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5 16:03:16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企業財務會計概念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一)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產生與
財務會計概念結構(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inancial Accounting,簡稱CF)一詞,最早出現于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簡稱FASB)1976年12月2日公布的《關于財務報表目標的暫行結論》、《財務會計和報告概念結構:財務報表的要素及其計量》和《概念框架項目的范圍與含義》等文件中。所謂財務會計概念結構,按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定義,它是一套目標與基本原理相互關聯的有內在邏輯關系的財務會計體系。也就是說,概念結構是一個由相互關聯的目標和基本概念組成的協調一致的系統,是用來指導并評價會計準則的基本理論框架。
20世紀30年代,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為了規范公眾公司的會計行為、維護資本市場的正常秩序,出臺了一系列會計準則,但事后人們發現各項準則在概念運用、處理程序與上缺乏協調性,甚至相互存在矛盾。為此,人們越來越覺得有必要制定一個概念框架以統一概念、協調矛盾和指引方向。特別是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后,傳統的會計理論概念受到嚴重沖擊,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能適應新形勢的、完整的和規范性的會計理論框架,以指導會計準則的制訂和約束會計實務。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傳統的會計理論概念明顯落后于環境形勢和會計實務的發展。20世紀70年代以后,美國等西方國家經濟呈現“滯脹”狀態,給會計實務帶來許多新,如企業兼并、融資租賃、養老金計劃、物價變動、國際結算、國際稅收、外幣折算等重大會計問題。因此,迫切需要許多新的會計技術方法和新的會計準則。二是傳統的財務會計理論側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貫的理論框架。與會計準則相關的一些重要的會計往往觀點不一,甚至相互抵觸,從而導致會計實務上的混亂,以及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準則和財務報告的強烈批評。正是為了解決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給會計實務帶來的新問題,糾正會計實務中處理程序和處理方法的不一致或出現的分歧,為會計準則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一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論依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76年率先提出了“概念框架研究項目的范圍與含義”的研究計劃,并將其研究成果陸續以“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到2000年已經了《企業編制財務報告的目標》、《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企業財務報表的要素》、《非營利機構編制財務報告的目的》、《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和計量》、《財務報表的各種要素》、《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等七個文件。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出現在會計界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后,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國的會計職業團體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簡稱IASC)①也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進行研究,并自己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特別是1989年7月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公布的《編制和呈報財務報表的框架》的報告,對國際會計界產生了深遠影響。先后有英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制定了自己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這些國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名稱、具體形式和不盡相同。
(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及主要國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基本內容及其性質
根據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76年提出的“概念框架研究項目的范圍與含義”的研究計劃,概念框架是由目標及相關的基本概念組成的邏輯嚴密的體系。其內容主要包括:
(1)確認財務會計和財務報告的目標;
(2)對財務報表要素給出定義;
(3)評估財務會計和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
(4)解決如何對財務報表要素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
(5)某些重大財務會計問題。1980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明確地認為概念框架并不涉及具體的會計準則,也就是說美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不是美國的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具有約束力。按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定義,概念框架是由目標和與它關聯的基本概念組成的一個連貫、協調、內在一致的理論體系,用于評估企業財務會計和財務報告,并解決會計準則尚未規定而產生的新的會計問題。概念框架的組成主要是企業財務會計與報告的目標和有關幾個基本概念。
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縮寫為ASB)的概念框架稱為《財務報告原則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英國的概念框架從性質上來說,主要用于指導會計準則的制定,明確會計準則的制定方向,不屬于會計準則的范疇。
澳大利亞會計概念框架,稱為《會計概念公告》(Statements of Accounting Concepts),簡稱為概念框架,是由澳大利亞會計研究基金會下屬的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委員會以及會計準則審查委員會制定,由澳大利亞會計研究基金會代表澳大利亞注冊實務會計師和澳大利亞特許會計師協會以及會計準則審查委員會。澳大利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包括4份會計概念公告和2項會計理論專題。
會計概念公告具體包括:
(1)會計概念公告第l號-報告主體的定義;
(2)會計概念公告第2號-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目標;
(3)會計概念公告第3號-財務信息的質量特征;
(4)會計概念公告第4號-財務報表要素的定義和確認。
兩個會計理論專題具體為:
(1)財務報告中的計量;
(2)關于償付能力和現金狀況的報告。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概念框架的內容主要包括:
(1)財務報表的目標;
(2)決定財務報表信息有用性的質量特征;
(3)構成財務報表的要素的定義、確認和計量;
(4)資本和資本保全概念。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概念框架并不是一份國際會計準則,不對任何特定的計量和披露問題確立標準。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概念框架的地位并非優先于所有的國際會計準則,在該概念框架和某項國際會計準則之間產生抵觸的情況下,應當遵循國際會計準則而不是概念框架的要求。
從上面各主要國家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內容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首先,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并不是會計準則,不屬于其會計準則的組成部分,其本身對企業的會計行為并沒有強制的直接的約束力。其次,各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與其會計準則及各國會計實務存在著密切的聯系,雖然其不作為會計準則的組成部分,但指導著會計準則的制定,為會計準則的制定提供理論依據,以協調財務報表編制的準則、規定和程序等。同時也是對制定的會計準則規定進行評估的標準。最后,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主要內容來看,各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包括的主要內容都涉及財務會計的目標、財務報表的質量特征、財務報表要素的定義及其計量和確認,這些內容更多地屬于會計理論范疇。
二、關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
關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觀點最具代表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認為,概念框架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1)它能夠為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在制定和評估會計準則時提供指南,以保證會計準則的一貫性和系統性;
(2)在缺乏權威性文件的情況下,它能夠為人們分析新的或正在出現的財務會計和報告問題提供依據;
(3)在編制財務信息時,為會計人員進行職業判斷提供理論依據;
(4)由于概念框架能夠促進會計準則的一貫性與會計實務的合理性,它可以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比性,促進使用者對財務報表的了解并增強使用者的信心。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制定該概念框架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幫助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理事會制定新的國際會計準則和審議現有的國際會計準則;
(2)為減少國際會計準則所允許選用的會計處理方法的數目提供基礎,藉以協助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理事會倡導協調與編報財務報表有關的規定、準則和程序;
(3)幫助國家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制定本國的準則;
(4)幫助財務報表編制者國際會計準則和處理尚待列作國際會計準則項目的問題;
(5)幫助審計師形成關于財務報表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的意見;
(6)幫助使用者理解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內包括的信息;
(7)向關心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工作的人士提供關于制定國際會計準則的方法的信息。
根據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的觀點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觀點,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
