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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內部控制; 審計報告; 描述性分析
自2011年1月1日起,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要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自2012年起將全面實施內部控制審計。這種制度背景下,對內部控制審計相關的研究就顯得十分重要。本文通過對2007—2009年滬市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描述性分析為強制性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的設計和實施提供了理論和實踐的參考。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的總體情況
2007—2009年,滬市上市公司中分別有126家、176家、201家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分別占當年上市公司的14.8%、20.6%、23.3%。披露報告的公司數量逐年增加,表明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越來越重視。2008年開始已經有超過五分之一的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為2011年在我國上市公司中開始逐步實施的強制性內部控制審計奠定了基礎。大多數披露公司選擇了連續在三個會計年度都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所有公司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審計報告都分開出具,一同在年度報告中披露。
累計503家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中,除4家公司外,其他公司都聘請了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同時審計內部控制和財務報表,符合監管部門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監管又不過度增加上市公司成本負擔的意圖。有3家公司的注冊會計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其余公司披露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都是無保留意見,即注冊會計師認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因此,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符合信號傳遞理論,即通過自愿披露向投資者發送對企業有利的信號,表明其內部控制完善,進而會計信息更為可靠。
二、會計師事務所特征與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情況
表1報告了各年度聘請不同規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比例。可以看出,聘請國際四大審計的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比例最高,分別為20.7%、30%、35.4%;聘請國內十大(以每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排名劃分)審計的公司披露比例次之;聘請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比例最低,為12%、17.3%、19.7%。從近年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的情況來看,不同規模的會計師事務所都積累了內部控制審計的經驗,有利于今后內部控制審計在我國的順利實施。
三、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特征分析
(一)財務狀況
2007—2009年,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經營現金流都顯著高于未披露公司(見表2),兩者存在顯著的系統性差異(P
(二)公司風險
2007—2009年,分別有8家ST類公司(包括ST公司、*ST公司、S*ST公司、SST公司)披露了11份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比例顯著低于非ST類公司(489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中94%為盈利公司,即經營管理水平差、財務狀況異常以及企業面臨風險高的公司難以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可能性低。值得關注的是,因大股東長期分歧給公司帶來諸多問題而拆分上市的ST東北高速在2008年的年報中也作出“未發現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和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自我評價并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消極保證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表明在這一階段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還因相關指引的不完善及監管的缺位存在著不規范。
(三)公司治理
內部控制與公司治理之間是緊密相關的。本文發現,在2007—2009年,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中超過半數(比例為58.4%、62.3%、58.5%)是上證公司治理板塊公司,表明這些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具有廣泛認同的良好的公司治理基礎。
四、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財務報告質量
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本文比較了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與未披露公司在財務報告質量(從財務報表審計意見類型和總應計利潤的角度)上的差異,從而有助于分析上市公司聘請注冊會計師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的必要性。同時,公司的內部控制質量難以直接觀測,而內部控制質量與財務報告質量緊密相關,兩類公司的比較能從一定程度上反映注冊會計師是否能真正識別內部控制有效的上市公司。分析結果表明,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財務報告更可靠。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與財務報表審計意見類型
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當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已經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并且注冊會計師按照準則的規定計劃和實施了審計工作,在審計過程中未受到限制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當發表無保留審計意見。非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表明公司披露的財務報告在可靠性上存在風險,因此注冊會計師發表的財務報表審計意見類型能夠代表公司的財務報告質量。
根據表3,2007—2009年滬市分別有66家、67家、59家上市公司收到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意見。披露標準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收到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的比例為0.8%、1.1%、0.99%,未披露公司收到非標準財務報表審計意見的比例為8.9%、9.6%、8.5%,前者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低于后者。以上分析表明,企業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是實現財務報告可靠性的基礎,內部控制有效的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更高。
(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與公司總應計利潤
公司的盈余包括應計利潤和經營活動現金流兩部分,應計利潤是指當期沒有現金的流入或流出,但按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應該計入當期損益的收入和費用。盈余中的現金流部分可操控性不強,公司一般主要利用會計政策的選擇操縱應計利潤。因此,較高的總應計利潤(總應計利潤等于凈利潤減去經營活動現金流并用公司總資產標準化以避免不同公司規模的影響)通常意味著會計信息的可靠性低。
由于盈余管理包括增加利潤為目的的正向盈余管理和減少利潤的負向盈余管理,因此,與以往研究相同,本文將總應計利潤的絕對值作為盈余管理的變量。在2008年,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總應計利潤的均值為0.065,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低于未披露公司。同樣,2009年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總應計利潤的均值(0.069)與未披露公司(0.08)也存在顯著的差異。因此,從總應計看,披露標準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有更高的盈余質量。
五、研究結論及政策建議
近年來,內部控制審計在上市公司中越來越得到重視,自愿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數量逐年增加。盡管實踐中相關制度規范的缺失導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還存在著不規范之處,本文的分析發現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風險、公司治理以及會計信息質量顯著好于未披露公司,表明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實施內部控制審計能夠促進上市公司提高公司質量。
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是上市公司及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也將給上市公司以及整個資本市場帶來質的提高,這已經是人們的共識。內部控制審計是企業建立有效內部控制的重要制度保障,注冊會計師以其獨立的身份及專業能力能夠更客觀、更準確地剖析企業的內部控制缺陷,促進企業全面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劉玉廷、王宏,2010)。對于即將實施的內部控制審計,還存在以下的具體困難:1.內部控制審計正式實施之初,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整體有效性進行評價與測試的經驗嚴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內部控制審計實施的效果。2.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內部控制缺陷與財務錯報不存在必然的對應關系,對于目前未導致財務錯報的重大缺陷,注冊會計師要根據控制缺陷導致錯報的可能性及潛在錯報的金額大小判斷控制缺陷的嚴重程度。因此,重大缺陷的判斷在實踐中難以把握,與財務報表審計相比,內部控制審計要更多地依賴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作出定性分析,增加了內部控制審計的難度。
針對以上的研究發現和內部控制審計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具體困難,本文針對內部控制審計的順利實施向相關各方提出以下建議:
(一)政府部門角度的建議
1.重視內部控制審計實施的培訓工作,讓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的從業人員能全面把握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內容。除了要求從業人員在理論方面提高外,還可以通過讓他們學習交流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在美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的經驗和實例,在實踐中提升執業能力。
2.密切關注和跟蹤內部控制審計的實施效果,保障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的順利實施。美國在實施內部控制審計的過程中,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一直都對實施情況密切跟蹤,適時相應指南,提供具體指導,并對準則做出及時調整,完善審計方法,時至今日,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審計的爭議逐漸減少,美國監管部門的做法對我們很有借鑒意義。
3.嚴格內部控制審計實施過程的監管,讓內部控制審計切實發揮提高會計信息可靠性的作用。完善的制度建設和嚴格的監管將是內部控制審計制度成功實施的重要保證,應該通過建立完善配套的監管規則,加大對相關違規違法披露行為的稽查和處罰力度,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實現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的規范化運作,保證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上市公司角度的建議
上市公司應完善內部控制的設計與執行,及時發現、糾正重大缺陷。做到領導層重視、職工全員參與,實現全過程控制,健全適合本單位特點、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內部控制制度。
(三)投資者角度的建議
作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需求者之一的投資者目前對于內部控制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充分,僅由政府強制推行內部控制審計難以收到理想效果。社會公眾應加深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重要性的理解,結合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來把握上市公司披露的盈余信息,當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時,其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會受到影響。投資者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視與監督可以避免注冊會計師的內部控制審計工作走過場,促進上市公司通過內部控制審計真正發現存在的控制缺陷,減少財務報表重大錯報。
【參考文獻】
【關鍵詞】 上市公司; 年報; 審計報告; 檢查公告; 質量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定,上市公司需在規定時間內公布季度報、半年報和年報,以公布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供政府部門、監管機構、投資者及經營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情況。上市公司的年報披露是否充分?質量如何?監管機制是否可行有效?這些均是社會關注的問題。
一、2007—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年報質量分析
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驗并出具的審計報告是上市公司年報的質量鑒定書。本文以2007—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報告,以及財政部對全國重點行業和企業(主要是國家控股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報告為權威研究資料,對上市公司的年報質量進行分析。
(一)來自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分析
上市公司的年報,均需先由具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而后在公司掛牌交易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布。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的所報審計快報披露,本文統計列出2007—2011年各年審計報告的統計數據。
