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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法律法規的特點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關鍵詞:注冊測繪師;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0?搖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40-0037-02
注冊測繪師制度是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通行的基本測繪管理制度。我國的注冊測繪師制度于2007年建立,2011年4月首屆全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成功舉行,標志著這一制度進入常規實施階段[1]。我國的注冊測繪師制度要求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并且要同時通過《測繪綜合能力》、《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和《測繪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才能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注冊測繪師制度要求的一門重要考試科目,考察注冊測繪師專業技術人員在測繪項目的管理中,運用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技術標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推行對測繪行業的發展起著指導性的作用。目前社會發展及注冊測繪師制度要求測繪工程專業的學生不僅有扎實的測繪專業基本知識,也要有較好的管理和組織能力。本文針對注冊測繪師制度的要求,強調《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的重要性,在對課程特點研究的基礎上,對教學內容及教學方法進行改革,并提出若干建議。
一、《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特點與教學現狀
(一)《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特點
1.《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一門具有學科交叉性特征的課程[2]。該課程涉及到測量學、法學、管理學、行政學等多個學科的內容,具有明顯的學科交叉性。本課程要求學生不僅要具有基礎的測繪知識,而且要具有較高的人文素養。
2.《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一門知識更新較快的課程。我國測繪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及注冊測繪師制度的建立,對測繪管理的規范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為了適應新形式的需要,在《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的教學過程中,教師要緊跟時代的發展,不斷加入新的知識以更新原有的教學內容。
3.《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課程。該課程在實踐中具有很強的應用性,特別是學習一些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為其他專業課程的學習奠定基礎,用所學內容能夠解決測繪管理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二)《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教學現狀
1.對課程重視不足。測繪工程專業大多設置在以理工科為主的高校或綜合性大學里,課程體系往往注重技術課程輕視管理課程,對測繪法律法規、管理、社會等方面的知識重視不夠,很多高校測繪工程專業沒有開設《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相關課程,有些高校即使開設了相關課程,但也是選修課,課時安排少,對課程重要程度認識不夠,影響教學效果。
2.教材陳舊,不能滿足現代教學的基本要求。現代測繪新技術更新日新月異,測繪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中。但是目前《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的教材不多,教材內容更新速度慢,不能滿足課程教學的要求。
3.實踐教學缺乏[3]。《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一門綜合性較強的課程,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夠培養學生組織管理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目前,《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一般沒有設置實踐教學環節,對實踐教學重視不足。測繪工程專業的學生一般也沒有系統學習過法律、管理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礎理論,這樣就難以真正理解和掌握各式各樣的法律法規,具體如何指導實踐,更無從談起。
二、《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教學內容及教學方法的改革
(一)教學內容改革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注冊測繪師制度要求的一門核心課程,是建立在法學、管理學、行政學、測繪學等學科基礎之上,綜合性較強的一門課程。該課程概括了測繪項目管理的各個方面及測繪法律法規,實踐指導性較強,掌握這些知識是社會及注冊測繪師制度對測繪專業人才的基本要求。隨著測繪法律法規的完善及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推行,其課程的教學內容應適應新的形式。本文建議的理論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十章,其中第一章法律法規概述,2學時;第二章測繪資質資格和測繪權利保障,2學時;第三章測繪項目和測繪市場管理制度,2學時;第四章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及測繪標準化管理,4學時;第五章測繪成果管理制度,4學時;第六章其他測繪管理,2學時;第七章測繪項目合同管理,4學時;第八章測繪項目設計,組織與實施,6學時;第九章測繪技術總結,4學時;第十章測繪產品檢查驗收,2學時。理論共32學時。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設置單獨的實踐教學,主要內容及學時為:(1)違法測繪案件調查及處理,4學時;(2)測繪項目標書的撰寫,2學時;(3)測繪合同的訂立,2學時;(4)測繪工程技術設計書的編寫,2學時;(5)測繪技術總結(含項目總結和專業技術總結)的編寫,2學時;(6)測繪工程經費的預、決算,2學時;(7)測繪產品檢查驗收方案的設計,2學時。實踐共16學時。
(二)教學方法改革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理論教學主要采用多媒體等現代教學方法與傳統教學方法相結合,在理論教學中注意與實踐教學相結合、與其他課程教學相結合。在對測繪法律法規的教學中多采用案例教學法、討論教學法以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在對測繪項目管理的教學中可結合具體工程實例,使學生身臨其境,深刻領會。課程的實踐教學可以使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自己去調查測繪法律法規在測繪管理中的應用,以一個具體的測繪項目為例,指導學生完成標書撰寫,合同訂立,技術設計、總結,經費預決算,測繪產品檢查驗收等各個環節。
三、《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教學建議
1.編寫內容完整且實用的教材。《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是一門綜合性的交叉課程,但是目前可供選擇的教材不多,特別是我國實行注冊測繪師制度以后,對測繪人才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編寫內容完整且實用的教材是當務之急。
2.充分重視《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教學,將其調整為專業必修課。目前很多高校測繪工程專業《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定位于專業選修課,甚至部分學校沒有開設這門課程,但是注冊測繪師制度對測繪人才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應順應注冊測繪師制度的要求,調整課程體系,充分重視《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的教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將其調整為專業必修課。
3.增加實踐教學環節。《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不是一門純理論教學的課程,實踐教學是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可根據上述實踐教學的內容,將實踐教學作為一個獨立的教學環節,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同時加強理論知識在實踐中的應用。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注冊測繪師制度的推行及社會的發展,對測繪專業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測繪人才不僅要具有扎實的測繪專業知識,更要熟悉測繪法律法規,依法從事測繪活動,具有較高測繪管理能力。因此《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課程教學改革是非常必要的,要對該課程的教學充分重視,及時編寫合適的教材,增加實踐教學環節,培養出適應現代測繪技術和管理要求的測繪復合型人才。
參考文獻:
[1]林娜,王斌,潘國兵,等.注冊測繪師制度下測繪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改革探索[J].中國電力教育,2013,(11):21-22.
