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題名與標題以最恰當、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首字母縮寫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
②摘要應著重反映新內容和作者特別強調的觀點。不要使用“本文”、“作者”等做為主語。
③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具體到縣級),職稱職務,學位,研究方向(此項可省略)。
④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
⑤本刊收到投稿后,會及時進行送審等工作,如逾3個月無回音,作者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 編輯部對錄用稿件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上的修改。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往年文章摘錄
征用的經濟根據、限制條件與投資效率
“憲法母法說”的理論形態及其價值轉變
論行政特許中的信賴利益保護——以取水許可為例
論應急行政管理中的聯動機制
日本法上的解雇制度研究——以解雇權濫用的法理為中心
現代個人破產制度發展動力比較研究
程序利益視野下的民事訴訟程序工具論:成因、表現及出路
論對法庭筆錄的規制——以民事訴訟法為對象
留置權的權利屬性再探討
獨聯體國家民法典中的民事權利保護:一個比較性的研究