2007年:64家具有證券資格的事務所為1 57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審計報告1 449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90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4份,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17份。非標意見審計報告占全部審計報告的7.71%,同2006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標意見審計報告相比下降了2.53%。從保留意見的內容來看,主要是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就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項目實施函證,無法確認應收款的可收回性;無法核實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項目;存在訴訟等不確定性事項;無法就壞賬準備、子公司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合理性作出合理的判斷;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等。從無法表示意見的內容來看,主要是針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判斷公司按照持續經營能力編制的財務報表是否適當,無法證實公司債務重組、資產重組能否成功,無法判斷關聯方占用資金的可收回性、預計負債計提的充分性等。
2008年:會計師事務所共為1 62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審計報告1 514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75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8份,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17份。另外未能在法定期限披露年報的公司1家。非標意見審計報告占全部審計報告的6.77%,同2007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標意見審計報告相比下降了0.94%。從保留意見的內容來看,主要是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無法足夠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無法就公司財務報表的完整性作出判斷;無法根據現有的資料來確定相關單位的款項余額是否真實、可靠,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合理判斷有關事項對長期股權投資的影響等。從無法表示意見的內容來看,主要存在難以實施有效的審計程序,導致無法判斷公司披露的或有事項和訴訟事項是否完整及該事項可能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等。
2009年:會計師事務所共為1 774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其中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 655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87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3份,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19份。非標意見審計報告占全部審計報告的4.26%,同2008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標意見審計報告相比下降了2.51%。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主要原因在于,對存貨資料記錄不完整,無法實施盤點及替代等審計程序,無法對部分存貨期初和期末的數量、狀況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多數公司因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從無法表示意見的內容來看,主要存在無法實施存貨監盤以及重大資產重組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
2010年:會計師事務所共為2 1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其中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 011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86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25份,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7份。非標意見審計報告占全部審計報告的5.54%,同2009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標意見審計報告相比上升了1.28%。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注冊會計師無法實施函證等必要的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判斷某些事項對財務報表或公司經營產生的重大影響。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事項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注冊會計師無法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判斷管理層繼續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是否適當,也無法證明公司擬采取或已采取的相關措施能否有效改善公司經營等。
2011年:會計師事務所共為2 36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審計報告2 247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91份,帶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份,保留意見審計報告19份,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4份。非標意見審計報告占全部審計報告的4.87%,同2010年上市公司被出具的非標意見審計報告相比下降了0.67%。本年度新增加了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共為230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其中,標準內部控制審計報告225份,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4份,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1份。在230份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非標報告的比例為2.17%。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均是因無法獲取有關特定事項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由此事項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無法判斷管理層繼續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是否適當,往來款項及或有事項的賬面金額與重整最終審查確認的金額是否存在重大差異等。
根據年報審計意見進行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 —2011年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意見匯總表》,如表1。
(二)來自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分析
財政部每年都由各級地方財政部門及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涉及國計民生的能源資源、交通運輸、醫藥衛生、大型房地產企業、主板上市公司、創業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及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等行業、企業及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進行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每年定期在財政部網頁公布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因為財政部檢查的能源資源、交通運輸、醫藥衛生和大型房地產企業等主要是國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因此其檢查結果可以并入上市公司會計信息質量評價范疇之內。本文選取2007—2011年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進行了分析和整理,形成《2007—2011年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匯總表》,如表2。
二、2007—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年報披露及質量評價
通過對2007—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年報的統計數據分析,得出年報披露及質量評價。
(一)年報披露評價
1.逐年簡化年報內容,突出關鍵內容
根據中國證監會及證券交易所關于年報披露規則,各年度逐漸特別是2011年上市公司的年報內容做到了刪繁就簡,更加突出和透明了利潤分配、內部控制、投資理財、社會責任等方面的有效信息披露。2011年年報摘要得到了極大簡化,僅包括“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況、會計數據與財務指標摘要、股東持股情況和控制框圖、董事會報告、財務報告”6節,提高了關鍵信息的可讀性和有效性,滿足大多數普通投資者的需要。
2.利潤分配信息更加透明
年報較為注重上市公司披露利潤分配的信息,增強利潤分配的透明度。特別是2011年著重強調有關現金分紅的信息披露,公布公司前3年股利分配情況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情況;前3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凈利潤的比率;本次股利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預案;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應詳細說明調整或變更的條件和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應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分紅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詳細披露閑置資金投資理財情況
逐年重視對上市公司閑置資金的使用情況,特別是在2011年新規則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內投資理財的詳細情況。投資者可以在年報的“董事會報告”部分看到包括投資理財的資金來源、簽約方、投資份額等信息,存在委托貸款的公司,除上述內容外,投資者還可以了解到委托貸款的對象。
4.對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報告要求強制性披露
對個別上市公司因產品質量、營銷服務、環保問題、安全事故等社會事件,會引起市場的連鎖負面反應,對公司投資價值產生重大影響,投資者亦十分關注。2010年前的年報是閉口不提的,從2011年起,要求上市公司應充分認識和披露社會責任履行中的差距和不足,同時結合所處行業特點,重點就社會責任履行中存在的問題、改進計劃等進行強制性的披露。
5.內控信息被強制在年報中披露
2011年A+H公司在披露年報的同時被要求披露董事會出具的內控自我評價報告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內控審計報告,要求其他公司至少應披露內控自我評價報告。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公司應當至少每兩年披露一次內控審計報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披露公司建立內部控制的依據以及內控重大缺陷情況,包括缺陷發生的時間、缺陷的具體情況、缺陷對財務報告的潛在影響、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
(二)年報質量評價
1.審計嚴格,年報質量整體較高
2007—2011年,年報無保留審計意見分別為92.29%、93.23%、95.74%,94.46%、95.13%,2007—2011年各年占比基本維持在92%~96%之間小幅上下波動。2007—2011年,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報無保留審計意見平均比例為94.17%,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平均比例為4.35%,保留審計意見平均比例為0.83%,否定審計意見平均比例為0,無法表示審計意見平均比例為0.63%。以上數據說明,上市公司編報的年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無保留審計意見高達94.17%,說明年報的整體質量很高。
2.監管升級,年報信息可信度提高
證監委、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單位對上市公司的監管逐年升級,監管措施不斷推出,證券交易所每年頒布年報編報規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及時公告年報審計信息,年報公告期間做到及時監控,相關分析機構及時對年報信息進行數據統計和分析,使上市公司年報得到及時和準確的披露,上市公司的信息可信度有明顯提高,有利于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社會有關部門進行分析和決策。
3.機構評比,年報質量社會評鑒
2012年6月15日,中國上市公司年報獎組委會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召開第一次評審會,標志著由投資者報和香港管理專業協會聯合主辦,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提供學術支持的“中國上市公司年報獎”正式開始。組委會制定了《中國上市公司年報獎評審細則》,確定了評選流程和評選細則,力爭打造公開、公正的權威評選,積極推動上市公司出版內容詳實、形式簡單的年報及財務報告給股東、員工及投資者,促進上市公司在投資者關系和信息披露方面更加完善。2012年中國上市公司年報獎評選將進一步激勵我國上市公司編制高質量的年報,為管理者、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社會有關部門改善經營管理、評價財務狀況、作出投資決策、防范經營風險提供重要依據。這種由第三方機構評鑒的機制,將會促進年報質量的提高。
盡管本文通過對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07 —2011年我國上市公司年報審計報告以及財政部2007—2011年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的分析,得出了上市公司年報質量的述評,但限于一是年報質量評價體系尚無確切標準;二是上市公司或許對年報有粉飾行為,因此本文對上市公司年報質量述評尚有未及之處,這亦是本文未盡事宜及未來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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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確定事項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確定事項包括或有事項,但范圍比或有事項大,主要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未來事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任何不確定事項都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已經發生的事項,二是尚未發生的事項。注冊會計師對已經發生的事項有可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對尚未發生的事項則無能為力,審計證據有可能在將來才能獲取。因此,不確定事項并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確定事項,就簡單地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2.不確定事項不等于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不確定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是兩碼事。如果被審計單位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披露,就不算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持續經營能力問題是比較復雜的不確定事項。如果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并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3.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被審計單位仍按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且被審計單位已按其他基礎重新編制了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特殊目的業務審計報告》的規定辦理。