[2]余旭,王國輝,張興福.測繪工程專業“測繪管理”課程教學探討[J].測繪科學,2011,36(4):263-265.
[3]秦巖賓.測繪工程專業《測繪管理基礎》教學改革探討[J].地礦測繪,2004,20(3):45-47.
關鍵詞:任務教學法;法律素養;應用
物流法律法規已成為職業教育階段一個獨立的科目,主要內容由法律基礎理論和實際應用能力兩大部分組成,以提升學生的法律素養為目的,注重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如何提高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教學效率呢?本人認為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能有效地提高其教學效率。
一、《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特點適合任務教學法
物流法律法規課程是一門實際應用很強的課程,在教學時,采用任務教學法非常適宜。“任務驅動教學法”最顯著的特點是以任務為主線、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改變了以往“教師講,學生聽”,以教定學的被動式教學模式,創造了以學定教,學生主動參與探索創新的新型學習模式。在物流法律法規課程中體現“任務驅動”教學法,就是讓學生在一個個典型的法律任務的驅動下展開教學活動,引導學生由簡到繁、由易到難、循序漸進地完成一系列“任務”,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培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探索和創新的能力,從而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
二、《物流法律法規》采用任務教學的可行性
物流法律法規是與物流專業知識緊密結合的課程,它不但涉及運輸、倉儲知識,還涉及保險和合同法知識,它既不是單純教法律理論,也不是單純傳授物流專業知識,而是培養學生在物流業領域中運用法律知識解決物流實際問題的方法。物流法律法規采用任務教學法正符合實際應用,符合由表及里逐層深入的學習,符合探究式教學模式,符合學生循序漸進地學習物流法律法規知識和技能。《物流法律法規》課程教學中采用“任務驅動式”教學方法有利于構建教學情景,營造寬松的學習環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有利于學習任務的分解掌握,能激發學生帶著真實的任務去學習探索,在完成一個個任務中不斷培養和拓展學生工作能力和思維能力。由此可見,任務教學法特別適用于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教學,易于達到該課程的教學目標。
三、任務教學法在《物流法律法規》教學中的具體應用
以前物流法律法規課程都是純理論的灌輸,老師講得口干舌燥,學生沒有興趣,師生之間缺乏互動,課堂氣氛猶如一潭死水。任務教學法啟發我對該課程中涉及的各個環節的知識,分別設計任務,增強每個環節知識技能的可操作性。
1. 設計有效驅動任務
(1)任務要真實具體。《物流法律法規》課程應用“任務驅動教學法”時,任務的設計是關鍵,它直接影響教學效果。任務設計要以教學目標為依據,要符合學生、專業的特點,同時任務設計要有層次。任務直接影響教學效果,因此,任務設計時要與教學內容相符,難易程度要適當且具有可操作性,學生通過努力是可以完成的。這樣引導學生去解決問題,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學習動機,學生才能夠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學習活動中。
(2)任務設計目標要明確。目標有大有小,可以是一節課的目標,也可以是總目標。要求教師在總體目標的框架上,將總目標細分成若干個小目標,并把每一個學習模塊的內容分解為一個個容易掌握的任務,通過這些小任務來體現總的學習目標。任務的分解要注意重難點突破方法,每個任務的知識點最好不要超過3個,前后任務之間最好有一定的聯系,從而保證教學目標的順利完成。
(3)任務設計難度要符合學生特點。俗話說得好,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如果設計的任務能符合學生的興趣特點,他們學起來就會非常專心、樂此不疲。教師進行任務設計時,充分考慮不同層次學生的需求。接受能力較弱的這類學生,設計的任務就是在教材或教師演示的任務基礎上做一些簡單的變換;接受能力較好且有一定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這類學生,設計具有綜合性加以變換和創新的任務;基礎好,接受能力強,創新意識強的這類學生,設計的任務要有特點、有創新、有一定變化難度,以使學生獲得更豐富的效果。
2. 任務貫穿于教學活動的始終
(1)創設任務情境。課堂教學中創設好情境是調動學生興趣、激發學生學習動機的基礎,為任務的完成和實施打下良好的基礎創造必要條件。例如我在講解“貨運合同訂立”時,通過播放一些貨物運輸中雙方發生糾紛的視頻,吸引學生產生為什么會發生這一些糾紛的心理,有意識地吸引學生注意力,使學生帶著疑問進入學習環境。
(2)任務引入。課程應用“任務驅動教學法”時,任務的設計是關鍵,它直接影響教學效果。可以以布置任務的方式引入課題。例如在“貨物運輸法律法規”教學中,我先布置了本單元的總任務是“學會訂立貨運合同”。學生們像炸了鍋似的議論紛紛,“不知道如何去完成任務?”接著,我用簡易圖在黑板上標出貨運合同訂立的主體,啟發學生思考:“這些主體為什么要訂立這樣的合同?”“他們將在合同中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訂立貨運合同都應該注意哪些事項?”這些問題,緊緊扣住了學生的思緒。每說對一點時,我就適時地表揚他們、鼓勵他們,一節課下來,學生普遍反映很有成就感。“任務驅動教學法”最顯著的特點,是以任務為主線、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所以,讓學生明確任務,帶著任務去學習,在學習的過程中他們就會更用心學習,做到學以致用。
(3)任務講解分析。俗話說:“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師傅領進門”是前提條件,在教學中教師最主要的表現應在專業技能講解示范上。物流法律法規案例分析涉及知識點比較多且有一定的難度,教師最好能事先給出清晰、詳盡的分析過程,便于學生自主學習。例如在合同效力的教學中,我布置了“怎樣判定一個合同是有效合同”的任務。我在講解合同主體合法的條件時,讓一位學生來說合同中出現哪些內容時,可能導致合同沒有法律效力。判定合同是否有效,既要考慮主體資格的合法性,又要考慮合同內容的合法性。他非常認真地根據自己的理解進行了講解,同學們在下面也各抒己見,協助他完成這個任務,課堂氣氛活躍、融洽,成功地完成了任務。在課堂上,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調動他們的主觀能動性,使他們積極參與到教學中,就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任務練習。法律法規教學中,實戰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教師只交代一句“大家自己分析案例”便撒手不管了,絕大多數學生很茫然。所以,我在講解合同訂立應滿足哪一些條件時,通過投影“鴻發公司與泰達公司訂立的貨運合同”具體的案例,講解合同訂立所需要的條件,引導學生根據所學條件內容去判定合同是否有效,鼓勵學生在練習中不斷發現問題,不斷去解決問題。通過學生舉一反三的任務練習,可以發現任務設計的優劣情況。任務促進了教學的開展,教學又能不斷改善任務設計,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兩者的協調發展,有效地提高了教學效率。
