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6 16:26:07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出口貿易結算方式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面對金融危機對我國國際貿易結算帶來的影響,正確面對國際貿易結算發展的新趨勢,及時適應國際貿易結算發展的新潮流,對提高我國出口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國際貿易傳統的三大結算方式分析
國際貿易傳統的結算主要采用電匯(T/T)、托收(Collection)和信用證(L/C)這三種方式。其中,電匯方式在實際國際貿易結算中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即“前T/T”和“后T/T”兩種。電匯方式最大的優點在于速度快、手續簡便、手續費低,其中“前T/T”對出口方十分有利,主要適用于進口方向出口方預交的定金以及特別緊俏貨物的交易;“后T/T” 是出口方給予進口方提供的一種信貸,因此對進口方十分有利,在當前競爭激烈的國際買方市場上被越來越廣泛地使用;托收業務主要有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兩種情形。托收和T/T方式一樣,都是以商業信用為基礎。出口方能否收到貨款,主要取決于進口方的信用,因此使用托收方式對進口商較為有利。在采用承兌交單,或在遠期付款交單情況下,進口商甚至可以利用信托收據先把單據借出,占用了出口商資金,較大程度地調動了進口商的積極性;而在信用證的結算方式下,由于銀行充當了買賣雙方的保證人,緩解了雙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以其獨特的優勢被出口商視為是一種安全可靠、風險相對較低的結算方式,因此曾是全球國際貿易中出口方的首選結算方式。據統計,在20 世紀60 —70 年代,全球進出口貿易額的85% 以上都是采用信用證方式來結算的。
國際貿易傳統的三大結算方式各自的優勢和風險在表1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通過表1,我們可以發現:T/T業務程序簡單、手續費較低,但必然對進出口雙方中一方的資金和風險負擔不平衡。如果是采用前T/T,出口方的資金占用最少,風險承擔也最小,是一種對于出口商最為有利的結算方式,最受出口方歡迎;反之后T/T對進口方最為有利,進口方最為青睞。信用證業務程序最為復雜,手續費也最高,但總體上對進出口雙方所提供的保護比較平衡,特別是它和T/T以及托收相比根本性區別在于是一種建立在銀行信用基礎之上的結算方式,在進出口雙方無法通過商業信用結算方式達成一致時,往往成為進出口雙方的首選方式。因此,在進出易中,不可能存在一種完美的結算方式能夠絕對最大限度地同時保護雙方的利益,進出口雙方只能在風險和利益中盡可能去權衡,獲取一種相對完美的結算方式。
二、當前國際貿易結算發展的新趨勢
(一)信用證結算的主導地位受到嚴峻挑戰,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電匯等結算方式成為主流。
長期以來,在傳統的進出口貿易中,信用證方式一直是被廣泛使用的結算方式,甚至至今我國大多數“國際貿易實務”教科書仍將信用證方式作為進出口結算的首選方式。信用證的結算方式通過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給出口商穿上了保護衣,因此深受我國許多出口商的青睞。據統計,在20 世紀末,信用證方式曾經占我國出口結算的80% 以上。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買方市場已在全球貿易中逐步形成,出口競爭的方式日益多元化,出口商單憑商品本身的優勢(品質、包裝、價格)占有市場已不能完全滿足競爭的需求。 特別是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由于歐美主要發達國家經濟衰退導致國際市場需求下降,世界賣方市場競爭形勢更加嚴峻,在這一背景下,國外進口商在和我國出口企業洽談合同時往往會更多地提出有利于他們的結算方式,而以往被我國出口商情有獨鐘的信用證結算方式只能越來越多地被放棄,因此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電匯等結算方式比例大幅度提高。以上海為例,在2007—2010年期間,電匯使用率占到了50%以上,并且呈現出突飛猛進之勢,而信用證的使用率卻連年下降,2009年和2010年更是下降到只有29.6%和25.2%。顯然,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電匯等結算方式已經成為我國、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出口結算的主流方式。據有關資料統計,歐美等主要發達國家的信用證使用比例早已降至10—20%,其中北美和歐盟分別只有11%和9%,并且還有進一步縮小的趨勢,大多數貿易結算采用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貨到付款、預付貨款和托收方式(表2),并通過出口信用保險等其他管理方式來進一步降低交易的風險。
(二)國際保理作為一種新型的結算方式發展日益迅速,逐漸成為國際結算領域主要的結算方式之一。
國際保理是保理商為國際貿易賒銷方式提供的出口融資、銷售賬務管理、應收賬款的收取及買方信用擔保融為一體的金融服務。它既是一種短期的貿易融資方式,又是一種新型國際貿易結算方式。近些年來,由于全球貿易中買方市場的逐步形成、國際貿易慣例規則的制訂以及電子通信在商業領域的運用等因素的出現,國際保理作為服務于進出口商的有效競爭工具在全球貿易中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已經越來越被進出口商所認識和接受,逐漸成為國際貿易結算領域主要的結算方式之一。特別是在當前的國際貿易市場環境下,它已成為推動一國對外貿易發展的新動力。在歐美發達國家,國際保理業務非常盛行,已被外貿企業廣泛使用。我國自從1992年推出國際保理業務以來,成為全球保理業務發展最快的市場之一,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對外貿易規模持續增長,巨大的國際貿易量為開展國際保理業務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據FCI(國際保理商聯合會)統計,自2008年起,我國的出口雙保理業務量連續4年位居全球首位,2011年,國內保理總金額為2299.52億歐元,國際保理總金額為449.18億歐元,保理總金額達到2748.7億歐元,創歷史新高(圖1)。隨著我國保理服務產品逐漸豐富,目標客戶日趨廣泛,出口保理業務必將成為企業防范國外買方風險的利器,為中國外貿出口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保駕護航。
(三)國際貿易結算中組合方式運用日趨增多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后隨著外貿風險的逐漸加大,在進出口貿易中,進出口商使用單一的結算方式的情況越來越少,大多數情況下往往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既有利于促成交易,又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組合運用,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如信用證與T/T相結合,或信用證與托收相結合;或托收與T/T相結合,前T/T與后T/T相結合,甚至托收與保理相結合等等。通過國際結算方式的組合運用使買賣雙方各自承擔一些結算風險和費用, 實現買賣雙方利益的平衡,從而有利于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結算方式,促進貿易便利開展。因此,國際貿易結算組合方式日趨增多,被越來越多的進出口商所采用。
(四)國際貿易結算向電子化、無紙化方向深度發展