4.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管理當局拒絕就持續經營能力作出書面評價,而會計報表仍按持續經營假設基礎編制,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對重大事項強調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共有124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意見段之后增加了說明段,其中97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7份為意見段之后帶說明段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主要包括八項減值準備計提、未決訴訟、大額逾期借款、持續經營能力、重大交易事項的法律手續不完備、關聯方占款以及為關聯方擔保等關聯交易、資產重組、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或專家的工作、補貼收入、非經常性損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較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發生變更等。上述事項固然屬于重大事項,然而有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是不合適的,需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把問題搞清楚。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出具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們在近期修訂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中明確規定,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在無保留意見或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1)強調有關持續經營的重大事項;(2)存在可能影響會計報表的重大或有負債;(3)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發生變更且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4)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與已審計會計報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審計意見;(6)強調某一重大事項(持續經營除外)。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說明段中指明,“此外,我們提醒會計報表使用者關注……。本段內容并不構成對會計報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類型”。通過采取這樣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描述事項代替發表意見的行為,防止把本應發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見的事項放在意見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更加明確地理解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此外,我們還在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規定,限制把某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作出表述。
關于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約有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資產減值準備問題,其中28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10份為保留意見,12份為拒絕表示意見。在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中,涉及壞賬準備的比重較大,有41份,短期投資跌價準備2份,存貨跌價準備7份,長期投資減值準備9份,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份,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份,在建工程減值準備4份,委托貸款減值準備2份(有的審計報告涉及若干項減值準備)。此外,還有若干份審計報告僅僅提及了應收款項本身,未明確提及減值準備問題。
從目前來看,上市公司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出現了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出于增發、配股或保持業績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資產減值準備,另一種傾向是為以后的資產重組、扭虧為盈、保住上市資格或避免ST處理打基礎,而多提資產減值準備。從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來看,有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僅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描述了被審計單位計提減值準備的事實,而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判斷;還有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以審計范圍受限從而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為由,同樣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應當指出的是,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屬于會計估計而非不確定事項。這種現象的出現固然與上市公司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以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復雜性有關,但也反映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存在問題、未能勤勉盡責的情況,從而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費了社會資源。
為了進一步規范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明確規定:(1)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對重大會計估計事項作出強調;如果管理當局作出了重大會計估計變更,且變更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的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以強調說明有關會計估計的變更事項及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2)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不合理,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3)如果審計范圍受到被審計單位或客觀條件的限制,以致無法評價重大會計估計的合理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提及其他主體的工作
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提及其他主體工作的情況時有發生,被提及的主體通常涉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及專家。根據統計,在1993-2001年之間,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20份,提及專家的審計報告約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近年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現象比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以及“根據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等措辭。此外,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時也使用了“我們未復核”或“(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等責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審計報告中充分解釋無法信賴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理由等。眾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潤主要來源于其子公司,而這些子公司往往是設在境內的高科技公司或設在境外的銷售公司,潛藏著很大的財務欺詐風險。主審注冊會計師不對境外子公司進行審計,或無法對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只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擔審計責任的做法并不妥。
為了進一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定:(1)如果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獨立性均表示滿意,對其一貫執業情況等方面已經熟知并認為良好,且對其他注冊會計師本次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工作質量感到滿意,主審注冊會計師一般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2)主審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的引言段、范圍段和意見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也不應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3)如果無法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或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不能滿足要求,且無法直接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主審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但不應被視為將其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4)主審注冊會計師如果決定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指明雙方的審計范圍,及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其他重要項目占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整體各該項目的比例,清楚地說明導致所發表意見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影響程度;(5)主審注冊會計師在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使用“我們未復核經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貴公司所屬子公司的會計報表”、“我們完全(或部分地)依賴于(或基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根據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或類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當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時,通常會出現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問題。根據統計,有相當一部分后任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時,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僅僅簡單描述“上年度會計報表經XXX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事實,而沒有明確期初余額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的影響;甚至有個別會計師事務所在說明段中使用“貴公司上年度會計報表非由我所審計,我們對本年度會計報表期初余額不予置評”的措辭。
我們認為,如果期初余額對本期會計報表不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可以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并應當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
為了進一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定:如果期初余額不存在影響本期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免被誤認為是發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前任注冊會計師。
3.提及專家的工作。根據統計,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情況在近兩年來開始增多。某些會計師事務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在玩數字游戲,明明知道專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將導致收益確認存在問題,但為了滿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擔的責任,只是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專家的工作,或雖指出會計報表部分地依賴于專家工作的結果,但又不說明專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這種做法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要求。
為了進一步規范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定:(1)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表保留意見或把責任分攤給專家。(2)如果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提及專家的工作,包括專家的身份和專家的參與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發表審計意見的理由。
關于對前期會計報表發表的意見不同于原來的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連續接受審計業務委托時,則至少前后兩期(前期及本期)會計報表是由其審計的。當前期的會計報表在本期的比較會計報表出現時,是第二次出現。此時,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不但涵蓋本期會計報表,也涵蓋再次出現的前期會計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再次對同一會計報表發表意見的做法,稱為更新前已發出的審計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更新前已發出的審計意見時,兩個審計意見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審計意見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審計意見的種類,可與以前發出的相同或與以前發出的不同。在審計本期會計報表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影響用于比較的前期會計報表的情形或事項。如果注冊會計師因被審計單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已經對前期會計報表發表了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而該前期會計報表已經在當期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重新編制,那么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應當指明該會計報表已經重新編制,并對該重新編制的會計報表發表無保留意見。目前,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雖然認可被審計單位對前期會計報表進行重新編制,但對當期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尤其對比較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只字不提被審計單位重編會計報表的事實,使會計報表使用者產生誤解。明明記得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年度會計報表發表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怎么在比較會計報表中卻變成了無保留意見?