(5)任務評價。學生的學習情況如何,是否熟練掌握了知識,還存在哪些問題,這些都是教師關心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就要對學生完成的任務進行評價(如下所示)。
任務書評價表
評價人:教師(評分5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學習積極――學習態度、回答問題(分值5);專業知識――知識面廣泛,內容熟練程度(分值20);知識應用――知識應用靈活恰當,分析合理(分值20);團隊合作――分工明確、團結協作(分值5)。
評價人:組長(評分2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記錄資料――做筆記積極,書寫規范(分值5);知識應用――知識應用靈活,分析合理(分值10);團隊合作――分工明確、團結協作(分值5)。
評價人:組員(互評2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團隊合作――團結互助、分工協作、責任感強(分值5);學習積極――學習態度、回答問題(分值5);知識應用――分析合理(分值10)。
評價人:顧客(評分10分),評價項目及內容如下:知識應用――內容熟練、分析合理(分值10)。
任務評價的形式要靈活多樣,有教師評價,組長評價,組內互相評價,顧客評價。任務評價中要以正面引導為主,多表揚鼓勵,對不足的地方,也應循循善誘,肯定成績,指導方法。任務評價的目的,是找出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四、總結
當前,職業學校的教學普遍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它的基本特征是“以任務為主線、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為學生設計出與教學內容相符、有明確目標、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難度適宜,符合學生特點的任務,讓“任務驅動”貫穿于整個課程的教學活動中。根據《物流法律法規》課程的特點,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能有效地提高教學效率。任務驅動教學的本質應是通過“任務”來誘發、加強維持學習者的成就動機,讓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學會“學習”。《物流法律法規》通過采用任務驅動教學法以來,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參與討論的積極性明顯提高,課堂氛圍活躍,綜合知識的應用能力明顯提高,課程合格率明顯提高。但是,在教與學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一是學生還只能停留在表面不能夠深入分析舉一反三,二是任務設計難易程度與學生的知識層次結構還有待改善,三是學生獲取資源方法還顯得比較單一,四是教師引導學生解決問題的方法還須加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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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8(3).
[2]盧桂芬. “任務驅動法”在倉儲與配送教學中的應用[J].商場現
立法后評價在提高立法決策科學化水平,改進立法過程管理以及提高立法效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進行立法后評價,對已完成的立法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立法的經驗教訓,可以檢驗在作出立法決策時所依據的立法項目前期評價中進行的分析和預測是否準確,增強立法者的責任感,促使立法決策更加慎重、科學;可以指導正在進行的立法工作以及未來立法的管理活動,提高管理水平;可以及時發現法律法規制定中存在的不足,比較法律法規實際效果和預計效果之間偏離的程度,提出修改完善意見;也可以通過后評價發現新的立法需求,為啟動新的立法項目做準備。
但在實踐中,立法后評價往往被忽略,立法機關通常將法律法規的頒布施行作為立法工作的結束。目前,從國家到地方,都還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立法后評價制度,沒有法定的立法后評價機構,沒有成型的立法后評價程序和方法。反饋機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法律法規質量。近兩年,福建、云南、上海等地立法機關陸續開始立法后評價的探索工作,引起了較大反響。在各地紛紛從自身實際出發,探索切實可行的立法后評價方法的背景下,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立法后評價制度將具有實際意義。
一、立法后評價的原則
立法后評價應該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公開公正原則。法律法規涉及到廣大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關系到他們的切身利益,他們對法律法規的效果有著切身體會,因此,立法后評價應該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避免“關門評價”。立法后評價還應該盡量從立法和執法部門以外的第三者的角度出發,獨立進行,特別要避免完全由立法決策者和立法工作者自我評價的情況發生,以便得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客觀公正原則應貫穿從后評價的選定、計劃編制、評價隊伍組成到評價報告的編寫等整個過程;
二是實踐性原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法律法規的質量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得到檢驗,只有實踐的結果才能說明立法工作的成效,因此必須認真調查研究,收集第一手資料,保證評估資料的真實性和代表性。
三是科學性原則。正確的數據必須用正確的方法處理才能得到正確的結論,后評價的質量還取決于后評價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評價方法的科學性,因此,需要選擇業務水平高、經驗豐富的評價人員,認真選擇科學的評價方法,在評價報告中注明評價單位名稱和評價者姓名,以增強其責任心,注明使用的評價方法和選擇的依據等,使報告的分析和結論具有充分可靠的依據。
四是實用性原則。進行立法后評價的目的是為了研究法律法規的決策、制定取得的經驗教訓,為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和今后其他立法項目提供參考意見。來自實踐的評價結果必須通過對法律法規的修改再回到實踐中去影響和規范社會關系,因此,后評價報告必須具有實用性,注重時效性、針對性,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更重要的是后評價的結果要建立通暢的反饋渠道,完善反饋手段和方法,及時有效地反饋給立法決策、起草、審議的有關機關,為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和今后立法提供參考。
二、立法后評價的時機