隨著通信技術、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和日益更新, 國際結算方式正朝著電子化、無紙化深度發展。其中一個非常成功的例子是SWIFT 的使用。這個每周7 天、每天24 小時連續運轉的電腦系統具有自動儲存信息、自動加押、核押、以密碼處理電文、自動將文件分類等許多功能。依賴這個通訊網,各國銀行之間能快速傳遞信息,高效率地處理國際銀行間的資金清算。 為加快國際結算電子化、提高結算的效率,中國銀行于1985年率先正式開通SWIFT,隨后中國所有可以辦理國際金融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外資和僑資銀行以及地方銀行紛紛加入SWIFT。目前,僅中國銀行每日SWIFT發報量達4萬多筆,采用SWIFT方式進行收發電報已占到全行電訊總收付量的90%。現其分行都建立起SWIFT網絡, 實現了國際結算部分業務自動化處理。 但是,隨著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程度的深入推進,為推動國際貿易結算更高效、便捷地向電子化、無紙化縱向發展,進一步降低國際貿易結算風險,新一代貿易與結算合一的系統,已在全球出現并開始運行。毫無疑問,BOLERO帶來了一場貿易電子化革命,它為提高國際貿易時間效率、提高安全性與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減少欺詐、消除貿易障礙作出了巨大貢獻。
三、發展我國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對策建議
面對國際貿易結算發展的新趨勢,建議政府、商業銀行和出口企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積極采取措施加以應對:
(一)政府盡快制訂相應的鼓勵政策、措施,健全法律法規,為推動國際貿易結算的發展營建一個安全、寬松的外部政策環境,從而引導銀行、企業盡早順應國際貿易結算發展的潮流。
首先,政府要強化服務職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征信系統和信用體系,努力建立國際保理等業務發展所必需的信用信息系統、高功效的支付系統、信息管理系統,由于建立這些系統投入很大,一般銀行、企業難以完成,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支持。通過這些信息系統的建立,可以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從而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同時,政府要通過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勵出口企業在進出口貿易中敢于接受并大膽采用新型的結算方式。其次,政府應加快國際結算系統建設步伐,努力提供一個統一、安全、高效的現代化電子網絡國際結算平臺,實現各商業銀行的網絡資源共享。最后,政府應根據《UCP600》、《URC522》、《國際保理慣例規則》等國際慣例的有關規定,努力完善相關法規,加快相關業務的規范化、法制化建設,加快相關業務的標準化和系統化管理,從而為推動我國國際貿易結算的發展營建一個安全、寬松的外部政策環境。
(二)商業銀行應敢于創新,積極探索開展國際貿易結算業務新模式,加大國際結算人才培養力度,以滿足相關業務發展需要。
首先,商業銀行應積極探索開展國際貿易結算業務新模式。根據客戶需求的多樣性,積極創新、豐富國際結算產品,目前可以以國際保理業務為重點加強自身建設和發展,提升國際保理產品的品牌和企業對國際保理業務的認知度,進而促進國際保理業務的推廣與運用。其次,隨著融資工具的日益變化和創新,供應鏈融資代表了貿易融資未來的發展方向,它是為O/A作為支付手段而創立的一項綜合方案,供應鏈融資平衡了買賣雙方的利益,成為今后貿易融資的主要形式,因此,我國商業銀行應加強對供應鏈融資的研究,以推動供應鏈融資在我國的發展。最后,加大國際結算專業人才培養力度。隨著國際貿易結算向電子化、無紙化方向深度發展,特別是BOLERO電子貿易結算網絡的興起,國際結算開始了一場新的革命。為迎接這一挑戰,我國應加大對符合新時期要求的國際結算人才培養的力度,特別是組織專才對BOLERO 法律體系、交易結算規則進行深入研究,為我國銀行、貿易商盡早融入到這一潮流做好充分的準備。
(三)出口企業應緊跟國際貿易結算發展的潮流,積極發展國際保理業務,并將不同結算方式相結合,做到既保證安全收匯,又提高自身競爭力。
一是對新建立貿易關系的客戶,為保證自己的安全收匯,建議出口企業將信用證支付方式作為結算方式的首選。如果對方拒絕接受采用信用證進行結算,則可考慮采用其他商業結算方式,但首先出口企業應全面、認真調查進口企業的資信情況、經營能力和經營作風,并在此基礎上妥善制定授信額度、控制成交金額與交貨進度。二是對于資信情況良好的客戶,在當前國際市場競爭愈演愈烈的形勢下,出口企業不應固步自封,可摒棄信用證,而采用T/T或托收等方式,同時要注意將不同結算方式相結合。比如,當對方提出采用“后T/T”來結算貨款時,可以考慮將“前T/T”和“后T/T”結合起來使用,50%采用“前T/T”,50%采用“后T/T”,這樣對于進出口雙方需要承擔的資金和風險相對平衡;當對方提出按托收方式來結算貨款時,盡量采用D/P,若采用“D/A”托收貨款時要從嚴,除非進口人的資信特別良好,收匯確有把握,原則上不能接受。三是出口企業應積極利用國際保理這一新型結算方式促進外貿出口并增強自身風險防范能力。鑒于當前國際保理蓬勃發展的態勢,出口企業應主動提高對國際保理業務的認知,加強自身的信用意識和信用建設,同時慎重選擇國際保理商。最后,出口企業還應利用出口信用保險來控制收匯風險。目前,出口信用保險已成為各國政府促進外貿出口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也是出口企業防范收匯風險、提升自身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在當前日益復雜的出口形勢下,我國出口企業應積極通過發展出口信用保險業務降低出口風險來拓展生存與發展空間應是一個新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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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國際結算 發展 對策的研究
在對外貿易交往過程中,結算是至關重要的一步,直接關系到能否順利收到貨款。常用的國際結算業務的種類有匯款、托收、信用證、保函、保理等。進入20世紀六七十年代,全球進出口貿易額的85%以上都是采用信用證方式來結算的。這與信用證結算是銀行信用的特點分不開。隨著出口競爭方式日益多元化,出口商只憑商品本身的優勢已不能滿足競爭的需要,而使用商業信用交易方式使交易過程簡化,無疑是進一步增強競爭力的良好手段。由于金融危機使得國際市場的經濟大環境惡化,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這些外貿企業對自己的市場拓展力度減小,對一些有著良好回報項目的投資也非常謹慎。因此要全面提升外貿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出口貿易的風險防范以及增加融資能力,就必須加強對我國外貿企業國際結算業務風險管理。同時,運用有效的手段來防范風險,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所以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國際貿易結算中出現了非信用證化趨勢,信用證支付方式的使用率迅速下降。在非信用證方式下,除了傳統的匯付、托收外,近年來國際保理、福費廷等新興的國際結算方式在國際結算中所占的比重也越來越大。保理既以債權轉讓的方式降低了出口商的收匯風險,又兼具融資、信用保險、賬款管理及追收等多種職能,因而深受歐美貿易商的青睞,近年來在我國的業務開展也很迅猛。
1、國際結算最新發展趨勢
1.1 信用證結算方式出現邊緣化
長期以來,在匯款、托收和信用證三大基本結算方式中,信用證(L/c)這種以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的支付方式,一直處于主導地位。但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不斷加深,買方市場在全球貿易中逐步形成。與此同時,出口競爭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競爭的層次也愈來愈深,出口商單憑商品本身的優勢(品質、包裝、價格)占有市場已不能完全滿足競爭的需求,而是使用商業信用交易方式來進一步增強競爭力,同時,運用有效的手段來防范風險,已成為許多國家出口商的一種常規做法。由此,商業信用重新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重心所在,整個貿易國際結算市場則出現了信用證結算方式被邊緣化的傾向。