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要求:如果被審計單位已經在當期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重新編制了前期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指明發表不同意見的所有主要原因。該說明段應當披露:(1)前期審計報告的日期;(2)前期發表的意見類型;(3)導致注冊會計師發表不同意見的情形或者事項;(4)注冊會計師對于重新編制的前期會計報表發表的意見不同于先前發表的意見。
此外,在IPO會計報表審計中,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因為中國證監會對某些公司實行專項復核,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沒有發現的問題,而負責專項復核的會計師事務所卻發現了。如果問題重大,公司應當重新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重新出具審計報告。最近發現,有的會計師事務所把兩個審計報告同時放在申報材料中,給會計報表使用者造成誤解:對同一會計報表出具兩個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審計報告文號和日期卻不一樣,也不解釋原因。應該說,最簡單的辦法應當將第二個審計報告放在申報材料中。如果會計師事務所認為發現的問題不重大,出具的審計報告沒有問題,堅持將兩個審計報告同時放在申報材料中,應當在第二個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說明公司重新編制或調整會計報表這一事實。
[提要]我們在研究2001年上市公司的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對2001年之前的審計報告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對持續經營能力、對重大事項的強調、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以及其他主體工作、對前期會計報表發表的意見不同于原來的意見等幾個問題提出我們的看法,并從理論上就如何出具審計報告談一些意見。
關鍵詞:內部控制 信息披露 統計分析 對策建議
一、引言
從《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到《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再到《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我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已基本形成。內部控制建設從無法可依到有規可循,從自愿披露到強制披露,從簡單披露到全面披露,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從試點企業向全部主板控股公司推廣,我國上市公司全面內部控制的已然到來。
不可否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經過幾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成績,特別是2012年強制內部控制規范的實施,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加入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大軍。內部控制規范的實施效果如何?存在哪些問題和不足?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實施是否提升了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的質量?這些都成為監管部門、上市公司和廣大投資者關注的焦點。因此,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實施現狀進行統計、分析,無疑是必要的。本文對2012年新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進行分析研究,揭示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以期對新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優化改進提供借鑒。
二、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新疆作為西部地區上市公司數量最多的省份,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有上市公司39家,本文以此為樣本數量。
本文數據來源于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年報、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及其他公開資料。披露情況以能否在深、滬交易所或巨潮咨訊網上查找到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為準。數據截止日期為2012年4月30日。
三、新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披露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情況
1.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總體披露情況。根據統計,39家上市公司中,有36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比例為92.31%;3家未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占比7.69%。其中滬市21家企業中有19家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中告,占比為90.48%,深市18家企業中有17家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占比為94.44%,僅有1家企業未披露。在36家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中,內部控制評價結論均為有效,占比為100%。
2.按是否強制實施分類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情況。2012年,新疆上市公司納入強制實施分類的上市公司為26家,其中國有控股25家,境內外同時上市1家。經統計,26家上市公司中,有24家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占比為92.31%。非強制實施的公司13家中有12家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占比為92.31%。
(二)內部控制評價缺陷的披露情況
1.內部控制評價缺陷標準的披露情況。在36家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中,13家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占比36.11%,23家未披露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占比63.89%。其中納入強制實施范圍同時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24家上市公司中,9家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占比37.5%,未納入強制實施范圍的12家上市公司有4家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占比33.33%。
2.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缺陷內容的披露情況。36家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中,有2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自身存在內部控制缺陷,占比為77.78%。其中,1家企業披露了存在內部控制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2家公司披露了存在內部控制一般缺陷,全部公司均無重大缺陷。共披露內部控制缺陷54個,其中重要缺陷3個,占比5.56%;一般缺陷51個,占比94.44%。
四、新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披露情況
(一)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整體情況
2012年新疆上市公司中有26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66.67%;13家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33.33%。其中滬市21家企業18家中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85.71%,深市18家企業中有8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44.44%,10家企業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二)按是否強制實施分類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情況
2012年,強制實施分類的上市公司為26家,據統計,有22家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80.77%,4家公司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19.23%。非強制實施的公司13家中5家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38.46%。8家公司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占比為61.54%。
(三)按板塊分類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情況
根據上市板塊對上市公司分類,統計發現,27家主板上市公司中有20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比為74.07%;9家中小板上市公司有6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比為66.67%;創業板上市公司3家均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四)按審計結論分類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情況
在26家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上市公司中,內部控制審計結論均為標準無保留有效審計意見,審計結論100%為有效。未見保留意見及否定意見審計報告。
五、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1.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依據和格式各不相同。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名稱和內部控制評價依據復雜多樣。首先,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名稱五花八門: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及自我評價報告、關于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等。其次,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依據也各不相同,有:《企業內部控制基礎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股票上市規則》、《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中小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關于做好2012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依據不同內容也不相同,致使企業內部控制信息的可比性也大大降低。
2.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問題。2012年新疆上市公司納入強制實施范圍的上市公司為26家,其中2家公司只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2家公司既未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也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這些公司未履行向投資者披露內部控制披露信息的責任和義務。
在“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數研究”報告中,2012年新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狀況在全國32個省區中排名23位,整體水平不高。但統計分析發現,新疆上市公司大多數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對內部控制設計、執行、監督等進行了披露并得出有效的結論,這與指數研究報告的結論有較大差異,說明新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準確性還有待提升。
3.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的披露比例和披露質量不高。2012年新疆36家上市公司中,披露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的公司僅13家,占比為36.11%。且在這些公司中,對缺陷披露時避重就輕,僅披露“還存在一般缺陷”,但具體有幾項,表現在哪些方面,基本未披露。在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所有的公司均不存在“重要”缺陷。對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的模糊不清使得內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準確性不高。
(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內部控制評價范圍的問題。統計發現,新疆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評價范圍方面普遍存在“流于形式”現象。對上市公司在控股股東、關聯交易、分、子公司管控、擔保、對外投資等易出現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問題方面,幾乎未進行披露。在對內部控制建設實施范圍描述時泛泛而談“內部控制范圍涉及公司本部,各事業部,分、子公司等,實施范圍做到全覆蓋”,但對分、子公司如何管控并未進行信息披露。
2.風險評估工作薄弱,需要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環節。財政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模板》明確要求,內部控制評價范圍涵蓋公司及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重點關注高風險領域,并列示確定的“十大”風險。然而,2012年新疆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未列示風險項目,也未制定相關的應對措施。可見,上市公司的風險評估工作未得到重視,仍處于起步階段。