立法后評價的時機最好選在法律法規實施后已經開始顯現對經濟社會的規范作用,積累了足以進行后評價的的數據資料,具備了后評價的條件后進行。時間選得太早,法律法規對經濟社會的影響尚未顯現出來,無法進行科學的評價;時間選得太晚,立法過程的經驗和教訓不能及時總結,法律法規中存在的不足不能及時改正,新的立法需求不能及時發現,后評價起不到及時反饋的作用,評價的作用將受到影響。由于不同的法律法規規范經濟社會關系顯現效果需要的時間不同,如交通管理、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在一、兩年后就可以通過事故率、人口出生率等指標反映出效果,而經濟、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法律法規一般需要較長時間才能發揮作用,因此應該根據具體情況研究決定進行后評價的時機。
實踐是不斷發展的,各種經濟社會關系也是動態的,處在不斷變化之中,過去能夠有效規范和調節經濟社會關系,解決存在的矛盾,并不意味著現在和將來也能始終有效地發揮作用,因此,還需要隨著實踐的發展和需要,建立對法律法規進行定期評價的制度。
三、立法后評價的程序
立法后評價主要應包括以下程序:制定后評價計劃、收集信息資料、進行綜合評價、形成后評價報告和報告的反饋。
制定后評價計劃應該包括確定后評價目標、項目干系人分析、確定信息收集和綜合評價的方式方法、落實人員和責任、制定工作日程、確定報告格式和反饋方式等。
在制定計劃時需要認真分析法律法規的項目干系人,也就是與法律法規相關、受法律法規影響的人或機構。法律法規能否發揮作用取決于項目干系人,尤其是執法部門和管理相對人,在法律法規的引導下采取的行為是否與制定法律法規時預期他們將要采取的行為一致,法律法規效果的好壞取決于項目干系人的實際行為與預期行為之間的偏離程度。通常情況下,項目干系人包括立法工作者、立法機關組成人員、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相對人等,以《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為例,涉及的項目干系人眾多,條例適用省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公民,地方政府負責實施,縣以上計生、計劃、財政、工商等十多家政府部門負有管理職責,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居委會,各級計劃生育協會,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部門,學校,計生技術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等都有涉及。這就需要正確分析判斷各項目干系人對條例影響或受條例影響的大小,決定應該向哪些項目干系人、采用何種方式、就哪些方面了解法規的實施效果和存在問題。
信息資料的收集可以采取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聽取匯報、書面征求意見、發放調查問卷、開展網上評價等多種途徑。需要注意的是,既要注意進行后評價時信息資料的收集,也要注意平時的信息資料收集。從長遠看,需要在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后就參考后評價指標體系建立法律法規后評價管理信息系統,通過在網上長期收集意見反饋,將平常的執法檢查、調研、聽取匯報、代表視察等有關資料及時分類保存,將已經進行的法律法規后評價資料存入等方式不斷充實和更新信息系統,為立法后評價積累資料。由于法律法規之間往往存在交叉領域,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既可為待評價法律法規后評價提供資料,也可為相關法律法規提供參考信息。
四、立法后評價的評價方法
盡管國內目前對立法后評價的評價方法研究才剛剛起步,但在投資領域和經濟社會其他領域中已經有一些比較成熟的思路和方法可資借鑒。立法后評價可以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對法律法規的作用和效果作出定性評價,主要包括前后對比法、有無對比法和邏輯框架法。定量分析法是運用數學方法對法律法規的質量進行量化評價,可以采用成功度法。
前后對比法(Beforeandaftercomparison)是指將法律法規制定實施前的情況和實施后的情況進行對比,以確定法律法規產生的作用。對比時還需要將決定制定法律法規時進行的研究報告中預測的效果與實際效果相比較,以發現差距,分析原因。通過這種對比,可以揭示法律法規計劃、決策和制定的質量。
有無對比法(withandwithoutcomparison)是指將法律法規制定后出現的實際情況與如果沒有制定該法律法規應該發生的情況進行對比,以度量法律法規的真實效益、影響和作用。由于從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到進行后評價期間,經濟社會中很多因素發生了變化,對法律法規規范的領域產生了影響,因此,簡單的前后對比法不能對法律法規的效果得出準確結論,需要運用有無對比法,剔除其他因素的影響,確定法律法規的作用。
邏輯框架法(Logicalframeworkapproach,LFA)是一種國際上通用的項目評價方法,它應用問題樹、目標樹和規劃矩陣三種輔助工具,分析和分解問題,找出問題間的因果關系、目標--手段關系和外部制約條件。邏輯框架法通過建立宏觀目標、具體目的、產出和投入四個層次的目標及因果關系,形成垂直邏輯關系,確定立法的各個目標層次、層次之間的因果鏈和重要的假定條件及前提。通過比較原預測目標、實際實現目標并分析變化與差距,形成水平邏輯關系。垂直邏輯關系和水平邏輯關系生成矩陣式框架結構--邏輯框架表,用來進行目標評價、立法效果大小的原因分析和今后的趨勢分析等。
成功度法是依靠評價主體的判斷對與法律法規質量相關的各項指標進行單獨評價,并采用一定的評價方法進行綜合,得出對法律法規質量的總體評價。法律法規的質量涉及到法律法規的運行成本、實施效果以及法律法規本身的合法性、協調性和語言文字水平等多個方面,錯綜復雜的因素相互交織,從單個方面難以得出質量高低的結論,因此需要建立數學模型,運用一些數學上的分析方法對各指標得分進行整合得出綜合分值,確定質量等級。成功度法包括三大要素:一是評價指標體系,二是指標權重,三是綜合評分方法。
法律法規的后評價指標體系可以通過專家調研法征求專家意見匯總而得。也可以借用邏輯框架法的問題樹和目標樹工具,幫助立法后評價人員理清思路,建立科學、完備、符合待評價法律法規具體情況的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可以從法制統一性、可操作性、立法績效、立法和運行成本、文字結構合理性等方面著手,其下再細化設立相應的二級指標。
評價指標體系中的各指標對法律法規質量影響的大小不同,因而重要程度不同,應該使用一組不同的權重值來描述。指標權重指每個評價指標在指標體系中所占的比重,體現了每個評價指標在整個指標體系中的重要程度。確定指標權重可以采用經驗判斷法,通過設計相應的調查表,請評委對指標權重作出評價,打出相應分值,取平均值代表集中意見決定指標權重。為了提高科學性,也可以采用其他確定權重的方法,如Delphi法、層次分析法、秩序法等。在實踐中層次分析法(TheAnalyticHierarchyProcess)應用較廣,它是美國著名運籌學家Satty,T.L.提出的一種處理復雜指標體系權重的系統分析綜合方法,通過將復雜問題層次化,用將指標成對比較的方法構造比較判斷矩陣,或者由多個專家構造比較判斷矩陣,然后綜合給出評估結果,確定指標權重。
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和人們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指標體系和指標權重必然需要不斷調整以期更符合客觀實際,因此,需要不斷研究新的方法并對指標體系和權重定期修正。
在確定指標體系和相應權重后,設計調查表,請各評價主體對法律法規相對于指標體系中的每項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進行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個等次的評價,為了克服系統誤差和利于數據處理,五個等次可分別對應設定為一定的量化分值。