第一,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出現是制定高質量的會計準則的需要。傳統的財務會計理論側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貫的理論框架。由于一些重要的會計文獻先后觀點不一,以其為依據制定的會計準則難免出現混亂的情況。當時會計準則乃至于近期各國會計準則存在的問題,則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這樣,為了制定高質量的前后一致的會計準則,需要有一套相對比較完整的會計理論體系提供指導;為對現存的會計準則進行評估,同樣需要一套完整的會計理論體系提供指導。再加上會計準則作為會計核算規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定過程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的過程,是不同利益集團在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相互協調的產物。某一強勢利益集團的利益要求不可避免更多地反映于會計準則之中,也就是說,在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受某些強勢利益集團利益要求的影響,使得在會計準則在制定過程中,對不同的會計理論觀點采取各取所需的做法,從而加大會計準則偏離會計理論的可能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一套相對較為完整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前后一致地為會計準則的制定提供理論指導,則可能大大提高制定高質量會計準則的可能性。對于既存的會計準則,也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對其進行評估和檢驗,確認其前后內容是否一致,是否合理。
第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會計實務發展的需要。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作為財務會計所應用的基本概念所組成的理論體系,是指導和評價會計實務的理論依據。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產生之前,無論是美國還是西方其他發達國家制定會計準則的理論依據,主要來源于會計職業團體及一些著名會計學家的有關專題研究報告。這些專題研究報告不可避免帶有個別組織或個人的色彩,特別在不同組織和個人對某一問題有著不同觀點和理論的情況下,以其作為指導會計實務的依據,不可避免導致會計實務的混亂。此外,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后,傳統的會計理論概念受到了嚴重的沖擊,如企業兼并、融資租賃、物價變動影響、各種工具的出現等,會計準則的發展滯后于客觀經濟形勢的發展變化,不能滿足會計業務發展的需要。特別是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趨勢的加劇,各種經濟業務創新需要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的相應創新。而要求對某一項創新的經濟業務制定出一項相應的會計準則,及時地滿足其會計核算的需要,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任何一項會計處理方法和程序都需要有一個發展完善和成熟的過程,而只有當某一會計方法和程序廣為接受和認可時,才有可能成為公認會計原則的一個組成部分,才可能制定一項專門準則對該創新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作出規范。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有一套前后一致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一套相對完善的財務會計理論體系,為創新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提供理論指導,以及時滿足新出現的經濟業務會計核算的需要。在現行會計準則未對新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作出規范的情況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對會計實務的指導作用表現得尤為明顯,即表現為對會計實務發展的指導作用。
第三,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會計信息使用者閱讀和理解會計信息的需要。會計信息的有效使用至少涉及到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會計信息的提供者必須按照會計準則編制提供會計信息;另一方面則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充分理解財務報表所提供的信息,以掌握會計信息后面所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的真實情況。從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角度來說,總是基于一定的財務會計知識和會計理論背景來理解某一企業對外提供財務報表中的各項數據的。在會計信息提供者按照會計準則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的前提下,對該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的理解則取決于使用者本人所掌握的財務會計知識和會計理論知識。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正可以為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其理解財務報表所必要的會計理論知識。人們通過閱讀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可以理解和掌握會計理論中的基本概念和基礎理論知識,為理解財務報表提供基礎。
第四,財務概念框架的產生與,還是會計自身發展的需要,是會計理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任何理論都有一個不斷發展、不斷完善的過程,在理論發展的某一階段,需要對此前的會計理論成果進行歸納整理,將傳統的會計理論中合理的部分予以歸納。通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傳統會計理論中仍然適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時展示環境變動情況下會計理論研究的最新成果,從而不斷地推動會計理論研究向縱深發展。
三、《會計準則》、《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我國已制定有《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以下簡稱為“基本準則”),基本發揮類似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我國還制定有《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以下簡稱為“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這其中也包含一部分基本上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因此,筆者認為研究制定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首先必須研究我國現存的基本準則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關系。目前有些同志將基本準則理解為類似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文件。筆者認為研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與基本準則和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關系,對于理清認識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只可以從一個側面認識我國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必要性。
(一)關于基本準則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關系
我國基本準則制定于1992年11月,自1993年施行。基本準則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一般原則、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財務報告等部分。總則部分,主要明確會計準則制定的目的和依據,規定會計準則的適用范圍、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和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一般原則部分,主要對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作出規定。《企業會計準則》在借鑒和國際會計經驗和我國會計核算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將我國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歸納為客觀性原則、相關性原則、可比性原則、一貫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明晰性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性原則、謹慎性原則、成本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和重要性原則等12項。這12項原則從不同的方面對我國會計核算工作提出了要求。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部分,分別就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報告作出規定。在資產部分,將其分類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并就各類資產的計價、核算及其揭示作出規定。在負債部分,將其劃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兩大類,分別就其計量和核算作出規定。在所有者權益部分,規定所有者權益包括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在收入部分,就收入的分類和各項收入的確認作出規定。費用部分,明確了費用的定義,并對費用的分類及核算作出了規定。在利潤部分,就利潤的構成和作出了規定。財務報告部分,主要是規定了財務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的種類等內容。
從基本準則的主要內容來看,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內容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如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即會計假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等會計要素的定義,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中的部分原則等。當然,由于我國制定基本準則的特定歷史條件和背景,基本準則中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的具體規定與國際和其他國豸啪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規定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也有一部分內容,不能說是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晦容。從總體上來說,基本準則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相比,強制規范的內容過多,所涉及的內容理論性和深度相差太遠。如其中對資產的定義,只是作了一個很簡單的表述,對資產的特征未作更為詳盡的論述;再如對于負債,將其定義為一種債務,也是不太準確的。
我國的基本準則是作為會計法規的組成部分制定的。在基本準則制定過程中,當時提出的是會計準則統,弓義會計制度,也就是說制定會計準則是作為制定會計核算制度的依據,通過為會計核算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據,使不同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中規定的會計和程序統一起來。