3.內部控制信息化有待進一步提高。本文發現,新疆上市公司在實施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評價過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化產品的采納和應用水平依然很低。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建設和內部控制評價中還停留在手工操作階段,對內部控制的效率將產生不利影響。
六、對策建議
2012年,新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數量及比例都在增加,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質量也在不斷提高。然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及體系建設依然面臨挑戰,對此,本文提出以下對策建議,以期提升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整體質量。
(一)加強制度建設,梳理內部控制相關規范,統一信息披露格式
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過程中遵循的標準多樣化,是導致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不規范,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格式混亂的主要原因。為減少由此引發的負面影響,提高內部控制報告的可比性,監管機構應梳理內部控制規范,對內部控制披露內容和形式做出統一要求,避免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信息披露中的選擇性和隨意性,為上市公司全面實施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立標準統一的制度奠定基礎。
(二)強化內部控制缺陷披露機制,提高內部控制缺陷披露質量
內部控制缺陷數量是衡量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有效程度的重要指標。從上市公司缺陷披露情況看,內部控制缺陷標準不明確、內部控制缺陷等級含糊、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不到位依然是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缺陷披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缺陷披露機制,明確內部控制缺陷的數量和質量標準,制定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是提高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舉措。
(三)擴大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范圍,保證實現內部控制目標
對易出現內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的業務,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評價時應更加重視和強調。另外,上市公司在重視自身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的同時,對分、子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也不能忽視。甚至分、子公司有時還是發生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重災區,對此上市公司應監督指導其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全面實現。
(四)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上市公司信息化建設水平
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涉及到企業的每項業務、每個部門和崗位。要實現內部控制的有效落地,加大信息化產品的采納和應用程度,通過信息系統對內部控制進行集成、轉化和提升后形成的信息管理平臺,是降低內部控制實施成本,提升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的有效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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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守華,胡為民,林斌,劉春麗.2012年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研究[J].會計研究,2013,(7).
4.胡為民.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2012)[M].北京:中國工業出版社,2012.
關鍵詞:內部控制 審計報告披露 決策有用性
一、引言
有效的內部控制是遏制企業財務報告錯誤和舞弊行為的第一道防線,也是保證企業財務報告真實、完整的內在機制。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注冊會計師對特定基準日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同時對審計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進行相關披露。因此,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在合理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的同時,也為股權投資者提供了企業經營目標與風險、經營的效率與效益以及經營的合規性等方面的增量信息,在市場有效的前提下,應該有助于股權投資者的投資決策,進而起到遏制投機、規范資本市場的作用。2010年4月26日,我國財政部等五部委了《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要求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實施該指引,并要求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境內上市公司開始實施。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后對資本市場產生了什么影響,引起了關注。本文以2011年至2012年披露的深滬兩市A股上市公司數據為樣本,對“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是否引起股權投資者的關注,并引起相應的市場反應?”“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否會顯著地影響股權投資者的理性投資?”這兩個問題進行探討,揭示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與股權投資者決策有用性的關系。
二、文獻綜述
(一)國外文獻 Raghunandan和Rama(1994)通過對1993年財富100強公司的年度報告進行研究,統計出其中有80家披露了內部控制報告,雖然沒有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相關評價,但內容涉及企業是否存在內部控制系統等信息。Fekrat等(1999)研究了企業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與投資者決策之間的關系,得出披露內部控制的企業有助于投資者做出相關決策的結論。David M.wills(2000)研究指出,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報告可增加投資者對公司的信任,傳遞公司內部控制良好的信號。
(二)國內文獻 陳關亭和張少華(2003)運用問卷調查法,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分析認為,良好的內部控制對于公司來說,有助于保證其經營效率與效果及對法律法規的遵守,應該被監管機構和投資者所重視,因此,強制要求企業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其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并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非常有必要的。張先治、張曉東(2004)從需求方面考察了內部控制報告披露的影響因素問題,他們利用了249份被認為是有效的調查問卷,通過統計分析后,得出: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對于投資者來說是重要且有用的相關信息,因此投資者對其需求很大,并且投資者對內部管理控制和內部會計控制需求呈現出層次性。于忠泊等(2009)以2007年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為樣本,運用事件研究法研究了自愿進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公司的報告有效性,并得出自愿進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公司與未進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公司相比,事件期內市場反應是不同的。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在市場有效的前提下股權投資者做出的理性投資決策,體現在公司的實際股價趨近于公司的正常股價,所以股票的日超額收益AR波動會更平緩,累計異常收益CAR的均值會更趨近于零。當企業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時,股權投資者獲得了更多的信息來了解和評價企業的真實經營情況,從而其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決策就更接近公司的實際經營水平,使得企業股票的實際收益率向正常收益率靠攏,股票的累積異常收益率的均值趨近于零,因此會削弱市場反映的顯著性;相反,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企業,與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企業相比,股權投資者可利用的信息相對較少,且對企業披露的其他信息的信任也少了一項保障。因此,與前一種情況相比,股票的實際收益率會更加偏離正常收益率,累計異常收益率的均值顯著異于零,市場反應顯著。
(三)樣本選取和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2011年和2012年所有A股上市公司4727家為初始樣本,橫向配對組的樣本篩選過程如下:先剔除如下樣本:同一天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年報和一季度報的公司以及年報和一季度報披露時間未超過10個交易日的公司;事件日前后的10天內,有重大事項發生的公司; ST、SST和*ST的公司;股價和財務數據不全的公司;2011年和2012年新上市的公司;財務報告審計為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股利分配不同(不滿足都分配股利或都不分配股利)的公司。最后進行配對分析時,還需要將樣本數據進行分組,通過對配對組公司相關指標的比較,說明本文要研究的問題。為了考察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否引起股權投資者的關注,形成相應的市場反應,首先進行橫向配對1組的設置,見表(2)。為了驗證H1a和H1b兩個子假設,需要結合每股收益變化率的符號,對上述分組情況進行進一步分組,得到橫向配對2組,見表(3)。在相同的交易所和行業類型,選取資產規模、資產負債率、流動性等指標相同或相近的公司作為配對公司,共獲得樣本586家,如表(4)所示。樣本數據處理的目的如下:(1)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披露也可能會引起一定的市場反應,為了說明事件期內的反應是由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而非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披露所引起的,需要設置未進行內部控制審計而只披露了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公司作為對照組。一季度財務報表的披露也會影響投資者決策,因此需將同時披露一季度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的公司剔除。(2)在選擇公司時,需要剔除那些在事件日前后10天內有重大事項發生的公司,這里的重大事項包括資產并購、重組、更改年報等。之所以選擇事件日前后10天而不是事件日前后5天,是為了更好地消除重要事件對股票異常收益率的影響。(3)在進行配對組公司的選擇時,由于是不同公司間的橫向對比,因此需要控制交易所類型、行業、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類型、公司是否進行分紅、公司的每股收益增長率、資產規模、資產負債率、流動性等相關因素,這樣可以使配對組的數據更具有可比性。
事件研究的配對分析中橫向對比組的關于企業在2011年和2012年是否進行內部控制審計、財務報表審計報告披露日期、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披露日期等信息通過查詢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深證證券交易所網站中公布的上市公司公告中獲得。股票的時間窗口內的每日收盤價、行業指數收益率等指標通過CSMAR數據庫獲得。股票的異常收益率與累計異常收益率等指標通過手工計算獲得。
(四)研究方法 本文運用SPSS 13.0軟件和Excel 2007軟件對披露與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配對公司樣本組的日平均異常收益率指標AAR的折線圖進行比較分析,AAR的波動幅度越大,說明市場反應越大;同時對配對公司樣本組的累積異常收益率指標CAR進行單樣本T檢驗和配對樣本T檢驗,通過比較配對公司樣本組在報告披露的短時期內其市場反應顯著性的不同,用以驗證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否引起了股權投資者的關注,影響其理性投資。具體檢驗值見表(5)。如果檢驗后的概率在顯著性水平之內,則拒絕原假設,認為平均異常收益率和累計異常收益率波動顯著異于0;相反,認為平均異常收益率和累計異常收益率波動不顯著。
四、實證檢驗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在統計2011年和2012年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公司的數量時,樣本為所有A股、A+H股及A+B股上市公司,不考慮公司所處的行業以及是否屬于ST公司等。2011年和2012年深、滬兩市A股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情況統計結果見表(6)。可以看出,2010年《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后,我國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數量逐漸增多,比例在逐年上升,到2012年總體披露比例已達到44.17%。這說明,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越來越得到上市公司的普遍認可,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從近兩年的披露比例來看,本文研究樣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意義。