對每個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的質量高低評價只代表了法律法規某一方面的情況,還需要對數據進行處理得出最后的綜合結論。由于立法后評價指標體系具有層次性、模糊性的系統特點,在進行綜合評分時,為了克服系統誤差,可以采用模糊綜合評價法。模糊綜合評價法是對受多因素綜合影響的模糊的、不確定的事物和現象做出總評價的一種定量化的數學方法,它以模糊數學為運算工具,在確定各指標和子指標的權重系數的基礎上,構建單因素評價模糊矩陣和模糊綜合評價矩陣,根據模糊數學的合成原理,計算出最后綜合評價得分,從而確定法律法規的質量高低等級。
要保證地方檔案立法具有地方特色,就必須弄清什么是檔案立法的地方特色。通過幾年的檔案立法工作實踐,筆者認為,檔案立法的地方特色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首先,這個地方特色就是要使國家檔案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國家部門制定并實施的檔案規章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有效貫徹實施。由于我們目前的國情,各地檔案事業發展不太平衡,國家檔案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很難涵蓋各地實際情況,有的問題只能作原則性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檔案立法就可以根據本地檔案工作的實際情況,對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做進一步的具體規定,對檔案法律法規的某些條款進行細化和延伸,使國家檔案法律法規能夠在本地得到有效地貫徹實施。其次,解決國家檔案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問題。國家檔案立法和地方檔案立法的調整范圍不盡相同。有的問題由國家通過立法來解決,有的問題由地方立法解決,有的問題由國家和地方共同解決。但由于種種原因,如經驗的局限、時機不成熟、各地情況不平衡等,本應由國家檔案立法解決或應由國家和地方檔案立法共同解決的問題,國家檔案立法沒有及時做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可以根據本地檔案工作的實際情況,在不違背國家法制統一的原則下,就某些急于解決的問題先行立法,為國家檔案立法積累經驗。最后,解決本地檔案工作的實際問題。就是針對檔案工作的地方特色,以立法的形式進行規范,使這種有地方特色的檔案工作在檔案事業的大環境下,得以健康有序地發展。這是體現檔案立法地方特色的主要所在。也可以說,解決檔案工作的地方實際問題就是體現檔案立法的地方特色。
要使地方檔案立法真正體現地方特色,能夠解決地方檔案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我認為,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地方立法部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檔案工作發展情況、特點、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清楚哪些方面需要立法及立法的輕、重、緩、急。一是由省級檔案管理部門的立法機構在每年年底前組織一次檔案立法調查,征求檔案部門的意見,搞好檔案立法預測,并提供立法計劃。在歸納總結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為下年度檔案立法計劃理清思路。然后根據匯總的情況,召開檔案立法座談會,反復論證,提煉、擬訂出下年度檔案立法計劃。二是檔案立法工作者要深入到檔案工作的基層,進行廣泛深入地調查研究。了解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在檔案工作一線貫徹實施的情況,即哪些檔案法律法規或者哪些條款得到了有效的執行;哪些規定得比較原則,具體操作有難度,需要地方檔案立法進行細化或延伸;哪些方面的檔案工作沒有檔案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地方進行檔案立法及如何進行檔案立法。三是要進一步拓寬檔案立法征求意見的渠道。目前,我們檔案立法征求意見的渠道主要局限在檔案系統內部,這難免會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認識的局限性。要拓寬渠道,就要把征求意見的對象拓寬到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在檔案工作一線的檔案工作人員。他們長期從事檔案工作,實踐經驗豐富,對檔案工作的情況非常了解,能夠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只有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的檔案立法才能全面真實地體現地方檔案工作的實際情況,才具有地方特色,才能得到社會廣泛的認可。
二、地方檔案立法工作者既要善于把握地方檔案工作的全局,更要著重抓住地方檔案工作的特殊問題。每個地方的檔案工作都有其總體戰略、整體安排。地方檔案立法首先要反映這種總體戰略和整體安排,然后要與地方檔案工作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注重解決地方檔案工作的特殊問題。地方檔案立法在解決地方檔案工作特殊問題時,一定要在本地檔案工作的總體戰略的框架內,不能違背或與之沖突。如山東是一個海洋大省,海上山東發展很快,如果通過地方檔案立法規范海洋漁業檔案,為海上山東發展服務,就是解決檔案工作的地方特殊問題。再如山東是農業大省,規范農業農村檔案就非常必要,山東為此專門出臺了《山東省村級檔案管理辦法》,收到了較好的效果。目前,山東農村建檔率已超過90%。這種既能反映檔案工作的全局,又能解決檔案工作特殊問題的地方檔案立法活動,就很好地體現了檔案立法的地方特色。
三、地方檔案立法工作者要勤于調查,善于研究,正確處理國家和地方的關系。地方檔案立法工作者不僅要熟悉和掌握本地檔案立法的實際情況,還要調查了解國家檔案立法和外地檔案立法的情況。這樣才能了解全局,正確處理好本地檔案立法與國家檔案立法的關系,顯示出地方檔案立法的特色。這就要求必須認真學習領會國家檔案法律法規的立法原則和精神,了解國家檔案立法的進展情況,即要了解國家目前或將要進行哪些檔案立法的起草或制定、修改或廢止。若不了解國家檔案立法的進展情況,那么很可能會出現就某一個項目,國家與地方同時立法,這樣地方搞出來的檔案法規或規章很可能與國家搞出來的法律法規相類似,沒有什么特色可言。甚至可能與國家法律法規沖突、抵觸,違背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原則和精神,面臨一出臺就被廢止或無效的可能。處理好與國家檔案立法的關系,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或者不必要的沖突和抵觸,地方檔案立法就可以有針對性地對國家檔案法律法規進行細化和延伸,對國家法律法規中沒有規定的,進行補充立法,對國家沒有立法的檔案工作的某些方面,進行單獨立法,從而體現出地方檔案立法的特色來。同時,要加強與外省、市檔案部門的聯系和交流。地方檔案立法,盡管各地情況不同,但也有許多共性。本地完全可以學習、借鑒外地檔案立法的一些良好經驗和先進做法,在大膽借鑒、吸收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檔案工作的特點,體現出自己的立法特色。如山東省為修改《山東省檔案條例》,就專門到外省進行了立法考察,學習了許多好經驗,并大膽進行了借鑒。如果有條件的話,還可以吸收、引進檔案工作水平先進國家的檔案立法成果,以進一步加快本地檔案立法速度,提高立法水平,充分體現出自己的立法特色。