但是,在基本準則后,根據當時我國正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實際情況,以基本準則為依據,對當時既存的分所有制形式、分部門制定的會計核算制度進行梳理,制定了8大行業13個會計核算制度,并于1993年7月1目起施行。由于作為會計核算制度制定的依據,基本準則對會計核算制度在客觀上發揮了類似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會計改革的發展深入,基本準則中有相當一部分內容已經不能適應需要,其對會計核算制度制定的統馭作用也越來越小,甚至微乎其微。事實上,在1993年實施的13個行業會計核算制度已經突破了基本準則的內容。可以這樣說,基本準則的制定作為我國會計改革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其象征意義高于實際意義。這樣說并不是否定基本準則的歷史地位和作用。因此,基本準則不可能真正和完全發揮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而且由于其本身作為會計法規的一個組成部分,也不應要求其發揮這方面的作用。隨著經濟業務創新的加速,創新的經濟業務日益豐富,基本準則對這些創新經濟業務的會計核算,也是難于發揮其指導作用的。
通過上述的,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法規畢竟是法規,基本準則作為會計法規的一部分,是會計核算制度制定的依據,對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和企業的會計核算發揮的是規范作用,而不僅僅是指導作用,這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不同的。現行基本準則中的部分內容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但不是說基本會計準則即等同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現行的基本準則是難于發揮類似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的。特別是由于基本準則內容上的局限性,也難以充分發揮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多元作用。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它從另一方面佐證了制定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必要性。
(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國務院制定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對《會計法》中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規定的具體化,這其中包括財務會計報告主要內容的會計報表,包括對會計報表基本要素的定義做出了界定,包括會計報表的種類、會計報表編制及其披露的基本要求。《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主要目的,是規范企業的財務會計報告行為,以保證企業對外提供真實、可靠、客觀的財務會計信息。出于這樣的目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從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可靠的角度來規定其內容的,其規定的內容有一部分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但是它并沒有涉及到會計方法和會計程序規定。同時,為了保證財務會諱信息的真實可靠,《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還就企業負責人和企業會計負責人的相關責任作出了規定。從其內容來說,有一部分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但是,對這些內容的規定,也是從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角度出發的。此外,與基本準則相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屬于我國會計法規的組成部分,對企業的財務會j十報告行為具有強制的約束力,企業必須按照其規定編制并對外提供財務會計信息。這對我國會計教學和會計理論,當然也產生某種程度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發揮的作用不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所發揮的作用,其發揮作用的方式也不同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存在,并不能說明不需要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它并不能替代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事實上,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作為一個相對完整的理論體系,并不直接對企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提供規范,更不能解決企業提供會計信息的法定義務方面的,不能解決企業應當具體提供哪些會計信息的問題。然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可以為規定企業如何披露會計信息、提供哪些會計信息,以及提供什么樣的會計信息提供理論的指導。
四、關于我國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必要性
近幾年來,對于我國是否需要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一直是會計理論界比較關注,也是討論比較多的一個問題。許多專家教授認為當前應當抓緊制定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通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制定,一方面滿足會計準則制度建設和會計實務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滿足會計理論自身發展的需要。
關于我國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必要性,既要從會計理論的發展來研究,更要從會計實務的發展進行研究,結合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從我國的會計改革與發展情況來研究。筆者認為當前抓緊制定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仍然是必要的。
首先,我國仍然需要有一套財務會計的基本理論體系,指導我國會計改革和發展的實踐,為我國制定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以及相關的會計法規的依據,為其制定提供理論指導。我國當前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制定過程中遭遇的一些問題,彰顯了制定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必要性。如一些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相互之間出現不太協調的情況;前后不同時間的會計準則中規定的具體內容不能體現一以貫之的會計理念;某些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存在著實用主義的做法、為一時所需的機會主義的做法。更有甚者,特別是在財政部以外的其他部門所起草的法規中,存在著一些與會計理論的要求不符合的規定和做法。這些規定和做法,或是出于某些特定目的的需要,或是出于某些特定部門的利益的需要,明顯偏離會計理論、會計基本概念的要求。如果我們存在有一個各方認可共用接受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或許這些問題都是可以避免的,或是可以得到有效克服的,同時也有利于我國的財務會計法規體系更為合理,進一步保障我國財務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實性。
此外,如果存在一套相對完善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也可以使我們進一步厘清會計的職能,使會計保持本來的面目,免于會計本身承擔不應承擔的職能。會計就是會計,會計并不能承受其它之重。從財務會計來說,更大程度上是一個信息系統,主要功能是為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企業從事生活經營活動所形成的財務信息。試圖要求會計承擔一些非會計方面的職能,未必有利于會計職能作用的發揮,也未必有利于會計工作重要性的提高。
關鍵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會計國際化 會計法律環境
一、引言
最早提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1976年所公布的《關于企業財務報表目標的暫行結論》、《財務會計和報告的概念結構:財務報表的要素及其計量》和《概念框架研究項目的范圍與含義》等文件中(王建新,2007)。一般而言,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對整個會計準則的制定起到框架支持作用。目前世界很多國家都很重視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制訂工作。馬來西亞于1998年根據《財務報告法》了《財務報表列報建議框架》。2006年馬來西亞會計準則理事會(MASB)53號征求意見稿(ED53),對《財務報表列報建議框架》進行了修訂,并最終通過《財務報表列報框架》,于2007年7月1日開始施行。我國至今并無真正意義上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但我國的基本準則實質上扮演了同樣的角色。我國于1992年第一次《企業會計準則》,基于所面臨的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我國對《企業會計準則》進行重大修訂,并于2006年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從20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本文所要討論的均為中馬兩國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及《財務報表列報框架》。
二、中馬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體系及內容比較
(一)中馬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體系比較 馬來西亞的《財務報表列報框架》(以下簡稱“框架”)共分為八個大部分共110段的內容,具體為前言、財務報表目標、基本假設、財務報表質量特征、財務報表要素、財務報表要素的確認、財務報表要素的計量、資本與資本保全的概念。而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以下簡稱“基本準則”)分為十一章共五十條,即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第三章資產、第四章負債、第五章所有者權益、第六章收人、第七章費用、第八章利潤、第九章會計計量、第十章財務會計報告和第十一章附則。中馬兩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具體內容的對應關系如(表1)。
(二)中馬財務會計報告內容比較 本文根據中馬財務會計報告內容,分別進行比較。