1.2 附屬結算方式的開始廣泛的應用
國際結算中的附屬結算方式日益廣泛應用國際結算中的附屬結算方式,如保理、保函和包買票據等,越來越被廣泛地應用,它們作為新的結算方式,也可能會取代信用證結算方式的主導地位。國際保理業務在世界各地發展迅速,在我國的發展方興未艾。原因在于,發展國際保理業務對出口商、進口商和銀行都有獨特的優勢。對進口商而言,運用國際保理業務最大的優勢在于能獲得無追索權的、手續簡便的貿易融資,出口商出口貨物后,就可以獲得80%的預付款融資和100%的貼現融資;借助保理業務可以向客戶提供賒銷、付款交單、承兌交單等商業結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強了產品出口的競爭力;特別是那些出口業務增長性極好的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運用保理業務,不僅可以增強產品出口的競爭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資。
1.3 國際結算的電子化程度越來越高
在全球,國際交易中的電子化支付越來越普遍。當前,我國國際結算方式主要還是以傳統方式為主,電子化程度在不斷增強之中,目前我國開展國際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都已經加入SWIFT網,每天不停運轉的電腦系統具有自動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國際結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經逐步提高。
1.4 國際結算的匯率風險不斷增大
在我國,一方面,人民幣尚未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匯率形成機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動匯率機制下,國際結算所使用的貨幣兌換成本和風險較大;另一方面,外匯匯率的市場化機制在逐步完善之中,匯率的浮動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隨著貨幣增值或貶值的不確定性增強,同時不斷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機還在沖擊各國的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環境,國際結算貨幣的匯率風險必然隨之增大。
2、國際結算發展趨勢的潛在風險與防范對策
在當達的交換中,沒有“信用”為基礎,就不可能有貿易的產生和雙向流動。但另一方面,信用活動總是伴隨著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指在以信用關系規定的交易過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給付承諾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由于國際貿易是跨國家的商人間的交易,又由于各個國家間的商業習慣及法律差別很大,國際間商業交易的正常運行勢必受各國法律環境差異的影響。在不了解對方法律環境的情況下,一旦產生貿易糾紛,則將極不利于糾紛的解決。國際詐騙的存在,又加深了這種復雜性。國際結算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再加上我國開展國際業務的時間較其它發達國家還尚短,相關業務人員專業知識不足、不規范操作、考慮問題不夠周全造成的結算風險提高。
在國際結算中,客戶信用風險又稱應收賬款風險,是指進口方拖欠出口方貨款產生應收賬款風險的可能性。在國際貿易中,宏觀環境的不確定性,進口國貿易政策變化、經濟滑坡、國際市場變化、利率變化匯率變化等,這些因素均會導致信用風險發展中國家在信用管理領域較發達國家而言嚴重滯后,再加上開展國際業務的時間較短,因此導致風險較大。歐美等發達國家在信用風險管理方面已有多年的研究和實踐經驗,形成了較有效的監控機制,并提供較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信用欺詐司法約束嚴重不足,盡管國際社會為促進貿易公平健康發展而制定了一系列公約或規則,但對如何懲治信用欺詐尚未制定足夠完備和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規定。目前,可采用以下的防范方法:
2.1 交易前與貿易目標國政府簽署合作協議
與目標國政府簽署合作協議是一種尋求官方保護的方法。外貿企業應盡可能與目標國政府簽訂官方合作協議,以使今后的國家風險最小化。這樣可以為進出口貿易提供法律保護和支持,可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
2.2 對貿易的合作國進行風險評估了解所在國的政策及經濟環境并做出評估,可以大大減少國家風險的發生概率也可以通過市場調研的方式進行分析,其中包括貿易國政府的支持力度及態度、各筆交易風險與收益的對比、當地消費者偏好和當地同行業市場規模等。
2.3 簽訂由官方承保的信用保險
使用進出口貿易的各種保險是一種有效的規避風險的方法。很多國家為了鼓勵本國進出口業務的開展,對外貿企業提供進出口貿易保險,這些保險對外貿企業在進出口貿易中因風險遭受的損失都給予一定補償。對于我國外貿企業來說,在從事進出口貿易前,可以選擇簽訂出口信用保險,在一定程度上規避風險,把風險轉嫁給保險機構,使企業本身能更好的進行國際貿易,而減少商業風險帶來的潛在損失。
2.4 設立信用管理部門及專職機構且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
目前,外貿企業內部管理中出口部門和財務部門往往在收賬問題和風險控制上職責不清,出現問題互相推諉。究其根源在于企業內部缺少信用風險管理職能部門沒有專業人員從事風險管理工作。國際經驗表明信用管理部門是現代出口企業中一個舉足輕重的職能部門,信用風險管理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和綜合性較強的工作,必須由特定的部門才能完成。信用風險是國際結算核心風險,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工作的重點是對客戶信用的管理??蛻粜庞霉芾韺嵸|上就是對客戶的支付信用和支付能力進行評價。企業要制定客戶資信管理制度,以客戶資信管理為核心實施一套防范和控制客戶風險的管理方法,包括收集管理客戶信息、建立完整的數據庫進行資信調查、篩選信用良好的客戶和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戶。
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就是要從根本上改變銷售和管理決策嚴重失控的局面,在企業內部形成科學的制約機制,以新增設的信用管理部門掌握和評估客戶資信狀況,對每筆交易的價值和風險進行獨立的、科學的、定量化的審核,并以此對應收賬款發生和運行的各個環節進行嚴格的監控。這樣能使企業的交易決策權限和拖欠風險職責更加明確,以有效地控制應收賬款,而且使企業的銷售管理體制從對外銷員的管理為主拓展到以對客戶的管理為主這一現代銷售模式上來。
2.5 加強客戶資信管理且重視國際資信調查
摘 要 出口是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出口企業作為出口貿易的主體在對外貿易中常常會面臨各種各樣的收匯風險。本文就我國貿易現狀下各類收匯風險的形成原因以及針對這些成因外貿企業應該采取的有效規避策略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 出口貿易 收匯風險
雖然2009年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出口大國,但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是我國外貿企業的壞賬率居高不下,近年來一直徘徊在3%左右的水平,是發達國家的十倍以上。從微觀層面看,我國出口企業中絕大部分是抗風險能力較低的中小企業,因此強化出口企業收匯風險管理意識,建立起一套先進的信用管理制度,將是決定每個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
一、出口貿易中收匯風險的形成原因分析
收匯風險是指由于進口方延遲付款而造成利息損失及壞賬損失的可能性。對照出口業務的基本流程,造成出口商面臨收匯風險的原因包括:
1.對進口商資信狀況掌握不充分,面臨的信用風險相對較高
我國從事進出口貿易的企業多為中小企業,對外國進口商進行詳細資信調查的難度大,成本高。而在企業內部沒有專門對進口商資信進行管理的部門,對進口商的資信狀況無法真正了解。
2.出于競爭需要而過分遷就進口方
我國出口的商品大多產品附加值及技術含量較低。為了應對激烈的競爭爭取訂單,相當一部分出口企業不得不主要依靠低價格策略,或在結算方式、付款條件等方面遷就進口商,以擴大自身所承擔的風險作為主要的競爭手段。
3.結算方式選擇不合理
國際貿易中常用的結算方式包括:賒銷、信用證、托收、匯付。在結算時,出口商未能根據進口商不同的商業信用選擇合適的結算方式,運用有效的風險保障手段,由此導致潛在的收匯風險。
4.出口合同缺陷造成的收匯風險
出口合同是出口企業與進口商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品或服務書面的買賣合同。如果合同簽訂不規范,可能會在解決日后的貿易糾紛過程中埋下隱患。而不重視合同、所簽合同缺乏規范性幾乎是我國出口企業的通病。
5.出口產品質量造成的收匯風險
進口商對產品質量有自己的要求,出口企業在備貨和交貨時,應完全遵循合同或信用證中有關產品質量、規格、數量等的約定。當前,部分出口企業盲目追求數量的擴張,輕視產品質量的提高,加上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出口產品因質量低劣而遭外商退貨、索賠和拒付的情況時有發生。
二、出口企業規避風險的規避
1.建立規范的企業內部信用風險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
企業必須建立專門的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對客戶實行統一管理。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獨立地承擔客戶資信信息開發與管理,應收帳款管理與監控以及拖欠帳款的催收等基本職能,對業務進行全過程監控,科學地評價銷售風險。
(2)建立三項基本風險管理制度
第一,建立客戶資信管理制度??蛻糍Y信管理是指以客戶資信管理為核心,實施一套防范和控制客戶風險的管理方法,如對客戶信用信息的收集調查和風險評估,建立完整的數據庫,進行資信調查等。
第二,建立客戶授信制度。交易過程中,出口企業必須制訂和執行一套科學的審批方法和程序,對客戶銷售信用條件進行審查,對信用額度進行控制。通過這項制度,可以明確和規范與客戶間的信用關系,降低逾期應收帳款的發生率。
第三,建立應收帳款監控制度。出口企業應定期核查應收帳款回收情況。貨物一經發出,就將應收賬款列入信用管理檔案,進行實時監控;及時督促業務人員加強與客戶的聯系與溝通,力爭讓客戶早日付款;一旦形成了應收帳款,應積極進行追討。
2.選擇合適的結算方式
出口企業應根據具體業務所處的具體情況,確定合理的結算方式。目前,最保險的收匯方式是先付款后發貨的T/T 結算,但其競爭力較差。其次是選擇信用證結算,因為信用證依據的是銀行信用,信用遠比進口企業的信用級別高。對于風險較高但有利于促成交易的D/P、D/A等方式有時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對于延期付款方式則應謹慎從事。
3.簽訂規范的出口合同
出口企業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國際條約或國際慣例訂立合同,并加強對合同的審核、審批和管理。所簽出口合同的條款應嚴謹、周密、清晰、準確、完整,切忌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或自相矛盾以及無法做到的條款。另外,所有與交易相關的修改必須保留相應的證據,便于以后有據可查。
4.提高產品質量
產品質量的優劣是能否安全收匯的重要條件。因此,出口企業都把提高產品質量,力爭以質取勝作為非價格競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使出口產品的質量適應國內外市場的需要,符合合同規定,在出口產品的生產、運輸、存儲、銷售過程中,必須加強質量的全面管理,嚴把質量關。
5.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參與國際保理
出口信用保險是一國政府以財政資金做后盾,由專門保險機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保證其收匯安全的一種風險保障制度。出口企業投保后,其在托收業務中面臨的收匯風險可以安全有效地轉移給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由其負責并承擔安全收匯的風險。
保理是保理商向出口企業提供進口商的資信調查,承擔100%的信用風險,擔保應收帳款的催收和追償、資金融通和財務管理的一種綜合性財務服務。如果進口商到期無力付款,進口保理商在應收賬款到期后的某個約定時間將賠付出口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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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結算方式選擇的原則
(一)根據交易對手信用狀況選擇支付方式
交易對手的資信狀況對交易的順利進行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例如,近年來出現了多起國內多家公司在對印度出口后往往收不到貨款的情況,印度進口商到期以各種借口不付款贖單,致使貨物運抵印度港口后無人提貨,產生大量倉儲費、港口費以及罰款等,只能眼看貨物因壓港時間過長被印度港口拍賣,造成貨款兩空。這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印度進出口商中以小企業居多,如:家族公司、合伙公司等。其中不少是中間商,以收受費為主,貿易作法很不規范。例如:憑訂單訂貨,而不是簽訂銷售合同。不愿照章納稅,而是想盡辦法偷逃關稅。利用各種手段欺騙國外商家等屢見不鮮。
出口商要想能夠安全地收款,進口商要想安全地收貨,都必須調查對方的信用。當對其信用不了解或認為其信用不佳時,盡量選擇風險較小的支付方式,如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多種方式并用,如匯款方式加上保函方式等。而當對方信用好,交易風險很小時,即可選擇對交易雙方都有利的手續少、費用少的方式。
(二)根據貨物的銷路情況選擇支付方式
對出口方來說,所銷貨物若是暢銷貨,不僅可以取得好價格,而且可以選擇對其有利的支付方式,尤其是資金占用方面對其有利的方式。而在商品滯銷時,支付方式的選擇權就只好讓給進口商了。對進口方來說,暢銷商品或盈利大的商品的交易,在支付方式選擇上可做適當讓步。
(三)根據貿易條件的種類選擇支付方式
不同的貿易條件,對支付方式的選擇也是有影響的。在實際交貨(Physical Delivery)條件下,如EXW、DAF、DDP等,是不宜采用托收方式的,因為在這類交易中,賣方向買方直接交貨,若是做托收,賣方沒有約束買方付款的貨權,這樣的托收實質上是一筆貨到付款的方式。而對于推定交貨(Constructive Delivery)條件,如CIF、CFR由于賣方可通過單據控制貨權,就可以采用托收方式支付。但在FOB、FRC條件下,雖然買方也是憑單付款,但由于買方安排運輸,貨物裝在買方指定的船上,也不宜使用托收方式。
(四)根據運輸單據的性質選擇支付方式
貨物海運時,出口商發出貨物后,可以取得物權憑證――海運提單,做托收時,可以控制貨物。但貨物在空運、鐵路運輸或郵寄時,出口商得到的運輸單據非物權憑證,出口商不能控制貨物,因而,不宜使用托收結算。
此外,在選擇支付方式時,還應考慮銷售國家或地區的商業習慣、商品競爭情況、交易數額大小、賣方在銷售點是否設有代表機構等因素。
二、影響國際結算方式選擇的因素
(一)交易對手的信用因素
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是影響結算方式選擇使用的決定性因素。在當代國際貿易中,“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銀貨兩訖的結算方式很少使用。由于貨幣的運動和貨物的運動方向往往不一致,因此,買、賣雙方之間總存在著授信問題,即一方為另一方提供信用。根據信用提供者和信用接受者的身份不同,授信有三種類型:
1.出口商授信。出口商授信指賣方對買方的授信,即賣方出于對買方的信任而先發貨、后收款。采用賣方授信,意味著賣方承擔了收款風險,買方則比較主動。不過,賣方通常只是在買方資信良好時,才對其授信。賒銷(O/A)、承兌交單(D/A)是典型的賣方授信結算。