(二)C組和Y組檢驗結果及分析 查看事件期窗口內C組和Y組的日異常收益率(ARR)的波動情況,結果見圖(1)。可以看出,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企業與披露了內部控制報告的企業相比,其平均日異常收益率顯著波動的時間更長,幅度更大。具體而言,在年度財務報告披露的前兩天到披露后的兩天,AAR有明顯的波動;而披露了內部控制報告的企業,在報告披露的前一天到披露后的兩天,AAR有顯著的變化,同時披露后比披露前AAR的波動更平緩。這樣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的短時間窗內,會引起股權投資者關注,影響其做出適當的相關決策,從而使得AAR波動更平緩,削弱了市場反應的顯著性。
(三)細分的C組與Y組檢驗 為了進一步驗證H1a和H1b的假設,在區分ΔEPS的符號后,事件期窗口內+C組、+Y組、-C組和-Y組的日平均異常收益率AAR的波動情況結果見圖(2)和圖(3),對累計異常收益率CAR進行單樣本T檢驗,具體檢驗結果見表(8)和表(9)。從上面的折線圖及T檢驗表可以看出:在事件期(-5,5)時間窗內,+C組與+Y組的CAR均值均為正,但+C組在10%水平下顯著,而+Y組的在1%水平下顯著,這可能是由于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使得股權投資者更加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從而做出了適當的投資決策,削弱了股票的異常收益,因此CAR的均值趨近于零,市場反應的顯著性減弱。這也很好地驗證了前面提出的假設H1a。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C組與未披露的-Y組相比,考察期內 CAR均值均不顯著異于0,但CAR的值在多個時間窗內為負。這一部分驗證了前面的假設1b。
結合圖(2)和表(8),可以看出,當每股收益變化率為正時,CAR具有正反應,且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CAR反應更顯著。驗證了假設1a的結論。結合圖(3)和表(9),可以看出,當每股收益以變化率為負時,CAR具有負反應,且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其CAR反應相對更顯著。驗證了H1b的結論。表(10)為CAAR的配對檢驗結果,其反映的是CAAR每一時間段的變動趨勢,三組的均值在1%的水平下顯著異于0。對假設1、假設1a和假設1b提出的內容均起到了進一步的驗證作用。配對T檢驗的結果進一步驗證了披露組與為披露組的市場反應是具有顯著的差異的。
五、結論
事件研究進行配對分析時本文得出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公司具有更顯著的市場反應,即CAR的均值顯著異于零這一實證結果,在區分了每股收益增長率的符號后,股票的累計異常收益率符號與每股收益增長率符號相同,并且仍然是未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企業比披露了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企業市場反應更顯著。研究結果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披露引起了股權投資者的關注并顯著影響著股權投資者的決策,使其投資更加趨于理性,具有決策有用性。本文可能的研究貢獻在于:配對分析中的樣本數據更具有可比性;運用多個不同時間窗內的CAR作為被解釋變量,便于從一個動態的過程更詳細的考察相關問題。同時本文還存在如下不足:選擇的樣本數據時間較短,因此以后可適當延長考察時間;僅將是否披露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作為自變量,以后可增加關注內控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及報告的內容等。
參考文獻:
[1]陳關亭、張少華:《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披露及其審核》,《審計研究》2003年第6期。
[2]張先治、張曉東:《基于投資者需求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實證分析》,《會計研究》2004年第12期。
[3]趙宇龍:《會計盈余披露的信息含量—來自上海股市的經驗證據》,《經濟研究》1998年第7期。
[4]Raghunandan and D.V.Rama.Management reports after COSO.Intermal Auditor.1994.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共有159家上市公司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包括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這些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涉及的事項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2)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金額難以估計;(3)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4)控股股東和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5)強調某一重大事項。從審計報告的質量看,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準確,用詞規范,便于理解和使用。但也有一些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定性不準,邏輯不清,表述不當,用詞晦澀,難以理解和使用。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獨立性方面存在問題,不按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比較突出的現象是,以拒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代替否定意見,以保留意見代替拒絕表示意見,以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代替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
從我們的分析看,由于中國證監會在2001年底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對于上市公司拒絕就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規定的事項做出調整,或者調整后注冊會計師認為其仍然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規定,進而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披露后,立即對其股票實行停牌處理,并要求上市公司限期糾正。在這種壓力下,上市公司規避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動機明顯增強,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壓力也大大增加。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能夠確定被審計單位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情況下,不再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甚至出具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樣一來,就回避了對上市公司是否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發表意見。當然,根據有關部門的核查,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同樣存在著一定問題,這種報告的隱蔽性更大,給會計報表使用者帶來的危害也更大。為此,我們進一步研究了2001年上市公司的159份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對2001年之前的審計報告進行統計分析。現對其中的幾個共性問題提出我們的看法與大家討論,并就如何出具審計報告談一些意見。需要說明的是,這些問題并不針對哪一家會計師事務所,而是希望通過討論,引起大家對這些問題的注意,使審計報告質量在以后年度得到進一步的改善和提高。
關于持續經營能力問題
1997年到2001年約有150份審計報告明確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問題,其中55份為拒絕表示意見,4份為否定意見,61份為保留意見,30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
許多會計師事務所在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或在保留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也有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在拒絕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極少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在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
許多會計報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問題及其披露并不存在顯著差異,而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說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顯著差異,但審計意見類型卻差異很大。把持續經營能力問題簡單地放在意見段之后,或等同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意見的審計報告,致使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受到影響,甚至產生誤導作用。持續經營能力問題實際上是一個重大不確定事項。對不確定事項,我們可以進行如下分析。
1.不確定事項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確定事項包括或有事項,但范圍比或有事項大,主要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一種狀況,其結果須通過未來事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任何不確定事項都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已經發生的事項,二是尚未發生的事項。注冊會計師對已經發生的事項有可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對尚未發生的事項則無能為力,審計證據有可能在將來才能獲取。因此,不確定事項并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確定事項,就簡單地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2.不確定事項不等于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不確定事項與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是兩碼事。如果被審計單位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披露,就不算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
持續經營能力問題是比較復雜的不確定事項。如果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并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3.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被審計單位仍按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且被審計單位已按其他基礎重新編制了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特殊目的業務審計報告》的規定辦理。
4.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管理當局拒絕就持續經營能力作出書面評價,而會計報表仍按持續經營假設基礎編制,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對重大事項強調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共有124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意見段之后增加了說明段,其中97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27份為意見段之后帶說明段的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主要包括八項減值準備計提、未決訴訟、大額逾期借款、持續經營能力、重大交易事項的法律手續不完備、關聯方占款以及為關聯方擔保等關聯交易、資產重組、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或專家的工作、補貼收入、非經常性損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較大、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發生變更等。上述事項固然屬于重大事項,然而有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是不合適的,需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把問題搞清楚。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出具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們在近期修訂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中明確規定,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在無保留意見或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1)強調有關持續經營的重大事項;(2)存在可能影響會計報表的重大或有負債;(3)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發生變更且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4)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與已審計會計報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審計意見;(6)強調某一重大事項(持續經營除外)。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說明段中指明,“此外,我們提醒會計報表使用者關注……。本段內容并不構成對會計報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類型”。通過采取這樣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確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描述事項代替發表意見的行為,防止把本應發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見的事項放在意見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更加明確地理解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此外,我們還在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規定,限制把某些事項放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作出表述。
