部分股權后,按照B公司章程規定,A公司能夠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對該項長期股權投資轉為權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對B公司10%股權后至新增投資日,B公司通過生產經營活動實現的凈利潤為1000萬元,未派發現金股利或利潤。除所實現凈利潤外,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假定不考慮投資單位和被投資單位的內部交易。
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調整:
①對于原10%股權的成本500萬元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600萬元(6000×10%)之間的差額100萬元,該部分差額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留存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0
貸:盈余公積
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90
②對于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在原投資時至新增投資交易日之間公允價值的變動(7500-6000)相對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150萬元,其中屬于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部分100萬元(1000×1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同時調整留存收益;除實現凈損益外其他原因導致的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50萬元,應當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同時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針對該部分投資的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15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
盈余公積
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90
③2011年1月1日,A公司應確認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1450
貸:銀行存款
1450
對于新取得的股權,其成本為1450萬元,與取得該投資時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1500萬元(7500×20%)之間的差額50萬元,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和營業外收入。
借:長期股權投資
50
貸:營業外收入
50
④假設2011年1月1日支付1650萬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權。
借:長期股權投資
1650
貸:銀行存款
1650
對于新取得的股權,其成本為1650萬元,與取得該投資時按照持股比例計算確定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1500萬元(7500×20%)之間的差額150萬元屬于包含在長期股權投資中的商譽,但原持股比例10%部分長期股權投資中確認留存收益100萬元,所以綜合考慮體現在長期股權投資中商譽為50萬元。
借:盈余公積
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9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
盈余質量主要包含真實性、盈利性、持續性和成長性四個方面,因此分析影響盈余質量的因素也應從這四個方面著手。影響真實性的原因主要是會計政策選擇和關聯交易等利潤操縱行為,而影響盈利性、持續性和成長性的主要原因則可歸納為企業的治理機制、股權結構和自身的經營管理等內在因素。除此之外,宏觀環境的影響也不可忽視。
一、會計政策
在我國,會計政策由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可以在準則或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選擇適合企業實際情況的會計政策,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披露。由于同一類型的經濟業務在進行會計處理時可以有一定的選擇空間,會計人員利用一系列的會計政策算出來的盈余就會產生差異。管理者會出于個人利益或企業利益對會計信息產生重大影響,影響投資者對企業的看法。
二、關聯交易
關聯方交易對盈余質量的影響有正反兩方面,對盈余質量不利的影響主要是利用關聯交易操縱利潤,可以通過資產重組、股權轉讓等一次性或偶發性的非經營易,調整利潤,
這種情況廣泛存在于上市公司與其母公司的關聯方交易中;通過不合理的關聯定價政策,關聯方交易價格越是接近市場價格,其盈余質量越高;反之,則盈余質量越低。這種行為受利的只有關聯方的大股東,而受損害的則是中小投資者。
三、企業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結構是指由所有者、董事會和高級執行人員即高級經理人員三者組成的一種組織結構。在這種結構中,上述三者之間形成一定的制衡關系。公司治理結構中不同主體的利益都與盈余信息密切相關,公司治理結構影響著整個公司的經營決策和經營行為,對上市公司的會計行為和盈余質量產生重要影響。治理結構的不完善可能使經營者為了自己的利益虛構經營業務或者濫用會計政策,對盈余進行操縱;而好的治理結構能夠有效地約束經營者,使其與股東的目標一致,從而抑制經營者降低盈余質量的行為。公司治理結構是保證公司盈余質量的重要制度安排,自然也是影響盈余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有助于企業會計盈余質量的提高。
四、股權結構
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是由國有企業改制或由國家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建立而來的,因此,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以國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為主,尤其以國家股比重最大,并且國有股權過度集中,這種不合理的股權結構嚴重影響到我國證券市場上資源配置效率和上市公司高效治理結構的建立。由于股權的高度集中,廣大股東承擔著由公司的經營業績好壞引起的股價波動的市場風險,卻很難作為股東行使到參與公司治理的權利,而持有國家股、法人股的股東則獨攬了公司的經營大權進而對公司的盈余質量施加影響,卻不必承擔股票市場的風險。
從對股權結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股權結構對盈余會產生不同的效應。Shleifert和Vishnu(1986)研究指出,股價上漲帶來的財富使控股股東和小股東的利益一致,因而控股股東有足夠的激勵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監督管理層,使公司的盈余質量提高。但是,RafaelLaPorta(l999)等認為,控股股東和小股東的利益往往不一致。在缺乏外部監督的情況下,控股股東往往會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損害其他股東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從這一角度看,其公司盈余的質量也就不是很高的了。
五、企業自身的因素
1.經營管理水平。企業經營者的經營管理水平對公司盈余質量高低的影響至關重要。通過高質量的預算制度,合理安排制造費用,降低產品生產成本、在發展主營業務能力的同時盡量縮減期間費用等等,這些對提高盈余質量有著積極的作用。
2.經濟收益能力。經濟收益是指公司在期末和期初擁有同樣多的資本前提下,公司成本核算期內可以分配的最大金額。企業在一定期間內盈利能力有強有弱,影響著企業未來的盈利能力,因此盈余質量有優劣之分、變動趨勢有好壞之別。當期盈余水平的高低,盈利能力可以進行同行業的橫向比較,也可以同一企業進行不同時期的縱向比較。盈利能力是盈余質量的一個核心,只有具有了良好的盈利能力,盈余質量才有保障。
盈余的不同成分具有不同的持續性,只有具備核心競爭力、主營業務收益占主導的企業才能保持未來現金流量的持續與穩定,相應盈余質量較高,而一次性收入只能增加當期的收益,從而降低了盈余質量。產業內良好的競爭優勢決定了公司未來長期的盈利能力,持續增長的研發費用和維持適當的廣告投入提高了公司的后勁,相應保證了公司的未來盈余。
六、宏觀因素
1.物價變動。物價變動狀況對上市公司的盈余質量也有重要影響。通貨膨脹嚴重的時期,高的會計盈利要剔除很大一部分的通貨膨脹所帶來的水分;而通貨緊縮的時期,由于同樣的貨幣代表相對較高的購買力,對企業往后的持續經營有保障,因此代表較高的盈余質量。
2.環境因素。公司的外部經營環境包括政治、經濟環境,也會影響到公司的盈余質量。這些因素是管理者所無法控制的。如果一家公司設立在經濟和政治因素不穩定的國家內,它有低的盈余質量。
3.外部審計。由于我國注冊會計師職業法規尚不健全,外部審計缺乏獨立性,一些上市公司審計的實際委托人是公司管理層,他們在審計契約中掌控著審計機構的聘用及審計費用等內容,使得審計機構明顯處于被動地位,即使審計人員發現上市公司有操縱盈余的行為,但可能迫于同業競爭壓力而遷就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進行獨立審計,是提高上市公司盈余質量的重要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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