2.進口商授信。進口商授信指買方對賣方的授信,即買方先支付貨款,賣方在收到貨款后發貨。采用買方授信,意味著買方承擔了收貨風險,賣方則比較主動。不過,買方也只是在賣方資信良好時,才對其授信。預付貨款是典型的買方授信結算。
3.銀行授信。銀行授信指銀行對買、賣雙方或一方的授信,通常指銀行承諾在一定條件下支付貨款。銀行授信業務通常是在貿易雙方互不了解或互不信任,或買方所在國有嚴格外匯管制或政局嚴重不穩時開展,其目的是以銀行信用彌補商業信用的不足,促進貿易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交易貨物因素
貨物的市場銷售情況是影響結算方式選擇的另一關鍵因素。如果合同貨物是暢銷商品,則賣方處于有利地位,賣方不僅可以提高市場銷售價格,還可以選擇對其有利的結算方式,如預付貨款、信用證、銀行保函等方式。
如果合同貨物是滯銷商品,或是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的商品,則買方處于有利地位,他不僅可以要求賣方給予價格方面的優惠,還可以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結算方式,如賒銷(O/A)、托收特別是承兌交單(D/A)等方式。
此外,價格條件和運輸單據的性質不同,也是影響結算方式的重要因素。如前所述,一般只有CIF、CFR等價格條件適合于跟單托收;同時,也只有運輸單據具有物權憑證性質并可轉讓的才適合于跟單托收和跟單信用證結算。
(三)手續和費用因素
由于結算的方式和渠道不同,各種結算方式的手續繁簡也不一樣,結算費用高低不等。如下表所示。
匯款和托收結算方式較簡單,結算手續較少、銀行不承擔收款風險和責任,因此,結算費用較低。信用證是結算手續最復雜、結算費用最高的方式。銀行承擔了開證、驗證、通知、修改、議付、審單、償付等大量工作,并且開證行承擔了第一性付款責任,因此,結算費用最高。
三、國際結算方式的綜合運用
在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除根據交易對方的資信條件、貨物狀況等因素直接從匯款、托收和信用證中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結算方式外,還可以根據交易的實際情況,同時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以最大限度地規避國際貿易風險。
(一)附屬結算方式與基本結算方式的的綜合使用
1.銀行保函與匯款結合使用。銀行保函的最大特點是其靈活性,它不僅適用范圍廣,而且還可與各種基本結算方式結合使用。無論是預付貨款,還是貨到付款,都可使用銀行保函來防止不交貨或不付款的風險。預付貨款項下,進口方為防止出口方收到款項后不按時交貨,通常要求出口方通過其銀行開立以進口方為受益人、相當于預付款金額的預付款保函,一旦出口商違約,進口商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回預付款。貨到付款項下,出口方為防止進口方收貨后不履行付款責任,通常要求進口方通過其銀行開立以出口方為受益人、相當于貨物總金額的付款保函。一旦進口商收到貨后不付款,出口商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賠。或者采用保匯通即付款保函+進口TT(電匯)融資+即/遠期購匯+全球快匯。
2.銀行保函與信用證結合使用。
通常用于成套設備或工程承包交易。合同簽訂后進口商先支付相當于合同金額10%的預付款,出口商開立相應金額的預付款保函;進口商同時開出相當于合同金額的80%的進口信用證;設備裝運前,進口商開立相當于合同金額10%的尾款保函。
3.銀行保函與托收結合使用。
這種方式偶見于以承兌交單的托收方式作為出口貨款的結算時,出口方為保障收匯安全,要求進口商通過其銀行開出以出口商為受益人、與托收單據金額的相等、期限長于托收付款期限的付款保函。一旦進口商在付款到期時無理拒付,出口方可向擔保銀行索取該筆托收項下貨款。
(二)基本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1.信用證與匯款相結合。早在1960~1970年代,全球進出口貿易額的85%以上2,都是通過信用證結算來進行的。信用證結算是當前國際貿易中,使用得最為廣泛的一種結匯方式。據統計,目前我國大約80%以上的出口通過信用證方式結算。信用證結算把原來由進口商履行的“憑單付款”責任,轉由銀行來承擔。因為,銀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穩健,而且,銀行的資金也更加雄厚,使得買賣雙方都增加了安全感,從而大大地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信用證與匯款相結合指主要貨款用信用證支付,余額用匯款方式結算。例如,對于初級產品的交易,可規定大部分貨款由銀行根據信用證的規定在收到單據后先支付,剩下部分待貨到目的地后,根據檢驗的結果,按實際品質或重量計算確切金額,用匯款方式支付。如:進出口雙方在合同約定90%貨款以信用證方式支付,其余10%在貨物運抵目的港,經檢驗合格后,按實際到貨數量確定余款,以匯款方式支付。
2.跟單托收與匯款相結合。為減少托收中出口商的收款風險,出口商可要求進口商先支付一定金額的預付款或押金。貨物出運后,出口商可從貨款中扣除已收妥的款項(預付款),其余部分通知銀行托收。
3.跟單托收與跟單信用證的結合使用。分兩種情況:(1)部分托收與部分信用證結合。為使開證申請人減少開證費和押金,可以將合同金額的一部分(通常為合同金額的40%―70%)用信用證支付,其余部分采用托收。為保證貨款的全部收回,可在信用證上加注特殊指示,規定開證行只有在收到有關托收款項后,才向進口商交單。這樣可減少進口商的開證保證金和開證額度的占用,加速資金周轉。對出口方來說雖有一定的風險,但因大部分貨款有信用證作保證,其余要在進口商付清貨款后才放單,因此也能起到控制風險的作用。(2)全額托收與全額信用證結合。這是一種用于進料加工業務的結算方式。向國外進料可采用承兌交單(D/A)托收方式付款,成品出口可采用即期信用證收款,然后以出口貨款來償付進口貨款。
綜上所述,不同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有各自不同的利弊優劣,出口企業應從安全收匯、占用資金、手續繁簡和銀行費用等方面綜合分析。此外,我國外貿出口企業在國際結算方式的選擇時還要留意以下幾點:(1)在進行出口貿易的過程中,要理性處理同客戶之間的貿易關系,不能因為某些傳統的觀念和想法而忽視了潛在的風險,例如某些人認為同那些發達國家地區的客戶、交易金額大的客戶、長期合作的老客戶進行貿易時不存在風險,從而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2)在企業規模允許、有明顯效益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在企業內部應建立一套科學獨立的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健全進口商資信調查評估機制。(3)對于中小企業而言,可能沒有自己的專門負責外貿的工作人員,這就需要多接受專業咨詢公司或者外貿公司的意見和指導;而對于大型外貿出口企業而言,則需要不斷提高外貿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努力研究各種結算方式下可能出現的收匯風險,留意可疑之處,同時要完善合同責權條款,嚴格履行合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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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是指匯款人(債務人)主動將款項交給銀行,委托其使用某種結算工具,通過其在國外的分支行或行,將款項付給國外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它是產生最早、使用最簡單的結算方式,也是其他各種結算方式的基礎。