關于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問題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中,約有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資產減值準備問題,其中28份為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10份為保留意見,12份為拒絕表示意見。在各項資產減值準備中,涉及壞賬準備的比重較大,有41份,短期投資跌價準備2份,存貨跌價準備7份,長期投資減值準備9份,固定資產減值準備4份,無形資產減值準備2份,在建工程減值準備4份,委托貸款減值準備2份(有的審計報告涉及若干項減值準備)。此外,還有若干份審計報告僅僅提及了應收款項本身,未明確提及減值準備問題。
從目前來看,上市公司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出現了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出于增發、配股或保持業績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資產減值準備,另一種傾向是為以后的資產重組、扭虧為盈、保住上市資格或避免ST處理打基礎,而多提資產減值準備。從50份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來看,有相當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僅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描述了被審計單位計提減值準備的事實,而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判斷;還有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以審計范圍受限從而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為由,同樣未對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與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應當指出的是,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屬于會計估計而非不確定事項。這種現象的出現固然與上市公司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動機以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復雜性有關,但也反映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存在問題、未能勤勉盡責的情況,從而為會計報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費了社會資源。
為了進一步規范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明確規定:(1)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對重大會計估計事項作出強調;如果管理當局作出了重大會計估計變更,且變更是合理的,并進行了適當的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以強調說明有關會計估計的變更事項及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2)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不合理,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3)如果審計范圍受到被審計單位或客觀條件的限制,以致無法評價重大會計估計的合理性,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拒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
關于提及其他主體的工作
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報告時,提及其他主體工作的情況時有發生,被提及的主體通常涉及其他注冊會計師、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及專家。根據統計,在1993-2001年之間,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約有20份,提及專家的審計報告約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近年來,某些會計師事務所以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現象比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以及“根據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等措辭。此外,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時也使用了“我們未復核”或“(完全)依賴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等責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審計報告中充分解釋無法信賴其他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理由等。眾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潤主要來源于其子公司,而這些子公司往往是設在境內的高科技公司或設在境外的銷售公司,潛藏著很大的財務欺詐風險。主審注冊會計師不對境外子公司進行審計,或無法對境外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只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擔審計責任的做法并不妥。
為了進一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定:(1)如果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獨立性均表示滿意,對其一貫執業情況等方面已經熟知并認為良好,且對其他注冊會計師本次的審計范圍和審計工作質量感到滿意,主審注冊會計師一般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2)主審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的引言段、范圍段和意見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也不應在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3)如果無法對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進行復核或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不能滿足要求,且無法直接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主審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但不應被視為將其責任分攤給其他注冊會計師;(4)主審注冊會計師如果決定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指明雙方的審計范圍,及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資產總額、營業收入或其他重要項目占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整體各該項目的比例,清楚地說明導致所發表意見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反映的影響程度;(5)主審注冊會計師在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使用“我們未復核經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貴公司所屬子公司的會計報表”、“我們完全(或部分地)依賴于(或基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根據我們的審計及其他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或類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當上市公司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時,通常會出現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問題。根據統計,有相當一部分后任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時,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僅僅簡單描述“上年度會計報表經XXX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事實,而沒有明確期初余額對所審計會計報表的影響;甚至有個別會計師事務所在說明段中使用“貴公司上年度會計報表非由我所審計,我們對本年度會計報表期初余額不予置評”的措辭。
我們認為,如果期初余額對本期會計報表不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響,后任注冊會計師可以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并應當按照《獨立審計準則第14號——期初余額》的要求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
為了進一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定:如果期初余額不存在影響本期會計報表的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意見段之后的說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以免被誤認為是發表保留意見或者把責任分攤給前任注冊會計師。
3.提及專家的工作。根據統計,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情況在近兩年來開始增多。某些會計師事務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在玩數字游戲,明明知道專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將導致收益確認存在問題,但為了滿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擔的責任,只是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說明段提及專家的工作,或雖指出會計報表部分地依賴于專家工作的結果,但又不說明專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這種做法不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第12號——利用專家的工作》的要求。
為了進一步規范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工作的行為,我們在近期起草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試行)》中進一步明確規定:(1)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專家的工作,以免被誤認為是發表保留意見或把責任分攤給專家。(2)如果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提及專家的工作,包括專家的身份和專家的參與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發表審計意見的理由。
關于對前期會計報表發表的意見不同于原來的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連續接受審計業務委托時,則至少前后兩期(前期及本期)會計報表是由其審計的。當前期的會計報表在本期的比較會計報表出現時,是第二次出現。此時,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意見不但涵蓋本期會計報表,也涵蓋再次出現的前期會計報表。會計師事務所再次對同一會計報表發表意見的做法,稱為更新前已發出的審計意見。
當會計師事務所更新前已發出的審計意見時,兩個審計意見的日期一定不同,第二次審計意見的日期接近目前。至于審計意見的種類,可與以前發出的相同或與以前發出的不同。在審計本期會計報表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影響用于比較的前期會計報表的情形或事項。如果注冊會計師因被審計單位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已經對前期會計報表發表了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而該前期會計報表已經在當期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重新編制,那么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應當指明該會計報表已經重新編制,并對該重新編制的會計報表發表無保留意見。目前,有些會計師事務所雖然認可被審計單位對前期會計報表進行重新編制,但對當期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尤其對比較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只字不提被審計單位重編會計報表的事實,使會計報表使用者產生誤解。明明記得會計師事務所對上年度會計報表發表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怎么在比較會計報表中卻變成了無保留意見?