四、地方立法的每個環節都要以體現地方特色為原則,嚴格把關,使檔案法規規章真正體現地方特色。一是在擬定地方檔案立法計劃或規劃時,就要進行廣泛的調查研究、論證,保證列入計劃或規劃的項目有地方特色,對那些可能簡單重復國家檔案法律法規而毫無地方特色的項目堅決不能列入計劃或規劃。二是起草部門和人員在起草前,要深入工作實際,對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所調整的檔案工作社會關系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地進行調查研究和論證,弄清要解決的問題,然后進行起草。在起草過程中遇到問題,也要隨時進行調查研究,把問題及時消化掉。三是地方政府立法機構在審查、組織協調檔案法規規章草案時,也要廣泛征求本地檔案系統、有關的政府工作部門、基層檔案工作者、行政管理相對人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對草案內容是否符合當地檔案工作的實際情況,是否有地方特色,各個條款是否具體可行等重點進行調查研究和討論。只有在草案符合這些特點后,才能提交政府黨務會議、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四是政府常務會議和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檔案法規規章草案時,也要嚴格把關,對那些基本照抄、照搬國家檔案法律法規的草案要堅決否決或不予審議;對那些部分照抄、照搬國家檔案法律法規的草案,可在分析情況后區別對待,對確有必要適當重復的,可保留,對不必要重復的,要堅決去掉。只要在檔案立法的各個環節把好關,就能夠使地方檔案立法體現出地方特色。
關鍵詞:法律事務服務 企業科學發展 思考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我國市場經濟制度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企業之間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為爭取更多的市場資源,獲取一定的市場份額,企業必須不斷地開拓市場,在開拓市場的過程中,企業必然會遇到許許多多來自于內部或者外部的糾紛。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除了依靠自身的努力解決糾紛外,還必須求助于法律事務服務,通過法律事務服務解決企業的難題,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一、企業科學發展離不開法律事務服務的支持
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組成,企業的經營與發展必須在國家法律框架內進行,所有違背法律法規的行為都是不允許的,企業只有依法進行正常的經營與發展,才能夠獲得國家的支持和保護。但是,在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過程中,如果企業不知法、不懂法,那么企業就有可能在經營和發展過程中因不知法懂法而違背法律法規并且受到法律法規的制裁;也有可能因為不知法懂法而失去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良機。因此,在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過程中,企業管理層必須充分認識到法律法規知識的重要性,認識到法律事務服務對于企業發展和經營的重要性,爭取獲得法律事務服務的支持,大力加強企業的法制建設,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防范企業因不知法、不懂法而陷入經營與發展的風險,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法律事務服務必須切實為企業科學發展保駕護航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使我國的經濟發展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要想促進企業的快速、全面、可持續發展,必須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法律事務服務單位作為企業發展的必要組成,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也必須嚴格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調動自己的主觀能動性,通過各種方式主動為企業提供有效的法律事務服務,切實幫助企業回避潛在的法律風險,幫助企業及時處理企業所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真正起到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
三、努力提高法律事務服務水平,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1、大力加強企業管理制度建設
大力加強企業管理制度建設是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基礎,在這個過程中,法律事務服務單位必須參與到企業管理制度之中,幫助企業認真分析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幫助企業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避免企業管理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相沖突,避免企業管理制度中出現法律法規方面的漏洞。只有這樣,才能切實保障企業權利的正常行使,保護企業的正當利益。企業既要在法律的前提下行使屬于自己的權利,又要在法律的前提下履行屬于自己的義務;同時,企業還要在法律法規的規范內要求客戶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除此之外,企業還要認真分析本行業特點,認真分析本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企業發展規律的現代管理制度體系,將企業的所有經營活動制度化、法制化,保證企業各種活動的法制化規范。
2、努力提高企業各階層的法律意識
努力提高企業各階層的法律意識是現代企業進行法律事務工作的前提。企業要想依法管理企業,維護企業正當的權益,就必須努力提高企業各階層的法律意識,特別是企業管理層的法律意識。在這個過程中,法律事務服務單位要認真分析企業各階層工作的需要,為不同階層的工作人員制定貼身的法律法規培訓計劃,并且嚴格按照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從而不斷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知識水平。法律事務服務單位還要幫助企業大力加強本行業的法律法規宣傳,提高企業廣大職工的遵法守法意識,提高廣大職工依法辦事的能力。