匯款按照使用的結算工具不同,可以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按貨物、貨款的運送及支付順序不同,匯款方式在國際貿易實務中有兩種運用方式: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其中,預付貨款對于出口商而言較為有利:既可以降低貨物出售的風險,同時減輕了資金負擔;貨到付款則對于進口商較為有利:既可降低資金風險,也能先收貨后籌款,相當與得到資金融通。如付款的期限較長,甚至可以將貨物售出后,用所售收入支付款項。因此,用匯款方式進行結算,風險承擔和資金負擔在買賣雙方之間不均衡。結算的風險(如貨物運出后能否順利收回貨款以及貨款付出后能否順利地收到貨物)和資金壓力完全由一方承擔,另一方則相對有利。
托收是指由債權人開立匯票,委托銀行通過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國外債務人收取貨款或勞務價值的一種結算方式。雖然托收與貿易匯款都屬于商業信用基礎,但是跟單托收通過用單據代表貨物控制貨物所有權,從而將結算風險及資金負擔在進出口雙方之間進行了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口商通過控制貨權單據來控制貨物,不付款或承兌就不會交單。一般不會受到"銀貨兩空"的損失,比賒銷安全。對于進口商來說,只要付款或承兌,馬上就能取得單據,從而得到貨物的所有權,比預付貨款方式安全。
在貿易實務中,托收按照是否附有貨運單據可以分為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對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光票托收;對附有全套貨運單據的款項的托收稱為跟單托收。其中,根據交單條件的不同,跟單托收可分為D/P(付款交單)和D/A(承兌交單)。D/P(付款交單)按照付款的時間不同又可以分為D/P即期和D/P遠期。不同的托收方式中存在的結算風險也有所不同。在D/P條件下,代收行在買方支付了全部票據金額以后才能將有關票據交給買方,這樣賣方的貨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而在D/A下,代收行在買方承兌有關匯票后就可以將有關單據交付買方,這時賣方已經交出了貨物的物權憑證,一旦買方的信用出現危機,到期不付款,賣方手中僅有一張已承兌匯票能約束買方的義務,仍可能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對于出口商來說選用D/A一定要慎重。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近年來國際貿易中最常見、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證(L/C)是開證行根據買方(開證申請人)的請求,開給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這種方式把應由買方承擔的付款義務轉化為銀行的付款義務,從而加入了銀行信用,由于銀行承擔了第一性的付款責任,有審單的義務,使得結算的程序更為嚴格、規范,對于買賣雙方而言,結算的風險進一步得到控制;資金融通也更為便利。因此,該種方式被貿易各方廣泛接受。
二、選擇支付方式時應考慮的因素
由于各種支付方式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時,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1.客戶信用等級的高低。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很一般或是貿易雙方是首次進行交易,應該選用L/C的方式;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較高,可以選用D/P,既可以達到即節省開證費的目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物權憑證的安全性;如果客戶的信用等級非常高,就可以選用D/A甚至是直接T/T的方式。
2.貨物供求狀況不同。如果是暢銷的貨品,賣方可選擇對自身有利的支付方式,如要求用L/C進行結算,甚至要求買方預付貨款。如果是滯銷的貨品,則所選擇的支付方式可能會有利于進口商,如D/A,甚至可以貨到付款。
3.選用的貿易術語和合同金額的高低。不同的貿易術語對于買賣雙方的責任規定以及風險分擔有所不同,因此也應根據貿易術語不同來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對于象征貨組中的CIF和CFR,就可以選用托收和L/C的方式;而對于FXW和實際交貨的D組術語,一般就不會采取托收的形式進行結算;對于FOB和FCA等術語,由于運輸的事宜是由買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會選擇托收的方式。另外,合同金額如果不大,則可以考慮選擇速度較快、費用低廉的T/T方式或光票托收方式。
選擇支付方式的最終目的是盡量降低結算的成本,分散結算的風險,促使進出口貿易的順利進行。以上所列舉的各個因素會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的具體客觀情況而對貨款的支付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三、正確選用支付方式的建議
從國際貿易實踐情況來看,單純某一種結算方式總是不能滿易各方的要求。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有必要采用綜合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1.匯款和托收相結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預付定金10%,在裝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這種選擇既能保證供貨方及時履行發貨的義務,又能約束進口人及時付款,同時節省了更多銀行費用的支出,也節約了寶貴的貿易時間。
2.匯款和信用證相結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辦理;主要的貨款采用L/C的方式進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進行。
3.托收與信用證結合使用。這樣的組合既可盡量地避兔不必要的開支,也能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起到保護的作用。如將D/A和信用證和銀行保函結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銀行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這樣,原來的商業信用就被轉變為銀行信用,將出口商的風險轉嫁給銀行。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支付方式選擇是否恰當,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風險,也要考慮對方的成本,力圖達到雙贏的日標。所以,要根據對方的資信等級、貨物的供求狀況、合同金額的高低、運輸方式和種類、財務結算成本高低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以分散結算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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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國際結算越來越需要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參與,信用證支付方式在這個過程中逐漸的形成。信用證支付方式的核心優勢是把本來該由進口商履行的付款責任轉移給了銀行,從而能夠一方面保證出口商盡快安全地收款,另一方面保證進口商能按時安全的收到貨運單據。這樣,從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國際貿易雙方之間的信任問題。但是在使用的過程中,信用證支付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安全,為此,重點分析受益人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所面對的問題。
關鍵詞:
信用證;國際支付;軟條款;問題
中圖分類號:
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0011502