一、內部控制審計規范工作概述
(一)內部控制審計規范工作的內容
內部控制,即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實施,是為了實現企業的目標,如股東利益最大化、盡可能保護所有利害關系人的權利等。通過內部控制,達到興利與防弊,特別是提高經營效益的目的。如果企業內部控制失效,提供的會計信息也就無法真實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內部審計不僅僅只是一種保證活動,更多的是一種咨詢活動,并且內部審計的目標與組織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增加組織價值。
(二)我國的內部控制審計規范研究工作現狀
在借鑒西方內部控制審計規范的同時,我國的內部控制審計規范研究與實踐工作也取得了相應的發展。從2006年起,內部控制審計規范的研究制定工作進入了快車道,我國力求在借鑒SOX法案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2008年財政部等五部委出臺了《內控基本規范》,這標志著中國版的SOX法案的誕生。由于這一基本規范是原則性的,還需要有進一步的指南性文件以使規范更具操作性,2009年,《內控基本規范》配套指引(征求意見稿)應運而生。2010年4月26日,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配套指引。至此,我國的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基本完善,為企業評價內部控制工作、注冊會計師執行內控審計工作提供了具體指導。
二、我國審計規范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
內部控制審計準則制定問題一直是國內外學者密切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調查研究發現,現階段,國內部分審計師以多種不同的執業準則為依據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活動。受諸多不穩定性因素的影響,部分執業準則在目標定位方面已嚴重脫離現行實際狀況,無法滿足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2010年,我國政府部門出臺《內部控制審計指引》,這一政策雖然對審計師能夠更好的執行內部控制審計起到借鑒意義,但仍然未明確審計師在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時所要依據的準則和規范,只是在后附中簡單的提到“審計師已嚴格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相關要求執行了內部控制審計”。
一方面,《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僅在部分方面對內部控制審計具有指導作用,而未對審計方法的選擇、審計計劃的審核及審計過程中的評價等方面做到明確指導,可想而知,其指導作用也就沒有什么可期待的了。正因如此,使得國內多數事務所只能夠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內部控制審計指導意見》及《中國注冊會計師準則第1211號》等準則執行內部控制審計活動。另一方面,主動將內部控制的測試和評價業務從財務報表審計業務中脫離出來,這一舉動打破了傳統的一次性業務或面向特定企業的業務,實現了與財務報表審計并列的經常性業務。尤為注意的是在《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背景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已成為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
(二)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存在著問題
1.內部審計報告中缺乏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報告由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共同構成。研究調查顯示,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在制定內部審計報告時,過于重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而忽略了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因此,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內部審計報告的高效性。
2.內部審計報告中披露的大都為標準審計意見。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中主要具有四種參考格式:標準格式、否定意見格式、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格式以及無法表示意見格式。在樣本數據中,我國上市公司均采取無保留審計意見格式,究其根本在于上市公司大都不愿意自主披露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報告,同時,會計師事務所未能夠保持獨立性,多為附和被審計公司的要求而出具無保留意見,導致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流于形式,無法充分發揮其職能。
(三)我國當前存在準則并非內部控制審計的恰當執業標準
在查閱的內部控制審計師報告中,事務所主要提及了以下執業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于2002年2月15日單獨的《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中注協2006年頒布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1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2010年財政部等部門制定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 2008―2010年間為《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
《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本意見所稱內部控制審核,是指注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就被審核單位管理當局對特定日期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進行審核,并發表審核意見。”第二十九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復核與評價審核證據,形成審核意見,出具審核報告。”《指導意見》對于規范注冊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審核業務、明確工作要求、保證執業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被認為是我國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的雛形。但《指導意見》要求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進行“審核”,“審核”業務在程序、對證據的數量和質量的要求、保證水平方面都不及“審計”業務的要求高。目前,內部控制審計已經從財務報表審計中獨立出來,成為一項單獨的審計鑒證業務,顯然《指導意見》已不適合作為恰當的執業準則。
《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是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執行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而制定的準則,內部控制審計屬于鑒證業務的一種特定類別,審計師以此為執業準則,具有原則指導性,但針對性明顯不足。
《中國注冊會計師準則第121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是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識別和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而制定的準則。該準則適用于注冊會計師執行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在編制審計計劃時,應當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包括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對擬信賴的內部控制進行控制測試,據以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顯然,該準則定位于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測試是作為財務報表審計業務的輔助部分展開的,而非為了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而進行的全面指引。顯然,該準則也不完全適合于獨立的鑒證業務――內部控制審計。
三、我國審計規范存在的問題及相關建議
(一)完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尚未形成完善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以至于內部控制審計的高效性職能無法充分發揮。針對于這一現狀,筆者認為,我國相關部門需吸取發達國家的優秀作法,結合我國的市場特點和需求,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鑒證業務準則》中新增更為全面的內部控制審計準則,之后將其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閱準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相融合,最終將其確定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內部控制審計準則》。除此之外,相關部門可結合實際狀況,將《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更名為《中國注冊師財務報表審計準則》。為滿足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的需求,相關部門也可依據美國的PCAOB AS No.5,結合國內市場現狀,制定《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相整合的審計準則》。與此同時,相關部門可構建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體系,從而為完善和調整內部控制審計準則提供有力平臺。
美國PCAOB AS No.5中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作出了規定,我國相關部門可依據這一規定,結合國內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格式,推進內部控制審計準則改革。在內部控制審計準則改革過程中,筆者認為,應將《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后附中的“審計師已嚴格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相關要求執行了內部控制審計”改為“審計師已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內部控制審計準則》執行了內部控制審計”。現階段,對于跨國的上市公司而言,要求其注冊會計師嚴格依據國際審計準則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活動;對于在中美同時上市的公司而言,要求其注冊會計師嚴格依據PCAOB AS No.5下的審計準則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活動,以此才能夠確保公司平穩而快速的發展。
(二)完善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
1.增強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對于保持獨立性多為附和被審計公司的要求而出具無保留意見,針對其現象,一方面,我國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需進一步加強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和相關專業技能知識培訓和再教育,實現注冊會計師思想和能力的獨立性;另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需定期接受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保證會計師充分的獨立性。
2.轉變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審計的認識。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會計師事務所都應該樹立其正確的內部控制審計觀,在充分認識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要性的條件下,確保上市公司能夠立足于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基礎之上開展內部審計報告制定工作,從而,全面調動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的高效性。
3.完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準則。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大大削弱了內部審計報告職能。該環境下,完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準則不容忽視,即內部控制審計準則的完善需結合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通過不斷加大內部審計報告披露力度,推進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報告名稱和格式的統一性。
(三)防范內部控制審計風險措施
1.研究制定獲取第三方信息的程序和規范。制定完善的《審計機關獲取第三方信息操作規范》須立足于下述方面:首先,應該統一第三方信息的概念及構成要素;其次是制定健全的第三方信息操作步驟和標準;再次是明確第三方信息的使用范圍;最后是規范第三方信息風險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