(1)“總則”與“前言、財務報表的目標、基本假設”比較。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總則”中,主要提及了基本準則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財務會計報告目標、會計基礎和會計基本假設,大致與馬來西亞的《財務報表列報框架》第1段至第23段的內容相對應。從總體上來看,兩者在財務報表目標、財務報告使用者方面的表述大致相同,但也存在差異,主要表現在:一是制訂財務會計框架的目的。在馬來西亞的“框架”前言第1段中,指出制訂“框架”的目的在于:對馬來西亞會計準則理事會將來要承認的及現存的會計準則的發展進行指導;對財務報表列報在運用會計準則時進行指導;對審計人員形成審計意見,以判斷財務報表是否遵循會計準則進行指導;對財務報表使用者在解釋財務信息時進行指導;為那些對馬來西亞會計準則理事會的工作感興趣的人提供相關信息。在我國“基本準則”第―條指出了制訂基本準則的目的是“為了規范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二是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在馬來西亞“框架”前言第2段中,明確指出了《財務報表列報框架》不是會計準則,對特殊的計量及披露問題不進行規定,同時,“框架”不會替代具體的會計準則。而在我國的“基本準則”第二條中指出,“基本準則”屬于會計準則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三是會計基本假設。馬來西亞“框架”專門討論了權責發生制(第22段)及持續經營(第23段)兩個基本假設,對其他的基本假設并未涉及。而在我國“基本準則”的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分別闡述了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四個基本假設,同時在第九條明確了權責發生制的計量基礎。四是財務報表的目標。馬來西亞概念框架以專門的段落闡述財務報表的目標(第12段至21段),在第12段指出“財務報表的目的就是關于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變化的信息,這些信息對一系列的使用者在作出經濟決策時是有用的。”在我國“基本準則”第四條明確指出,“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五是財務報表的使用者。馬來西亞在概念框架的前言中,詳細地列明了財務報表使用者及其對信息的需求(第9至11段),財務信息的需求者主要有投資者、雇員、貸款者、供應商、顧客、政府及相關機構和社會公眾。同時指出企業內部管理者在滿足其內部管理需要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決定內部額外信息提供的內容及形式,但這類信息的報告不包括在概念框架之中。我國在“基本準則”的第四條中提到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等。對每一類財務信包,使用者的具體信息需求,并沒有詳細地進行解釋。
(2)“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與“財務報表質量特征”比較。在馬來西亞“框架”中提及了主要及次要的質量特征,其中主要質量特征為可理解性、相關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次要質量特征為及時性、重要性、可證實性、如實反映、實質重于形式、中立性、謹慎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時對于這些質量特征之間的關系,在該“框架”里進行了描述,如及時性對相關性和可靠性的限制等,并且對“真實與公允的反映”進行了解釋。在我國“基本準則”第二章中,提到了八項質量要求,其中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是會計信息的首要質量要求,是企業財務報告中所提供會計信息應具備的基本質量特征;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是會計信息的次級質量要求,是對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等首要質量要求的補充和完善。由上可知,中馬兩國在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方面都把可理解性、相關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作為其首要考慮的要求,而在次級質量要求中兩國存在較大的區別。馬來西亞共有九項次級質量特征,而我國僅有四項,除提及實質重于形式、謹慎性、及時性和重要性外,我國對“可證實性”、“如實反映”“中立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均未進行闡述。此外,通過比較兩國對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到,馬來西亞框架對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描述更為充分,層次更為清晰,同時,在其框架中的第43至45段,對相關性與可靠性這兩個質量特征相互抵觸時應考慮的因素進行了描述,為企業如何提供會計信息以達到財務報表目標提供更為實用的指導。
(3)財務報表要素比較。兩國在財務報表要素方面規定的異同主要表現在:一是財務報表要素的內容。馬來西亞在“框架”中確定了五個財務報表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益和費用,而在我國的“基本準則”中定義了六個財務報表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
入、費用和利潤。兩國在定義財務報表要素時,只提及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要素,對現金流量表要素均未涉及到。二是財務報表要素的確認標準。馬來西亞在框架的第83段對要素的一般確認標準進行了闡述,即“與該項目有關的未來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主體”和“該項目的成本和價值能可靠地計量”。同時,對未來經濟利益的可能性(第85段)、成本及價值計量的可靠性進行了解釋(第86段),并且在框架中規定了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四個要素的確認標準。而我國在基本準則中,并未對要素的一般確認標準進行表述,只是在第三章、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分別明確指出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的確認標準。三是收益和費用的界定。馬來西亞在闡述收益和費用時,第一,明確了利得和損失的定義,即利得是指那些符合收益定義,產生于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之中或之外。它表示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加。而損失是指那些符合費用定義,產生于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之中或之外。它表示未來經濟利益的減少,并對利得和損失所包含的內容以舉例的方式進行了解釋。第二,明確收益包括了收入和利得,費用包括了日常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第三,明確利得和收入、損失與費用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因此其概念框架再沒有必要單獨作為―個財務報表要素。第四,利得和損失均包括了已實現的利得(損失)和未實現的利得和損失。第五,沒有專門設置利潤要素。而我國在“基本準則”的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中,第一,明確了收入和費用的定義。“收入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而“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利潤分配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同時明確了收入和費用的確認標準。第二,明確“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并對利潤的組成內容進行了闡述。第三,明確了利得和損失的定義。同時對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和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進行了分類定義。四是財務報表要素列示的方式。馬來西亞“框架”中,以舉例的形式列舉了資產和負債的形式,如資產可以是通過交換或通過償還負債取得的。而在我國的“基本準則”中,對財務要素的闡述比較簡單,僅列明其定義和確認條件。在馬來西亞的“框架”中提出了資本及資本保全的概念(第102段至110段),具體內容如下:一是把資本分為財務資本與實物資本兩種類型,財務資本是大多數企業在編報財務報表時所采用的。與此相對應,在資本保全方面就產生了財務資本保全與實物資本保全兩個概念。二是資本保全概念把企業的資本與利潤聯系起來。在財務資本保全概念下,企業只有在期末凈資產的金額超過期初凈資產的金額時才算是實現了利潤,財務資本保全通常是以名義貨幣或不變的購買力來進行計量。而在實物資本保全概念下,企業只有在期末實物生產能力超過期初實物生產能力時才算是賺取了利潤。兩種資本保全概念的區別在于實物資本保全要考慮物價變動情況。三是實物資本保全概念要求企業運用現行成本的計量基礎,而財務資本保作并沒有要求對某種特定計量基礎的使用。在我國的“基本準則”中并沒有涉及到資本和資本保全的相關內容。
(4)財務報表要素計量比較。中馬兩國均在“框架”中對財務報表要素計量進行了規定。從內容來看,兩國所規定的計量方法略有不同。在馬來西亞的“框架”中列明了四種計量方法,即歷史成本、現行成本、可變現價值和現值。而在我國的“基本準則”中列明了五種會計計量方法,即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在馬來西亞所規定的計量基礎中沒有把“公允價值”納入其中,現行成本實質上就是重置成本。從對計量方法使用的限制來看,馬來西亞在“框架”中指出企業通常運用歷史成本進行財務報表要素計量,至于對其他方法的選用并未作任何限制性規定,也就是說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用其他的計量基礎。而在我國的“基本準則”第四十三條中指出,“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以歷史成本作為會計計量的基礎。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允許采用其他會計計量基礎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會計計量基礎,但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由以上的闡述可知,在我國會計計量基礎首選為歷史成本,企業可以根據其體情況選用其他的計量基礎,但是在使用過程中受到限制。馬來西亞沒有專門的段落來介紹財務報告,但在“財務報表要素”中介紹了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對現金流量表并未提及,也沒有對報表的適用范圍進行規定。在我國的“基本準則”中專門以一章的形式介紹財務會計報告,并列明了財務報告的內容,同時指出了例外情況,即小企業編制的財務報表可以不包括現金流量表。
三、中馬兩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差異分析
(一)會計國際化程度的影響 馬來西亞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開始部分采用國際會計準則,在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制訂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國際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影響,從內容到體例上與國際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多有相似之處,甚至有些內容與國際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完全相同。而我國對是否應制訂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及如何制訂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目前尚處于爭論之中,1992年及2006年修訂的基本準則雖在實質上發揮概念框架的作用,但離真正意義的概念框架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會計法律環境的影響 我國作為―個成文法國家其法律主要體現為體系完整性、規定強制性。作為會計法律制度第二層次的基本準則無不體現這些特點,即我國的基本準則具有法規式會計概念框架的特征,同時我國的基本準則對具體準則又具有統馭的作用。而馬來西亞的司法體系屬于英美法系,在馬來西亞的整個會計法律體系中,1965年《公司法》及1997年《財務報告法》對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及會計準則的制訂產生了重要影響。馬來西亞會計準則理事會(MASB)負責制訂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及相關的會計準則,但在其概念框架第2段中明確指出,概念框架不是具體的會計準則不對準則的相關計量和披露進行規定,同時概念框架不能替代任何已通過的會計準則,即是會計準則優于概念框架。由于兩國的會計法律環境不同,直接導致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體例及內容都有所不同。