在國際貿易中,出口結算方式直接影響到買賣雙方的資金周轉和融通以及各種交易風險和費用的負擔,這關系到買賣雙方利益的關鍵問題。隨著我國出口貿易的飛速發展,我國的出口貿易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在出口貿易中,采用信用證作為支付方式的情況愈加常見。一方面,出口方希望能夠高效安全的收匯,另一反面,進口商業希望能夠及時收到運輸單據提到貨物。以信用證作為支付方式,是把托收、匯付中的商業信用轉換為銀行信用,將本來該由進口商承擔的付款責任轉移給銀行。雖然信用證是以銀行作擔保的,但是它不是絕對安全的支付方式,信用證支付方式的特點和操作流程也存在著風險。在實務操作中,銀行所需要進行的最重要的工作步驟就是審核處理單據,只要各種單據無誤,即可付款,而不需要審核貨物與合同是否吻合,因此,這就給進口商提供了詐騙的可能性。也因此,在采用信用證為支付方式的貿易中,出口方必須要了解看清楚各種可能出現的風險,并對此進行有效的防范,以確保交易的安全順利進行。
1 信用證的概念及其特點
1.1 什么是信用證
信用證是于19世紀時產生,其相當于國際貿易支付方面所發生的一次革命性的創造。這種支付方式是歷史上首次使不在交貨現場的進出口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處于同等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進出口雙方互不信任的問題,盡可能額保證了買賣雙方以前只有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時才會具有的安全感。信用證的本質是有條件的銀行擔保,是銀行(開證行)應買方(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保證立即或將來某一時間內付給賣方(受益人)一筆款項。賣方(受益人)得到這筆錢的條件是向銀行(議付行)提交信用證中規定的單據,包含商業、運輸、保險、政府和其他用途的單據。信用證也是出證人以自身名義開立的一種信用文件,就廣義而言,是指由銀行或其他人應客戶請求作出的一項書而保證(written engagement),按此保證,出證人(the issuer)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下,兌付匯票或償付其他付款要求(other demands for payment)在國際貿易具的載有一定金額的,在一定期限內憑符合規定的單據的書而保證文件。信用證則都是由銀行開立的,是指開證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開據。
1.2 信用證的特點
當采用信用證結算時,受益人的收款有保障,特別是在出口商不了解進口商時,在進口商有外匯管制時,信用證的優越性更為顯著。
信用證使雙方的資金負擔平衡。對于出口商來說,出運貨物以后可以立即把單據賣給出口地銀行以獲得貨款,還可以利用信用證做打包放款,因此,資金負擔比付款和托收輕得多;對于進口商來說,開證時一般只需繳納部分押金,獲得單據時才支付全額,其資金負擔比預付貨款輕得多。
2 我國信用證使用現狀
隨著我國出口貿易的飛速發展,信用證結算方式的不足也日漸突顯。一方面對于一些國家的進口商來說,開立信用證的手續復雜繁瑣,而且時間較長,因此很多進口商不愿意使用信用證。另一方面由于信用證自身的缺陷和不足,經常會產生信用證欺詐等問題。因此它的使用比例是逐年下降。據相關數據資料顯示,2005年出口企業選擇信用證作為主要結算方的約有84.6%,而在2006年這一比例則僅為是55.6%。然而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我國信用證使用比例已經下降到50%以下。從國際貿易的發展的大趨勢看,國際市場已經不可逆轉地轉變成了買方市場。而傳統的信用證結算方式對出口商有利而對進口商收取貨物的風險較大。因此,信用證結算方式在我國出口貿易中的比例日漸下降,越來越多的企業更加傾向于采用非信用證方式進行結算。
3 在使用中遇到的問題
因為信用證是基于銀行信用,對于出口商來說較為具有安全性,因此在出口時較多采取信用證為結算方式。一般來說,出口方認為,只要按照信用證條款提交相應相符的單據,就能安全收匯,但事實上并非如此。原因有兩點:第一,信用證本身的特點決定了信用證在使用中存在風險;第二,很多出口方并沒有深刻理解信用證“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特點本身就意味著具備很大的局限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容易造成疏忽,從而導致巨大的經濟損失。
3.1 拒付現象時有發生
拒付現象實際上經常發生,這不僅給信用證交易中的雙方造成各種損失,也會影響合同契約的執行,最終甚至會造成進出口雙方或某一方違約,更有甚者會因此而解除合同。對于出口方來說,拒付是最令人擔憂的事情,也是其關聯銀行十分反感的事情。原因在于在信用證交易中,銀行進行付款、承兌等都是以單據為依據,雖然有《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作為原則性指導,但是進出口雙方會因為各種原因而導致拒付,常見原因包括:單據內容復雜,信用證條款不清,各國法律規定、語言文字意義、貿易習慣等差別,進出口雙方的理解能力,適用條件不同等等。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只有進出口雙方,尤其是出口方,嚴格按照《UCP600》中的各項規定,才能盡量減少產生拒付現象,才能在貿易中爭取到自己的主動地位,避免產生交易糾紛和經濟損失。
3.2 遭遇開證行倒閉
由于國際貿易中的第一付款責任是開證行,只要出口方提交符合信用證的單據,不管進口方是否贖取單據,開證行都要付款,因此在國際貿易中開證行的重要性是無以言表的。在我國,由于國情所限,普遍意義上認為銀行是實力的象征,資金實力都很強大,似乎銀行是從來不存在倒閉的風險的。但是許多國家與地區則不同,比如巴拿馬,印尼等國家,國家對銀行的管理很松散,名不副實的銀行有很多,所以在遭遇金融危機,政局不穩定的時候,銀行就很有可能倒閉,近年來的國際金融危機更是加劇了這種情況的發生。因此,作為出口方,在交易談判時期的重點就是要確定開證行,深刻徹底的調查開證行的信譽,爭取要求在一流銀行開證。
3.3 信用證的偽造
信用證的偽造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1)開證行偽造。有些進口商偽造并不存在的開證銀行為開證行。(2)冒用其他銀行的名義開證。(3)無密壓電開信用證。(4)采用假印鑒或簽名開出信用證。(5)開證行名稱或地點模糊不詳或不名。(6)信用證金額較大、有效期短。對于偽造的信用證,如出口方沒能發現偽造,將會導致錢貨兩空。近些年由于我國銀行對于信用證的了解,這種性質的詐騙已經減少了很多,但是還是有不少詐騙團伙使用這種詐騙手段。
3.4 信用證中的軟條款
所謂“軟條款”信用證是說開證行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付款責任的信用證,這又稱為“陷阱”信用證。軟條款采用的詐騙手法較為隱蔽,從表面上看,軟條款信用證是合法真實的信用證。實際上信用證中規定一些限制性條款,或條款不清,或責任不明,這樣就把信用證變成實質意義可撤銷的信用證。這種軟條款的共同特點是權利的單向性,也就是出口方受制于進口方,當進口方要對出口方不利時,出口方找不到任何可以維護自身權益的辦法。具體舉例來說,開證人可以在信用證中要求出口方根本無法獲得的單據,這樣導致單證不符的情況,從而騙取貨物?;蛘咝庞米C的規定過于嚴苛,對出口商造成潛在的風險和危害。常見的信用證軟條款有以下幾種:(1)信用證生效的主動權在進口方或開證行手中;(2)信用證中存在限制性單據條款;(3)信用證中存在限制性裝運條款;(4)開證行付款并非無條件付款而是有條件付款,如貨到后要經過商檢才可付款;(5)開證申請人故意在信用證中規定互相矛盾的條款。