3、努力提高企業合同管理水平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著自身的規范,是建立在法律法規之上的現代經濟制度,在企業的市場行為中必須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進行,如果由于合同、協議簽訂過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或者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著法律法規問題,必將給企業帶來損失。為避免這些問題的出現,法律事務服務單位必須認真幫助企業樹立合同意識,在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不斷提高企業的合同管理水平,對合同、協議的簽訂及履行嚴格進行監督,避免給企業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4、努力提高企業處理各種糾紛的能力
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所面對的是各種各樣事情或者客戶,在經營和發展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糾紛。在針對這些糾紛處理的過程中,法律事務服務單位必須通過法律手段妥善處理和企業相關的糾紛,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企業的利益,最大程度改善企業法律糾紛的環境,提高法律事務服務的質量。
總之,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全球一體化時代的到來,企業所面對的法律糾紛必將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事務服務單位必須真正擔負起自己的責任,通過各種手段提高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促進企業的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1]趙飛.加入WTO后中國國際法律服務的現狀及對策[J].法制與社會,2010,20
論文關鍵詞 行政 裁量 法律
目前,中國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然而,我國的法律體系存在很多漏洞,各方各面并不完善。特別是行政管理領域,涉及的問題比較廣泛和復雜,這就讓行政法律法規在社會關系的調整方面處于一種“千頭萬緒”的狀態。照目前的形勢來看,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社會分工的細化,由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法規并不能很好地適應復雜和不斷變化的行政事項,作出的規定往往并不完善。本文就目前這一現狀,提出了一種新的解決方案——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法律控制。
一、行政自由裁量權的相關概述
(一)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概念
什么是行政自由裁量權?學者們的解釋是不一樣的。一些學者認為,“自由裁量權是行政主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行判斷、自行選擇和自由決定,從而作出公正而適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而有的學者認為,“行政自由裁量權是行政機關在職權范圍內,或者在法規無明文規定亦無習慣法可循,或者在法律法規的授權下由行政機關以自由判斷作出適當處理的權利。
總結上述學者的觀點,我認為,行政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的原則和范圍內,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的目的和精神,自我尋求最佳結合點,確定事實和法律,并據此作出或不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具體表現為行政行為的范圍,方式,類型,規模,權限等選擇權。
(二)行政自由裁量的特點
首先,行政自由裁量權是一種相對自由的選擇權。在法律法規的授權范圍內,行政機關擁有了自由決定管理某項事物的權利,但這種自由必須受到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約束。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行政自由裁量權中的自由并不是絕對的,它的行使必須受到法律法規的限制和約束。
其次,行政自由裁量權具有特殊性。行政自由裁量權只能在特定的情況下使用,是針對個案進行的,不能推而廣之,不具有普遍約束力。這主要是由自由裁量權裁量事項內容的多樣性、性質的復雜性造成的。
最后,行政自由裁量權具有法定性。行政自由裁量權來源于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法律法規授予行政機關以自由裁量的方式,可以是明示的方式,也可以是默示的方式,它的存在必須是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前提,否則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是無效的,是違法的。
二、我國行政自由裁量權法律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規范過于籠統
目前,我國立法條件相對不成熟,法律法規只是在形式上賦予了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讓行政機關可以解決一些簡單的行政問題。另外,行政自由裁量權在立法的語義上也顯得含糊不清,缺乏標準的具體執行措施,在設定行政處罰上,處罰幅度也不完善。例如《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八十七條中的處罰規定,“由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并根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成果,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此規定的處罰幅度就顯得比較大了。
(二)缺乏有效限制的程序規范
控制和規范自由裁量權主要依靠的是行政程序法。然而,我國的行政程序法一直不完整,盡管可以在法律法規中看到部分有關程序的法律法規,但是,這些程序法規僅僅是零零散散的,并沒有強勁的法律約束力。此外,現有行政程序的設計在很多方面不合理。行政自由裁量權被濫用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程序建設環節上的薄弱。大量事實也證明,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和公民合法權益的被侵犯,主要原因就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規。
(三)司法監督的范圍有限
目前,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只有在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時,才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人民法院只是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而不考慮抽象行政行為。事實上,由于抽象行政行為濫用對象的不確定性和涉及范圍的廣泛性,造成的損害在一定程度上比具體行政行為更為嚴重。