(三)經濟環境的影響 中馬兩國同屬新興的發展中國家,兩國經濟在近年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尤其是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建設所取的成績更是有目共睹。但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市場經濟發育程度不高,資本市場的發展存在諸多問題,由此導致中馬兩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對財務要素的計量、財務會計的目標等內容存在著差異。如在財務要素的計量方面,我國直至2006年才著次在基本準則中確定公允價值作為一種重要的計量基礎,同時在相關的具體準則中規定了公允,價值的三個級次,并對公允價值的使用范圍進行了限制。而在馬來西亞的概念框架中雖然沒有把公允價值作為―種計量基礎,但提出了“真實與公允地表述”的觀點。而在資本保全方面,馬來西亞概念框架提出了實物資本保全和財務資本保全,考慮了價格發生變化時如何對企業利潤進行衡量。而目前我國并無財務資本保全的概念,但是在《企業務通則》中體現了資本保全的思想。
四、思考及建議
2006年2月15日,我國財政部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從而形成了我國由1項基本準則、38項具體準則以及準則實施指南形成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修訂后的基本準則更多地體現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會計基本準則通常被認為是中國式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基本準則雖然在一定意義上發揮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但是不能代替作為理論范疇的概念框架,絕非等同于概念框架。
一、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與我國會計基本準則
“概念框架”一詞始見于美國會計學會(AAA)于1966年公布的《基本會計理論報告》中。目前,學術界較為流行的概念框架的定義是由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提出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CF)是由目標和相互關聯的基本概念組成的連貫的理論體系。這些目標和基本概念能夠指導前后一貫的會計準則。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China Accounting Standards, CAS)也為會計具體準則的制定定義了一系列的概念基礎。從目的性來看,會計基本準則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一致的,都是為了“指導、評估和發展具體準則”。從內容來看,會計基本準則要比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簡潔得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對各條款進行了細致分析和研究,基本準則只羅列具體準則應當遵守的各條款,沒有予以相應的理論闡述,隱含著會計人員均已清楚這些條款的理論意義。 因此,我國現行的會計基本準則不能等同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新基本準則對目標的描述,只在第四條中用一句話列出,規定過于簡短且闡述得不是很準確。此外,會計信息還應具備一系列質量特征,也就是說各個質量特征之間具有層次性,同時該層次性也是為了實現財務報告的目標,這又體現了目標和質量特征之間的聯系。我國新基本準中只是列舉了十個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并沒有說明他們與目標之間的關系,也沒有分出層次性。確定目標和識別基本概念主要是用目標指明方向,用基本概念作為解決問題的工具。
將基本準則作為我國會計準則體系的一部分,并將會計準則劃分為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這樣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模糊了概念框架的性質和地位。我國應積極建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利用CF作為溝通財務會計理論和財務會計準則的橋梁,已經成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西方主要國家在制定會計準則中采用的普遍做法。而且經濟環境日益復雜,使準則制定者難以充分預見會計準則必須適用的各種商業情況,在這種形勢下,構建CF就顯得十分重要。
二、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定位
制定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應如何處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與《企業會計準則》二者之間的關系呢?對于這個問題,目前我國會計理論界主要有三種看法:(1)“同一論”,將《企業會計準則》視同為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并對它進行重新適當修改;(2)“并存論”,在對《企業會計準則》進行適當修改的基礎上,再構建一份概念框架;(3)“替代論”,取消《企業會計準則》,重新構建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陳國輝,2007)。那么該如何取舍呢?筆者贊成和主張第三種做法。應該用一個邏輯上更加嚴密、理論上更加深入和完善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來取代目前并不完善的《企業會計準則》。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在會計法規體系中的地位,國際上有兩種模式:一種是以英美為代表的模式,概念框架游離于法律體系外,僅用于理論指導,不需要被嚴格遵守,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另一種是以澳大利亞為代表的模式,會計準則規范(概念框架)散見于商法、公司法等法典中,或者得到法律的支持,具有法律效力。國際上漸漸向第二種模式靠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美國公認會計原則的級次進行重新排列,將概念框架提到具體準則之前,作為公認會計原則的第一級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2003)。增強概念框架的權威性,提高其法律地位是國際上未來發展的方向。
我國的會計準則是由財政部制定并頒布的,根據我國的具體環境,我國研究和制定概念框架要注意這種趨勢,恰當地確立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筆者認為,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應由財政部牽頭,聘請學術團體來共同制定。這樣,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就能夠作為會計法規體系中有機組成部分,作為指導會計準則制定的理論,對缺乏會計準則規范的會計實務進行指導。
三、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
借鑒西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結合我國國情,筆者認為,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可以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主要包括會計目標、會計對象和會計假設三項內容。
會計目標主要應確定:(1)誰是會計信息的使用者;(2)會計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信息;(3)財務會計可提供什么信息。在充分考慮會計對象和會計假設的情況下,會計目標對具體會計準則的制訂起著指引方向的作用。我國的財務會計目標應定位于三重目標,即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企業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滿足有關方面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
會計對象亦即會計所要反映和監督的內容。應如何予以界定,會計理論界尚有爭論,傳統的觀點認為是價值運動(包括價值增值運動)。另一種觀點認為是社會再生產過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會計對象究竟反映和監督什么內容,尚需進一步研究和探討。
會計假設,又稱基本前提,是由財務會計所處的經濟環境(市場經濟)所決定的若干基本前提,即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這些基本概念代表了財務會計的基本特征。
會計目標、會計對象和會計假設都受會計環境的影響。會計假設由客觀環境所決定,會計對象來自于財務會計的客觀環境。會計目標則反映使用者的主觀意圖,受制于財務會計的主觀環境。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響,處于同等地位,因此,它們均構成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第一層次。
第二層次,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即會計要素、會計信息質量特征和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受基本假設的制約,考慮財務會計的目標,會計對象便具體化為財務會計的要素。為了實現會計目標,保證會計信息的有用性,會計信息應具備規定的質量特征。為了正確地進行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會計核算必須堅持一般原則。
第三層次,包括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與財務報告四部分內容。根據確認與計量的概念和標準,按照會計要素的定義與特征,分別當做不同的會計要素及其所屬的賬戶來計量、記錄,并通過會計報告等手段,轉變為有用的會計信息,傳遞給會計信息使用者。這就是財務會計的最終要求。因此,這一系列的會計處理過程構成了財務會計概念的第三層次,也是最終層次。
【關鍵詞】中國基本會計準則;美國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異同
一、財務會計概述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Accounting,CF)作為一個專門術語,不同的國家對具有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性質的公告,其名稱也不盡相同,比如英國類似的概念框架稱為“財務報告原則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SP),國際上具有概念框架性質的文件稱為“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簡稱IASC框架,而美國則稱之為財務會計概念公告(SFACs)。盡管名稱不同,但實質相同,都是對財務會計準則制定過程中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進行的研究,依此更好地指導會計準則的制定或會計實務,并提供相對一致的概念基礎,同時作為評估既有會計準則質量的一個重要標準,指導并發展新會計準則。按照美國FASB的描述,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主要涉及財務報告的目標、財務信息的質量特征、會計要素的劃分、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列報等。2006年2月15日我國財政部公布了新企業會計準則,包括1個基本準則和38個具體準則,基本上覆蓋了我國現代企業經常涉及到的交易、事項和其他經濟活動。我國的基本準則,名義上不是概念框架,但對我國具體會計準則起指導作用,也可視為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雛形。但與其他西方國家的概念框架相比,我國還存在很多需改進之處。本文從中美兩國概念框架體系的重點幾個項目進行比較,希望對我國概念框架的構建起到借鑒作用,并加速實現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國際趨同。
二、中美財務會計重點項目比較