事實上,信用證詐騙屬于高科技,高智商犯罪,世界上沒有一項措施能夠防止信用證詐騙,因此只有受益人認真了解在使用信用支付中會遇到哪些問題,才能夠從根本上避免被詐騙,從而順利收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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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外貿企業傳統的國際結算方式采用的是信用證方式下以美元結算,這種結算方式的選擇是基于一定的國際經濟環境,那就是美國是全球金融中心,美元匯率穩定。而從2005年以來,人民幣兌美元匯率就持續走高,表現出的是人民幣升值,美元貶值。一國貨幣的匯率變動與一國的進出口貿易息息相關,本國貨幣升值,對內意味著生產成本上升,出口價格上升,國際市場競爭能力下降;本國貨幣貶值,則對進口有力?;谏鲜鲈?,人民幣升值將會直接影響我國的進出口貿易,造成出口企業成本上升,利潤空間減小,國際市場競爭優勢被削弱,加大外貿企業的生存壓力和困境。人民幣升值給我國帶來的弊端有許多,在眾多經濟學家的研究報告中,大多認為其中位于首位的就是隨著人民幣的持續升值,我國出口產品以美元表示的價格將被提高,商品競爭能力大大降低,這對我國出口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所造成的沖擊將會特別大。企業為保持出口,保持住市場份額,在提高價格的同時勢必要壓縮利潤,這不可能不對企業造成沖擊。從我國的外貿實際發展情況看也是如此。自2005年匯率改革以來,特別是2008年以后,我國外貿出口已呈現出增速放緩的趨勢,外貿企業的日常經營也步履維艱、漸入窘境。在我國出口企業分布密集的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區,很多外貿企業由于承受不住成本上升和利潤空間壓縮的雙重壓力而陸續倒閉。以廣東省為例,2010年6月,虧損企業數量達到12003家,占全省外貿企業總數量的四分之一,虧損額增長了48.53%。此外,在上海、浙江、溫州、江蘇等地,也陸續出現了外貿企業大批量倒閉的現象。這種情況下,人民幣持續升值無疑將會給我國外貿企業帶來更為沉重的壓力和負擔。
2外貿企業國際結算在人民幣持續升值下呈現多元化發展
國際貿易中的國際結算,是指國際間清償債券和債務的貨幣收付行為,它是以貨幣收付來清償國與國之間因經濟文化交流、政策性、事務流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于國際結算牽扯到進出口商之間債權與債務的結算以及資金的轉移,因此國際結算可以說是整個國際貿易中非常關鍵的步驟和環節。人民幣持續升值對我國國際貿易產生影響的同時勢必對國際結算也產生直接的影響。隨著我國成功加入WTO,我國參加國際貿易的深度和廣度不斷增加,我國外貿企業的結算方式也跟隨西方國家的腳步發生了相應的變化,由單一的信用證結算朝著多元化方向發展。這種變化主要體現在:一、采用信用證結算的比率下降。隨著國際市場競爭的加劇,很多進口企業不愿意采用信用證這種費用較高和手續相對復雜的結算方式,出口企業也為爭奪客戶和市場份額,寧愿放棄信用證結算,轉而采用賒銷或承兌交單等結算方式;二、由于美元持續貶值,我國外貿企業為規避匯率風險,放棄以美元作為結算貨幣,轉而選擇歐元、澳元、人民幣等匯率相對穩定的幣種。雖然我國外貿企業的結算方式出現了多元化的發展趨勢,但由于中小企業不愿意承擔收匯風險,也缺乏必要的風險分攤機制,大多數中小企業寧愿放棄一些訂單,也要采用信用證結算,這就造成國際結算多元化得進程十分緩慢。隨著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的持續走高,造成我國出口企業產品成本不斷上升,從而使得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價格優勢不斷被消弱,在這種不可能再依據低價格競爭的情況下,要想取得競爭勝利,向進口商提供更為有利和便利的結算方式成為一種有效的取得競爭勝利的途徑。伴隨著人民幣升值,我國外貿企業不管是從規避結算風險考慮還是從取得國際市場競爭優勢考慮,都必須加快國際結算多元化發展的步伐。
3人民幣持續升值下外貿企業國際結算多元化發展戰略選擇
3.1針對交易期限較長、貨款金額較大的結算項目可以采用福費廷方式結算福費廷業務也是在外貿實踐中產生的,所謂“福費廷”是指包買商從國內出口商手中無追索權的買斷經過進口國內進口商銀行承兌或擔保的中長期本票、匯票、或其它應收債權憑證的金融交易。這種金融票據由于經過進口商國內銀行承兌或擔保,資金回收的風險相對較小,包買商將這種票據無追索權的從出口商手中買斷,對出口商而言,進一步降低貨款回收風險,取得了資金融通,加快資金周轉,同時還相當于給進口商提供了延期付款的優惠條件,這對進口商非常具有吸引力,大大增加了出口商品的競爭能力。這種結算方式的優點是包買商對出口商的債權憑證無追索權的買斷,將出口商的貨款回收風險降到最低,對進口商相當于提供了延期付款;缺點是對進出口商的要求相對較高,對出口商來說,所擁有的債權憑證等金融票據必須經過銀行等金融機構承兌或擔保,對進口商來說,必須有資信度較高的擔保人進行擔保,融資成本相對較高。由于這種結算方式的成本和要求較高,在國際貿易中,對于貨款金額較大、回收周期較長的可以使用,如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口、工程建設、BOT業務等。
3.2大力推廣國際保理業務國際保理業務產生于18世紀中后期,是在國際貿易實踐過程中產生的,全稱叫做國際保付。按照《國際保理業務慣例規則》的解釋,國際保理是一項綜合性非常強的金融項目,它不僅能應用于國際結算,在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融資、代辦會計處理等領域都能使用。國際保理業務的產生和快速發展主要與國際貿易中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結算方式密不可分。近些年由于世界市場行情的變化,出口商之間的競爭已經由單純的價格和品質方面的競爭轉向了綜合條件競爭,其中結算方式是較為吸引進口商的一項條件。許多出口商為了爭取客戶,情愿將建立在銀行信用基礎上的信用證結算改為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賒銷和承兌交單等方式。這些方式對于出口商收匯沒有安全保障,因此,出口商上當受騙、貨款回收不回來的情況頻繁發生,屢見不鮮。國際保理業務對進出口商而言都有益處。首先對于出口商而言,國際保理的最大優勢在于保理商對出口商的貨款回收提供100%的壞賬擔保,將出口商的貨款回收風險轉嫁到國際保理身上,最大程度保證出口商收益。其次,保理商在出口商一發貨就將貨款支付給出口商,縮短了貨款回收周期,相當于為出口商提供了資金融通,加快企業資金周轉,解決企業流動資金。最后,國際保理還能夠讓出口商盡快結匯和辦理出口退稅和核銷,這一點對于規避人民幣升值所帶來的匯率變動風險有很積極的作用??傮w說來,國際保理有利于出口商起到了開拓國際市場、穩定客戶、擴大出口等積極作用。國際保理業務對進口商而言益處也是顯而易見,首先進口商不用提供任何擔保,只要擁有良好的信譽就能獲得保理商的擔保付款;其次,進口商通過保理商的代為付款,延長了付款時間,進口商可以利用有限的資金擴大經營范圍,加速公司產品和資金的流轉;最后,國際保理同信用證相比,辦理手續少,所需費用較少,無需擔保和抵押,這些對進口商而言都有很大的好處和吸引力。
3.3對美國市場業務鼓勵使用備用信用證備用信用證實信用證眾多種類中的一種,它是指當進口商不履行備用信用證當中的義務時,由開證行代為履行,它的開立不是以銀行代為付款為目的,而是以貸款融資或擔保債務償還為目的。備用信用證最早產生于美國,由于美國法律規定不允許銀行開立銀行保函,所以在實際業務中,銀行就采用備用信用證來代替銀行保函,在使用過程中,使用范圍逐漸由國際結算擴展到國際工程投標、預付貨款、國際租賃、賒銷業務以及國際融資等領域。由于備用信用證也屬銀行信用,信用度較高、手續簡便、適用范圍廣,在國際貿易中,若進口商為美國客戶,則鼓勵進出口商采用備用信用證進行結算。
3.4銀行保函的推廣使用銀行保函又稱為保證書,是指申請人找到銀行、個人、保險公司、專業擔保機構等申請其為自己出具書面保證憑證,保證當申請人所申請的業務沒有順利實施時,由該機構做出相應的賠償責任。這種方式的適用范圍非常廣,不僅能用于國際結算,只要是申請人提出的擔保申請被銀行等機構所接受,銀行就可為其出具保函,目前銀行保函在金融、招標、進出口合同履行、勞務、融資等領域都有使用。銀行保函由于是建立在銀行信用基礎上的,信用度較高,辦理手續簡便,手續費較低,應用范圍廣、針對性強,目前在國際結算中除了傳統的信用證、匯付、托收等方式外,已被進出口商普遍接受使
3.5各種國際結算方式綜合使用在國際貿易中,進出口商通常選擇的是一種結算方式,由于每種結算方式都有其優缺點和風險,所以根據實際交易情況,針對不同的交易產品和交易對象,可以選擇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結算方式結合使用,這樣做可以最大限度的規避收匯風險、促進交易達成、盡早收匯。常用的結合方式有信用證與匯付、信用證與托收、銀行保函和匯付以及信用證和匯付、托收三者結合。在實際國際貿易中,進出口商究竟選擇哪種結合方式,要視具體的交易情況而定,結合的原則是要最大限度的規避人民幣升值所帶來的收益風險,盡早結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