經歷了多年的探索,我國證券市場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不斷壯大,有效的政府監管顯得越來越重要,由于我國證券市場起步晚,再加上經濟、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制約,在當前的證券市場政府監管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政府部門應當采取有效對策完善對證券市場的監管,這對加強證券市場運行的穩定性,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 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意義
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①加強證券市場運行的穩定性:在政府的監管下,證券市場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能夠給證券市場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對證券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的發展有著積極的意義;②有效實現證券市場的功能:政府監管能夠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與活力,從而實現證券市場資本供求雙方的橋梁與媒介的作用,同時在健康、公平的環境下,證券市場能夠充分優化資源、配合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③保證投資者權益:如果沒有政府監管任由證券市場自由發展,則會出現市場混亂的現象,導致價格扭曲、投機過度等一系列問題,這對投資者不利,政府監管能夠實現對證券市場的正規化、合理化的管理,有效保證了投資者的權益;④防范和化解風險:證券市場由于證券產品的波動性是存在風險的,相較于一般商品市場,證券市場的投機性和風險性較高,政府監管能夠及時的發現風險、防范風險,同時還能夠將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了市場危機的發生。
二、 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 監管觀念滯后
對于證券市場來說,政府的監管必不可少,但政府監管也要針對證券市場的特點遵循“松緊適度”的原則,要保證政府監管的有效性和推動作用,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政府監管觀念滯后,缺乏正確的管理理念。許多國家都以保證投資者的根本利益為主要的監管理念,這是符合證券市場內在發展規律的,但我國的證券市場監管帶有比較濃重的行政色彩,長期以來,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主要目的是為國企保駕護航,以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這種監管觀念是不正確的。
(二) 監管制度不健全
①政府干預過多:證券市場的政府監管應當保持一個合適的“度”,但當前我國政府對于證券市場發展的干預過多,這就會給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帶來了一定影響,政府的干預幾乎涵蓋了市場運行的各個環節,政府應當更多地關注市場秩序和規范,而不能過多干預市場漲跌;②自律組織、輿論督察與制衡機制不完善:自律組織、輿論督察與制衡機制在當前我國證券市場的作用并不明顯,自律組織建設不完善、輿論督察、制衡機制缺乏公正性與客觀性是當前政府監管的主要問題[1]。
(三) 監管強度過大
我國證券市場的政府監管是高強度的,對于分業管理以及行業準入的管理過于嚴格,由于銀行不準許加入證券市場,致使許多證券公司只能通過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資金進行融資,當前對于入市的管制已經有了松動跡象,但審批制度依然嚴格,證監會的權力過大,致使整個政府監管的強度過大。這樣會導致市場運行效率過低、守法成本增加、業務種類缺乏多樣性和創新性等市場問題。
(四)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當前證券市場政府監管中存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的問題,法規之間的協調配合程度較低,這就使得一些投機者以及企業鉆法律的空子來謀取自身利益,同時擾亂了證券市場的運行秩序。法律法規的不完善還會使得證券監管部門無法對于一些違法違規的行為進行定性以及裁決。我國1998年雖然出臺了《證券法》,但與之相配合的相關法規卻沒有及時跟進,這樣就使得政府監管的力度在無形中下降,同時當前的法律法規過于注重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對于賠償責任則有些失衡,不能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三、 完善我國證券市場政府監管的主要對策
(一) 樹立正確的政府監管理念
投資者是保證我國證券市場保持活力的關鍵所在,一些中小投資者是我國證券市場的未來,因此政府監管應當積極轉變觀念,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切身利益,這樣才能在投資者心中樹立信心,才能保證證券市場的資金流入,政府監管應當以保證市場公平環境為根本目的,以保證投資者根本利益為核心,樹立符合時代要求的證券市場政府管理觀念,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證券市場的穩定,才能推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二) 提高政府監管的有效性
①加大對監管者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于監管人員、貪污受賄等行為要嚴加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從監管人員入手,提升政府監管的有效性;②管辦分離:在政府監管的過程中,市場的監管和發展要分開,設立兩個單獨的部門分別主抓監管和主抓發展,這樣才能既保證市場活力又保證市場秩序;③建立相關監管制度:在政府監管過程中可以建立問責制度,防止權力失控,同時可以建立相關司法監督程序對于監管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三) 完善市場機制加強
①要強化自律監管:相較于政府部門的監管而言,自律組織的監管更加貼近市場,能夠得到市場主體的大部分認同,且靈活性較高,一旦政府部門監管出現問題,自律監管能夠有效的輔助政府監管,維持證券市場的運行秩序[2];②合理把握監管深度以及廣度:政府監管應當主要以宏觀調控為主,不要過多干預市場的正常運行,控制適度的監管范圍,應當從宏觀上制定監管政策,此外市場監管應當突出重點,對于嚴重擾亂市場的個人和行為嚴厲打擊,突出監管的深度。
(四) 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
政府監管應當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對國外先進的完善的立法范例進行借鑒和學習,適應世界市場的發展需求,同時要注重我國自身的證券市場發展特點,建立完善符合中國特色的、符合世界證券市場需求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同時要加強各個法律法規之間的聯系性,對于《證券法》、《公司法》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建設要盡快完善,及時填補法制空白,解決法律法規體系中的缺陷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