(1)法律地位的比較。美國FASB頒布的CF的法律地位同國際IASB的CF類似,屬于不成文法系,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此結構并不是一份會計準則,它不對任何特定的計量或揭示問題確定標準,其內容不能取代任何具體的會計準則,如遇抵觸情況應以會計準則為準。而我國屬于成文法系的國家,會計準則由財政部會計司負責制定,是標準的政府準則制定模式。企業只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和制度編報財務報告而不能背離,也就是說具有法律效力。(2)結構體系的比較。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共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財務報表的目標、質量特征(美國稱為信息質量特征)、要素定義、要素的確認與計量及財務報告等。美國SFACs包括企業財務報表目標(起點)、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財務報表的要素、非營利性組織財務報告的目標、財務報表的確認與計量、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而中國的基本準則包括十一章:總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會計計量、財務會計報告、附則。(3)財務報表目標的比較。世界各國目標側重點不同,有的側重于決策有用觀,有的注重受托責任觀,并以決策有用觀為主流。美國SFACs表示決策有用觀置于首位,受托責任觀于次要,并指出財務報表只是財務報告中的一部分或中心部分,財務報告應該不僅包括財務報表,而且還包括傳遞信息的其他手段。目標是向現在和潛在投資人、債權人等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經濟決策的信息,并區分一般目標(經濟決策有用的信息)和具體目標(對投資和信貸決策有用、對評價現金流量前景、關于企業資源的權利及變動情況有利)。我國基本會計準則提出財務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因此我國目標兼顧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但是借鑒國際上的做法,我國應該具體明確財務目標,并將其作為制定的起點。(4)對于基本假設的異同。在美國概念公告中并沒有專門此方面的假設,但在公告上下文中滲透了會計假設的要求,這主要是因為它是以目標為起點制定的概念框架。在中國的基本準則中提出會計假設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權責發生制五項,也就是比較詳細具體。但是新的經濟環境下企業結構也發生了變化,這四大假設遭到不同程度的沖擊,我國應該對此進行修訂。(5)財務報表質量特征的差異。美國FASB在SFAC NO.2中對財務信息的質量劃分了明確的層次結構,其主要質量特征有可理解性、相關性與可靠性;次要質量特征有可比性、中立性和重要性等。在之后的公告中又涉及穩健主義和審慎性。并對相關和可靠信息的制約因素進行了分析,這包括效益和成本的平衡問題。我國基本準則規定了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八個特征:真實性、相關性、明晰性、可比性、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及時性,這其中并沒有排序,都是圍繞“決策有用觀”的目標做出的,但缺乏層次性。其中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規定中沒有涉及成本和收益的平衡問題,也沒有對各個特征之間可能產生的沖突做出說明。因此我國需要進一步修訂完善,否則將影響財務信息的質量。(6)財務報表會計要素的比較。“中美CF”會計要素設置的理念相同,都是未來經濟利益觀。美國SFAC No.6中對財務報表要素的分類和定義體現了未來經濟利益觀。美國FASB將財務報表的要素劃分成十大類:資產、負債、權益、業主投資、分派業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涉及權益的要素較多,這充分體現美國十分維護業益。中國基本準則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個會計要素的定義同樣體現了未來經濟利益觀。兩國對收入和費用的界定是一致的。我國提出了利潤的概念,利潤=收入-費用+利得-損失,而會計要素中并沒有利得和損失,也就是要素不完整,應該擴展為八個,盡管他間接包含在利潤中,但這仍是我國準則中的一個不足。(7)會計要素的確認。“中美CF”的會計確認都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美國FASB在SFAC NO.5中,為確認設定了四項標準: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可靠性。一項經濟事項必須同時符合上述四條基本確認標準才能予以確認,且要符合效益大于成本以及重要性這兩個前提,才可確認,這體現了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中國基本準則中會計要素的“確認”分為六章,每章細分某一會計要素的定義、確認條件、列報三個部分。我國首先考慮的是形式,其次是實質,且把要素定義與確認結合討論。這一創新點有利于理解要素定義與確認的聯系。(8)會計要素的計量。美國CF中有五種計量屬性:歷史成本(首先使用)、現行成本、現行價值、可變現凈值、公允價值。其中公允價值這一要素是在公告修訂之后加入的,但仍主張使用歷史成本,公允價值的使用受一定成都的限制。我國會計計量屬性主要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要求企業在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一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采用其他四種計量屬性的,應當保證所確定的會計要素金額能夠取得并可靠計量。
三、總結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美國SFACs是世界上最早、最全面、最有代表性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基本上能自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我國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研究起步較晚,中國基本會計準則起著概念框架的作用,但仍有很多缺陷。因此我國必須借鑒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的概念框架理論,結合我國會計環境發展的現狀,構建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完善我國的會計體系。早日制定出更符合國際慣例的中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才能促進我國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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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概念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也稱財務會計概念結構(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inacial Acconunting,CF)專門術語最早出現于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1976年12月2日公布的《關于企業財務報表目標的暫行結論》、《財務會計和報告概念結構:財務報表的要素及其計量》和《概念框架研究項目的范圍與涵義》等三個文件中。
按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解釋,三概念框架是一個章程、一套目標與基本原理相互關聯有內在邏輯性的體系。這個體系能導致前后一貫的會計準則,并指出財務會計與財務報表的性質、作用和局限性。也就是說,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一套把目標和有關聯的基本概念聯結起來的凝固體系,是用來指導并評價會計準則的基本理論框架。
2. 西方會計學界研究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動因
最近一二十年來,西方各國會計學界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紛紛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進行研究。為什么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能引起他們的關注和濃厚興趣呢?70年代以前,西方各國制訂會計準則的理論依據,主要來源于會計學會、注冊會計師學會以及一些著名會計學家的有關專題研究報告。然而,進入70年代以后,傳統的會計理論概念受到嚴重沖擊,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能適應新經濟形勢的完整的和規范性的會計理論框架,以指導會計準則的制訂和約束會計實務。究其動因主要有以下兩點:(1)傳統的會計理論概念明顯落后于環境形勢和會計實務的發展。70年代以后,美國等西方國家經濟呈現“滯脹”狀態,給會計實務帶來許多新問題。如企業兼并、融資租賃、養老金計劃、物價變動影響、國際結算、國際稅收、外幣折算等重大會計問題,因此,迫切需要許多新的會計技術方法和新的會計準則。(2)傳統的財務會計理論側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貫的理論框架。與會計準則相關的一些重要的會計文獻往往觀點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觸,從而導致會計實務的混亂,以及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準則和財務報告的強烈批評。
這樣,在大批財務會計準則出臺后,當人們發現在概念運用、處理程序和處理方法上不一致或出現分歧時,才感到有必要對基本概念進行研究,以統一概念、協調矛盾和指引方向。因此,70年代中期,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首先展開對概念框架的研究,以便為糾正會計實務中的不足和發展會計準則提供一個具有充分說服力的理論依據。隨后,英國、加拿大等國的會計職業團體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也都先后對會計概念框架進行了研究,并了闡述會計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報告。
3. 西方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基本內容
就西方會計學界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研究,當屬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從事得最早,也最具有代表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于1976年提出的名為“概念框架研究項目的范圍與涵義”(SCOPEANDIMPLICATIDNSOF CONCEPTUAL FRAMEWORKPROJECT)的研究計劃中指出,概念框架是由目標及相關的基本概念組成的邏輯嚴密的體系。其內容主要包括:(1)確認財務會計和財務報告的目標。(2)對財務報表要素作出定義。(3)評估財務會計和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4)解決如何對財務報表要素的確認、計量和報告。(5)分析某些重大財務會計問題。
4.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第一,可以保持會計準則相關文件和內在邏輯一貫性,縮小不同準則之間的不一致或沖突,限制實務中相同交易的多種處理方法和程序,提高會計準則的規范化。
第二,可以幫助會計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財務報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內容、性質與
限性,據以作出恰當的分析判斷和正確的經營決策。
第三,可以給會計準則的制訂及重大會計問題的解決提供方向,而且,它還能減少準則制訂過程中的個人偏向,抵制不同利益集團的政治壓力。
第四,有利于會計理論的發揚光大和觀念更新。概念框架既充分肯定了傳統框架理論中可以繼續適用的合理部分,又努力反映社會經濟環境變動情況下會計理論或基本概念的相應轉變與發展。
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與我國基本會計準則
在我國,盡管基本會計準則(即《企業會計準則》)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很相似,但不得將其等同看待。因為:
首先,從中西方會計準則體系比較來看,美、英等國,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都把概念框架作為一份(或一系列)單獨的會計文件獨立于會計準則進行公布的,只不過各國對概念框架的稱呼不一樣,如美國稱之為《財務會計概念報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稱之為《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而我國將會計的基本概念歸集到基本準則之中,并沒有另外單獨公布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其次,從我國基本會計準則適用范圍來看,《企業會計準則》(下稱《準則》)雖說適用于我國境內的所有企業,但在實際運行中愈來愈表現出缺乏調整力度的問題,許多企業的會計人員感到無所適從。如,在我國非盈利性組織會計通常運用現金制,而《準則》明文規定一般企業必須采用應計制。這個問題的實質就暴露了《準則》適用性所存在的問題。
最后,從我國基本會計準則的內容來看,《準則》目前存在著會計科目表達抽象,會計信息質量特征之間的關系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會計要素定義不夠科學、完整等問題,因而,尚不能用來指導具體會計準則的制訂。
那么,究竟如何處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與《準則》二者之間的關系呢?《準則》的出路又在哪里?針對這些問題,當前我國會計理論界主要有三種觀點:(1)“同一論”。即將《準則》認同為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并對之進行適當修改。(2)“并存論”,即在對《準則》進行適當修改的基礎上,再構建一份概念框架,這樣我國的會計準則體系就分成三個組成部分:財務會計基本前提概念、《準則》、具體會計準則。(3)“替代論”。即取消《準則》,重新構建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不同的觀點將導致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不同的基本內容和運行效果。筆者贊同和主張第三種作法。因為:(1)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形式可以避免基本會計準則理論深度不夠、理論闡述不多、有些原則空泛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的弊端,擺脫因具體會計準則的修改而不斷修改的局面。而且,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可以對一些重要理論問題充分論述,以便在理論發展的基礎上,對實踐起指導作用。(2)運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形式,可以避免《準則》與具體會計準則的重復問題。如對會計要素的定義、確認與計量,在具體會計準則的要素中必然要涉及。(3)以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取代《準則》之后,也就不存在所謂《準則》的適用范圍問題,而是將其作為評估、理解和發展具體會計準則的理論依據。(4)以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取代《準則》,可增強會計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告所提供信息的理解。
三、構建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設想
1.基本原則
構建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應該遵循如下原則:
(1)系統、完整性原則。構建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要從總體上把握應包括哪些概念要素,劃分為幾個層次,如何進行系統歸類,應盡可能地保證概念框架基本內容的系統、全面和完整。
(2)一貫性原則。構建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要堅持前后邏輯一致、用語一致,使整個概念框架形如一體。
(3)立場中立原則。在構建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時,要堅持不偏不倚,保持中立性,不偏向任何一方利益集團。
(4)相對穩定性原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屬于規范性文件,要盡可能穩定,避免經常修改和變動。為保持穩定性,概念框架的內容可以考慮有一定的超前性。
(5)國際化原則。會計是一種國際通用語言,會計國際化是發展之趨。作為會計準則理論依據的概念框架,也應向國際化方向努力,加強會計信息的可比性。但是,國際化并不排除國家化。我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應考慮中國的國情,體現中國特色。
(6)繼承性原則。對傳統的會計理論不能全部拋棄,而要“揚棄”,對其合理、科學的部分要繼承,做到古為今用。
2.我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層次和內容
什么是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組織或學者有不同的理解。較流行的是FASB對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界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由相互關聯的目標和基本概念所組成的邏輯一致的體系。這一體系能引導出前后一貫的會計準則,并對財務會計和報告的性質、作用和局限性做出規定。西方國家經過若干年的研究已形成了豐富的研究成果。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在美國的準則制定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就目前我國的實際環境預測,它對我國準則制定中的作用卻不明顯,因此目前理論研究的重點應該放在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等理論基礎問題的研究上,而不是如何構建中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上。
一、基本會計準則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區別
1992年11月30日財政部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并于1993年7月1日開始生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帶來的是一種觀念上的更新與變革,從以前的不知準則是何物到今天的深入人心,《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確實給我國的學術界與實務界帶來了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從形式上看,我國的企業基本準則與美國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有些相像,但是基本會計準則僅僅是對具體會計準則的一種簡單的歸納,缺乏理論的支撐,所以它不能對會計準則的制定和運用起到“綱領和原則”的作用,其功能也遠不如美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其存在的缺點和不足表現為:
(一)理論性不足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是在考慮了許多會計理論的基礎上總結制訂的,是制定準則的理論基礎。然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頒布之前有關會計理論、概念框架、會計準則的探討顯得過于單薄、片面,過多的局限于一些務虛、空洞的討論,理論內涵不足。基本準則混淆了概念框架和具體準則的界限,比如它不僅規定了資產的含義,還規定了存貨、投資、債券等具體資產的含義、確認和計量,導致基本準則與后來陸續頒布的具體準則出現矛盾和不一致。可見,基本準則不僅在性質上與具體準則發生了混淆,在功能上發生了較差,而且內容上也出現了矛盾,這不利于我國會計準則的發展。
(二)會計目標認定不明確
會計目標為制訂會計準則提供方向,是會計準則理論框架的出發點,目標確定了,會計準則圍繞它制定,缺少目標的會計準則將迷失方向,難以發展。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第二章“一般原則”的第十一條中寫道: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的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可見我國的基本準則主張三個目標。但是基本準則沒有告訴我們當這三個目標發生矛盾時應該如何處理。把政府目標放在首位,帶有計劃經濟體系下的明顯烙印,而且財務會計主要面向外部投資者,把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也作為財務會計的目標,這可能為管理層操縱對外報告信息提供了借口。
西方關于會計目標的認定主要有兩個學派:受托責任學派和決策有用學派。受托責任學派認為會計的目標是反映受托經濟責任及其履行情況,強調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會計制度及會計系統整體的有效性。決策有用學派認為會計目標是提供有助于經濟決策的會計信息,強調會計報表本身的有用性,而非會計制度的有效性。會計目標的確定和國家的具體會計環境密切相關,不同的國家應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合適的會計目標,中國也不例外。
會計目標本身就是特定會計環境下對會計信息使用者及其需求進行的一種主觀認定,會計環境的差異決定了會計目標相關的研究成本不能簡單套用。一般認為,“決策有用觀”比較適宜于資本市場高度發達并在資源配置中占據主導地位的會計環境,而“受托責任觀”比較適合于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確辨認的會計環境,“受托責任觀”下委托方和受托方往往是直接地建立各種關系。我國資本市場尚不十分發達,國家作為委托方仍然占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證券市場的不完善并不能為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信號”服務來引導資源的有效配置;相當一部分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個人素質尚不能夠保證理解復雜的會計信息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這些都決定了我國會計目標應該定位于“受托責任觀”。
二、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作用
FASB制定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主要希望其在以下方面發揮作用:
(一)為準則的制訂提供理論指導。FASB認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有助于保持會計準則之間的內在一貫性,縮小準則之間的沖突,限制實務中相同交易采用多種處理方法,提高了準則制訂的效率。
(二)消除或降低準則制訂中的政治壓力。會計準則具有經濟后果,因而會計準則的出臺須面對各集團利益沖突而引起的政治壓力。作為民間準則制訂機構,制訂一套能夠為各利益集團普遍認可與接受的概念框架可以為準則制訂提供較為堅實的理論基礎,有利于應付各方面的挑戰。
(三)在缺乏適當權威的情況下為分析新的財務會計報告問題提供指南。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交易日趨復雜,準則不可能對所有的情況都加以規范,也難以適應實務的發展。但是如果有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對會計實務的共性進行描述和界定,就可為解決新問題提供指南。
三、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幾點思考
(一)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邏輯起點的定位問題
FASB把會計目標作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我國基本會計準則采用的邏輯結構是:會計假設――會計目標――會計原則――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計量――會計報告,以會計假設作為邏輯起點。理論界對會計理論的邏輯起點存在較大爭議。有人認為是以會計目標為邏輯起點:會計目標決定會計假設,會計假設的提出必須為實現會計目標服務。也有人認為會計目標從本質上也是一項會計基本假設,會計目標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理論系統中并不具備初始性,并且是受其它會計概念的制約,也不具備簡單性,因此不應作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而應該以價值增值運動作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財務會計概念框架邏輯起點定位不清,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財務報表的要素以及確認計量等較具體的問題難以確定,因此在構建中國特色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之前,應該先對概念框架的邏輯起點進行探討。
(二)構建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環境問題
概念框架的產生與所處的社會環境密不可分。資本主義作為一項制度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經歷了幾百年的發展,雖然小變革仍存在,但大方面基本保持穩定。所以這種相對穩定環境下的概念框架自然也就能保持相對穩定。而我國尚處于經濟體制的轉軌時期,轉軌時期下制訂出的概念框架要不斷進行大修大補以適應環境的變化,這破壞了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嚴肅性。
四、結語
FASB提出,一份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必須同基本的財務報告概念框架所提供的指導原則相一致。盡管目前概念框架的作用在中國尚不明顯,隨著具體會計準則所涉及的問題不斷細化,未來會計準則的制訂過程將更加復雜,屆時要制訂出高質量的準則將離不開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指導。原因如下:
關鍵詞:基本準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會計目標;會計要素
2006年2月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執行,同時鼓勵其他企業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簡稱新準則)是對1992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簡稱原準則)的繼承、發展和完善。相比較而言,新準則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一、確立了具有我國特色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葛家澍(2003)曾經指出:“各國在制定會計準則的過程中越來越感到:科學的會計準則應當在首尾一貫、內在嚴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的基礎上,否則就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在制定具體會計準則時可能產生的意見分歧”。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將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定義為:由目標和與它關聯的基本概念組成的一個連貫、協調、內在一致的理論體系,用于評估企業財務報告,解決會計準則尚未規定而產生的新的會計問題,主要包括財務報表的目標、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財務報表要素、報表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原則等基本問題。為會計準則的制定提供理論依據,指導會計準則的制定,并對編制財務報表的準則、規定和程序等進行協調。長期以來我國沒有一套完整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從原已的具體會計準則來看,由于缺乏統一的會計理論指導,沒有明確的會計目標,導致會計基本概念不一致,存在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之間互不協調、前后矛盾的現象。而新準則從會計目標、會計信息質量特征、財務報表要素到報表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原則等方面作了明確的規定,即所謂的“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完整地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形成將為指導會計工作實踐和具體準則的制定提供理論依據。
二、構建了一套完整的會計準則層級體系
我國原有的會計規范體系是在會計法的統領下由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體系共同組成的,即“制度”和“準則”兩張皮的做法。其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兩個層次,基本準則對具體準則具有指導作用,是制定具體準則的依據。原準則對會計核算的前提、一般原則、會計要素和會計報告作了原則性的定義和說明,從原準則的主要內容來看,相當一部分屬于財務會計概念框架的內容,如基本前提、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和部分會計核算原則等。具體準則主要對一般業務和特殊業務準則作了具體的規定,至今共了16項。由于原準則所規定的內容只起到原則性的指導作用,比較抽象,可操作性不強,財政部了《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隨著會計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環境的巨大變革,原準則中有相當一部分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和未來市場環境的需要,無法真正發揮理論上的指導作用,“事實上,在1993年實施的13個行業會計核算制度已經突破了基本準則的內容。可以這樣說,基本準則的制定作為我國會計改革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其象征意義高于實際意義”(李玉環,2005.1)。新準則將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分為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三個層級,“基本準則是綱,在整個準則體系中起統馭作用;具體準則是目,是依據基本準則的要求對有關業務或報告作出的具體規定;應用指南是補充,是對具體準則的操作指引”(樓繼偉,2006.2)。新準則層級分明,互相銜接,避免了指導規范與具體規定、操作指南之間的相互矛盾與沖突,使不同層級準則的具體內容能夠一以貫之,保證了準則體系的協調統一。
三、拓展了準則制定的法律法規依據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是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組成部分”(樓繼偉,2006.2)。準則的制定是以一定的法律法規為依據的,原準則在第一章第二條中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本準則。”明確了《會計法》是制定準則的唯一的法律依據,未考慮相關法律法規之間的關聯性,在司法實踐中妨礙了其他法律法規作用的發揮。“在許多法律人眼中,《會計法》無非是追究責任的法律機制在會計———一個獨立于法律界的專業領域———這一特定部門中運作的表現形式而已,其統領下的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也僅僅是由財政部門負責實施、針對會計人員、組織單位會計工作的一套技術規范,與其他經濟法律制度相對脫節。”(劉燕,2005.5)新準則在第一章第一條中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準則”,制定準則的依據由原來單一的《會計法》擴展到以《會計法》為核心的相關法律法規,充分考慮各法律法規的相互關系,為消除《會計法》與其他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鋪平了道路,不僅保持了會計法制體系的協調統一,而且可最大限度的發揮相關法律法規在會計準則制定中的整體效能,為進一步完善會計準則體系奠定了基礎。
四、會計目標定位上的差異
會計目標是在一定歷史環境下,人們通過會計實踐活動期望達到的結果,即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原準則并未明確我國的會計目標,僅在第二章第十一條中指出“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滿足有關各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即所謂的“受托責任觀”會計目標。這與1992年當時的市場主體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家或政府作為資產的所有者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而是委托給經營者進行管理分不開的。以次目標所提供的會計報告起到了國家及相關部門做為出資人,了解和評價經營者經營業績的作用。
隨著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股權分置難題的解決,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債權人及社會公眾基于維護自身利益的目的,希望通過財務報告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以便做出相應的投資決策,為了滿足廣大投資者對會計信息的需求,新準則在第一章第四條對會計目標做了明確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會計目標既反映了受托責任履行情況的“受托責任觀”,又體現了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的“決策有用觀”,集兩種觀點于一身,會計目標的明確和觀念的升華,是新準則重大突破之一,以此目標所提供的會計報告將為維護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方面的差異
新準則突出強調了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在保留了重要性、相關性、可比性、及時性、一貫性、謹慎性要求的基礎上,新準則作了如下修改:(1)將權責發生制作為一項假定前提。權責發生制下收入和費用是按照是否實現進行確認的,而不是以款項是否收到或付出來確定,因此當涉及到成本、費用與收入的配比和收入的實現等問題時,應以權責法發生制為前提假設。(2)為滿足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并便于使用相應的信息,將明晰性改為了可理解性。(3)出于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驗證性和中立性的考慮,將真實性改為可靠性。(4)為突出會計核算中注重經濟業務實質,而不僅僅停留在法律形式上,增加了實質重于形式的要求。
新準則關于會計信息質量的8項要求中,存在著一條清晰的脈絡,由于新準則將會計目標定位于決策有用觀與受托責任觀的融合,只有重要的會計信息才能影響信息使用者的決策,才是值得提供的,因此,將會計信息的重要性作為其首要特征,為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會計信息還必須具備可理解性;建立在重要性和可理解性基礎之上的相關性和可靠性是會計信息質量的核心要求;可比性、一致性和實質重于形式是會計信息質量的次要要求;謹慎性要求對會計信息質量起修正作用。
六、財務會計要素確認與計量方面的差異
(一)新準則對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均采用了國際會計準則的“經濟利益”這個術語,并對原準則中一些不太準確、不太完善的會計要素定義進行了修訂:(1)突出強調資產的相關性和可靠性,使資產的確認更加謹慎。(2)修正了負債的重復定義,將負債定義為一種“現實義務”。(3)理順了所有者權益的來源,明確指出所有者權益形成的來源,其界定比原準則更加清晰明了。(4)明確了收入的本質內涵,新準則將收入定義為:“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5)擴大了費用的外延,新準則將費用定義為:“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6) 引入了利得和損失的概念,將日常活動形成的部分計入利潤中,而將非日常活動形成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中,明確了利得和損失的不同去向,更加符合國際通行的做法。
(二)明確了會計要素的確認標準。新準則明確了各個會計要素確認應滿足的條件,而原準則中對此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些確認標準從原則上對會計核算的內容進行了規范,當出現新的經濟業務而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未作出規范的情況下,會計人員可憑借自身的職業判斷,根據基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標準判斷其是否應作為會計反映的對象及如何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